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香港政改的决定出炉之后,香港舆论有许多欢呼之声。政改“五步曲”完成了第二步,中央再次表明推动普选的决心,厘定了政改框架。喧扰多时的争议从此可以放下,香港距离普选又近了一步,毫无疑问,这事值得庆贺。
但是,同样毫不意外的是,香港极端反对派表示不满意,他们宣称这是“民主的倒退”,并且扬言要在接下来的立法会审议中,不让政改方案通过。
港英政府统治150年,香港没有实现普选,港督都是英国直派,香港市民连发言权都欠奉;回归不到20年,一人一票的特首普选已经近在眼前。从没普选到有普选,竟然会是“民主的倒退”,这是什么逻辑?
事实是,极端反对派生气的原因无关民主,而是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让他们推自己人出线的希望变得渺茫。决定规定,由提名委员会经民主程序选出两到三名特首候选人,每人均需获得提委会过半支持。提委会1200名委员,来自香港四大界别,代表的是社会各阶层的利益,走极端路线的反对派,从来都是“非主流”,很难获得过半支持。
这也是极端反对派一开始就坚持“公民提名”且不惜以违法“占中”相威胁的用意,把水搅浑,他们才有可乘之机。从头到尾,极端反对派标榜的“国际标准”、“真普选”,其实和民主扯不上半毛钱关系。事实上,西方选举在提名阶段,没有统一国际标准可言,谁也不敢说自己的标准就是国际标准。极端反对派所争,只是一己之私。
极端反对派还在继续污蔑中央的决定。相信广大香港市民,有智慧分辨真伪,作出理性判断。
极端反对派宣称,两到三名候选人太少,提委会过半支持门槛太高。果真如此?美国大选,有几个候选人竞争?多数国家和地区选领导人,也就是两三个候选人,候选人多了,只会分散注意力和劳民伤财。
特首候选人需得到提委会过半支持,是因为特首的宪政地位和法律地位决定了他必须是一个能够跟中央对话,并且可以协调香港各阶层,能在香港取得最大公约数的人。过半支持,才能保证候选人在四大界别都有一定支持度,而不是只有一两个界别喜欢。
中央明确指出,香港特首要爱国爱港。有人对此不满,认为其中有意识形态。实际上,全世界哪个国家选出的市长或州长敢说自己不爱国?爱国爱港,是不言自明的政治伦理。中央之所以要把话挑明,是因为在香港过去的政治活动中,出现了一些公然对抗中央、跟基本法唱反调的政治人物,积极想要“出闸”的情况。如果真让这样的人上位,对香港又有什么好处呢?
没有必要在虚幻的民主概念里打转,而应该时刻掂量,哪种方式对香港最有利,最能保持香港的繁荣稳定。世界上因为突然实行所谓民主而陷入混乱甚至战争的地区多了去,所谓的民主从来不是万用灵丹,不是越猛越好,而是对症下药才有效。
港英时期,有一句形容香港的老话叫做“有自由,没民主”。香港欠缺民主的训练和经验,就民主化进度来说,要先学走,后学跑。提名委员会的前身是选举委员会,这种方式已在香港的4任特首选举中用过,被证明是稳妥有效的。2017年普选如果能实现,将是香港破天荒的“第一次”,难道不应该循序渐进,行稳踏正吗?
极端反对派拥有香港立法会的关键少数席位,如果他们铁了心要拉倒政改,“五步曲”可能会止于第三步。这样的话,本已近在咫尺的普选,就将变成远在天涯,不知何年可以重来。普选是香港民主发展的机会,也是中国“一国两制”发展的机会。极端反对派如果真破坏了普选,将成为不折不扣的历史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