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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居民新购清洁能源车免检

2014-08-11
来源:中国金融信息网
  根据辽宁省环保厅最新公布的《辽宁省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辽宁城乡居民新购的清洁能源汽车和列入国家环保达标车型目录的轻型汽油车,免予环保检验,将直接获环保绿标。
 
  据介绍,按照《辽宁省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新购的清洁能源汽车和列入国家环保达标车型目录的轻型汽油车,免予环保检验,环保部门直接核发绿标;其他新购机动车,需经环保检验,符合排放标准的,核发绿标。对已强制报废或已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环保部门应当及时注销其环保标志。
 
  据了解,对列入环保达标车型目录的在用机动车,获得绿标需经环保定期检验合格,且符合装用点燃式发动机达到国Ⅰ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装用压燃式发动机达到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摩托车达到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等条件。经环保定期检验合格,但不符合相关条件规定的,核发黄标。
 

  目前,沈阳市已对机动车辆实施了环保分类管理工作,13家环保检测站都可以申领环保标志。对于新注册的机动车,3个月内都可以免费申领环保标志。(完) 

[责任编辑:邓煜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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