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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中」「公提」以法治民主為敵

2014-07-30
来源:香港商报 作者:李哲

   香港商報評論員李哲

  「占中」「公提」以法治民主為敵

  「占中」和「公提」,兩者既不合法,又不獲主流民意支持,何解依然執迷不悟、擇惡固執?行政長官梁振英昨便重申,設計和發起「占中」的人都說這是一個犯法行動,在守法和犯法之間沒有中間地帶,亦不需要形成共識,共識就是我們全香港社會都應該守法,認為任何一個政府人員、或者任何一個守法市民,反對這麼大規模犯法行為乃是一個應有態度。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昨更首次與「占中」三子會晤,在聽取他們意見的同時,亦苦口婆心地促請三思是否采取「占中」行動,惟對方堅持沒有所謂「真普選」的話「占中」必然出現。

  香港作為一個法治社會,由行政部門、司法機關,以至普羅市民,理所當然不能容許違法行為的發生。「占中」不可能不犯法,這是毫無疑問的,有關當局采取執法行動,并交司法單位審理,同樣是無可爭議的,過程中不可能存在有法不依和徇私枉法的空間,也不可能滲入政治考慮妨礙司法公正。至於「公提」,各界討論已經非常成熟,《基本法》列明提名權只授予提名委員會,這是實質的提名,不可被直接或間接地削弱或繞過,故此「公提」普選方案不可能合法,其提名的候選人及由此產生的行政長官亦不可能合法。簡言之,在法律面前,不合法的「占中」和「公提」,是不能在香港出現的,社會上每一分子都要向此說不。

  民主作為香港核心價值,政制改革更應以民意為依歸,關鍵是如何凝聚一個獲得社會各界廣泛認同的主流共識。「占中」一直自詡獲得公眾支持,更自稱獲得市民授權,惟坊間民調一直反映多數民意其實反對「占中」,支持者只屬少數,過去個多星期的「反占中」運動更加收集逾93萬簽名,展望一個月簽名期結束簽名人數可以突破100萬,比較所謂「占中公投」收集逾78萬票數還要多,也莫論當中被質疑存在大量「水分」,以及投票內容根本不是支持「占中」,充分印證了「占中」其實不得民心,「占中」派所宣稱「獲得民意」只是「被騎劫的民意」。可悲的是,「占中」發起人之一戴耀庭昨還語氣葡萄地說不能阻止別人東施效顰,這既反映了「占中」對不能再壟斷兼騎劫民意的不滿,也凸顯其不樂他人構建平台讓不同政見人士發聲的不民主思維。至於「公提」,日前發表首階段政改諮詢報告亦引述資料指出,多數民意認同必須依照《基本法》規定提名,所謂「國際標準」一方面不能凌駕本地法律,另方面亦其實沒有取得民意實際共識。由此可見,在民主精神下,「占中」和「公提」根本不是主流民意共識;換句話說,「占中」逆民意而行,根本就與民主精神背道而馳。

  說到底,「占中」和「公提」,實乃「法治」和「民主」的敵人,故此也是香港和每一位香港市民的敵人。林鄭月娥經已好言相勸,「占中」實宜知所行止。第二階段政改諮詢可望年底展開,明年初便會提出議案交予立法會審理,即是僅餘半年時間便要決出2017年普選方案。所以,本港政改討論誠須盡早重回正軌,在《基本法》框架內積極凝聚共識,而非繼續糾結在莫衷一是的「占中」和「公提」。

[责任编辑: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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