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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7游行」的文化價值

2014-08-18
来源:香港商报 李哲

   多少年,香港的游行示威,能夠如此順利、和平、有序地進行。非常不幸,近年的一些游行示威,過程不但毫不暢順,警民冲突日益尖銳,往往更加滲入占領馬路等環節;惟昨天的「8.17和平普選大游行」,則體現了令人緬懷且引以為傲的意見表達文化。

  順利:無阻延前進

  「8.17游行」因應人數眾多,因此提前至下午一時半出發,不消1.5小時便已抵達中環豐總行的終點,部分參與者行畢全程只要45分鐘;相反,以上月的「7.1游行」為例,在車輛帶頭開路--或者緩慢地阻路--的情况下,龍頭由大約三時半起程,但竟然六時許才到同一終點,費時共約2.5小時,當時部分人不滿隊頭移動緩慢,后來還自發超前前進,結果比帶頭車輛早逾0.5小時走畢,不過全程仍需約2小時。當中,就連崇光百貨對開的樽頸位置,也沒出現嚴重擠塞問題,游行人潮依然流水前進,更不必叫嚷警方開路。兩個游行,均沒開放東行線,游行人數同樣涉及約10萬人(警方數字:「8.17游行」111800人,「7.1游行」98600人;一向偏向反對派的港大民調數字,則刻意壓低「8.17游行」為79000至88000人,而無邊誇大「7.1游行」人數為154000至172000人),亦即供應和需求差距不遠,為何暢順程度卻截然不同?有關游行的主辦單位,的確值得深思。

  和平:無警民冲突

  事實上,「8.17游行」亦展現了理想的警民合作關系,不似其他游行經常出現警民冲突。所謂警民冲突,正是游行主辦單位和個別游行人士,因為協調游行過程的種種意見不合,而發生的一些語言甚至肢體碰撞;可是,今次游行秩序井然,游行人士和平、有序地成功表達意見,警方亦平衡了駕駛人士和車上乘客的需要,間歇地截龍通車確保避免人車爭路,過程中便不存在任何人車受阻、以至意見表達受阻的問題。事實上,警方應該扮演的角色,乃是依法維持社會秩序;正如昨日「人民力量」在游行路線上擺放街站,警方便有效在不阻礙不同意見人士表達意見的情况下,以人鏈將雙方隔開,防範任何不必要且有礙社會安寧的冲突。所謂警民合作,并不代表游行示威自由的削弱,而是重在行使有關權利之餘,同時確保社會的秩序與穩定。「8.17游行」再次提醒了全港市民,本港游行絕對可以并應該在互助合作、互諒互讓的平衡上進行。

  有序:無違法占領

  不論「占領馬路」,抑或「占領中環」,既已超越游行示威自由的應有之義,於法不合,於理而言更加完全沒有必要,意見表達根本毋須透過違法和破壞社會秩序的方式達致。早前「7.1游行」后的「預演占中」,便是一個明顯挑戰法律的惡性操作,警方依法拘捕涉事的511人,不但是捍衛本港法治的適切之舉,更是維護社會秩序的必然做法。不禁要問,難道只有占領一途才可表達意見?進一步言,難道實現政治目的必須犧牲法治?果如是,則恐全球各個角落沒有一天安寧。本港是個成功的法治社會,由意見表達,到落實普選,法律已經作出制度化的規範,只要依法而行便能有效實現,根本不必也不能訴諸其他途徑。「8.17游行」正是依法表達意見的游行,其「保普選、反占中」的主旨亦跟維護法治的大道一脈相承。

  坊間所傳的「游行派錢」之謂,其實沒有經過嚴謹論證,昨天便有一名懷疑派錢的男子,被游行人士揭發并報以噓聲,一直重申不容有關情况出現的主辦單位,亦通報警方將該名男子帶走,充分反映游行人士對此的不屑與不支持。至於「游行派錢」指控是否真有其事,還是其他別有用心人士的「抹黑」,還待警方及司法單位給出答案,畢竟現今政治環境及信息均非常复雜,市民實宜保持客觀清醒的頭腦,不應輕易被人誤導。

  總的來說,「8.17游行」所展現的文化價值,正是無論普選抑或游行都可以并應該依法而行,這才是香港法治社會和政治爭議的正途。普選不能違法而行,游行也不能違法而行。相信,有關文化價值,才是絕大多數香港人的理想香港。

  李哲

[责任编辑:鄭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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