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中外运长航集团一位不愿具名的高管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证实,招商局集团与中国外运长航集团两家央企,已于9月5日在北京签署股东协议,将合作设立VLCC油轮合资公司,并召开了合资公司创立大会。
新合资公司名为“中国能源运输有限公司”,招商局占股51%,中外运长航占股49%,注册资本11.1亿美元。上述中外运长航集团高管称,目前合资公司注册运作的相关手续正在香港进行,料在9月内完成。
该合资公司建成后,运力规模将跃升至国内第一大油轮公司,远期运力也将跻身全球油轮企业三强。
在此之前的9月3日,国务院刚刚发布《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敦促航运企业加快兼并重组,促进规模化、专业化经营,提升抗风险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而这种股权结合的方式,是否能推演到其他深陷困境、急需业务重组的航运企业,业内的看法不一。有航运高管认为,这意味着航运央企之间的合作将日渐频繁,不排除有进一步股权合作的可能;但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贾大山则认为,不宜做过多联想。
合作始末:船队规模翻番
据上述高管透露,“中国能源运输有限公司”这家合资公司的组建动议,早在2013年就开始酝酿。
今年3月11日,招商局集团李建红总裁在香港会见了中国外运长航集团董事长赵沪湘一行探讨合作事项;8月,协商妥当后双方加速进入注册成立阶段。8月11日晚间,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双方签订的《合资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披露了合作的细节。
招商轮船将其持有的9艘营运中VLCC(超大型油轮)资产、10艘VLCC建造合同及与上述19艘船舶资产相关的融资合同、香港海宏轮船有限公司股权以及部分美元现金作价5.66亿美元,认购合资公司51%的股权。中外运长航集团则以5.44亿美元现金出资认购合资公司49%股权。
届时,这家合资公司将以招商轮船划属的海宏轮船作为唯一船舶经营管理平台,海宏轮船根据该合资公司所属单船公司委托全面负责船舶日常经营,并在合资公司成立后全面负责船舶管理。
合资公司的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招商轮船提名4名,中外运长航集团提名3名。董事长将由招商轮船提名的董事出任,副董事长由中外运长航集团提名的董事出任,总经理人选由招商轮船推荐,中外运长航集团则推荐一名副总经理。
据海通证券分析师姜明测算,招商轮船目前有9艘自有VLCC、10艘VLCC订单(2014-2017年陆续交付),中外运长航目前拥有17艘VLCC(10艘长期租赁)、2艘VLCC订单(2014年内交付)。如果新成立的合资公司能如期整合双方全部的VLCC船队,将在短期拥有26艘VLCC,合计783万载重吨,远期控制38艘VLCC,合计1168万载重吨。
相比较之下,目前中远集团旗下的大连远洋拥有13艘自有VLCC和4艘在建,中海集团旗下的中海油运则有14艘自有VLCC和2艘在建,届时新合资公司不仅将跃升国内油轮第一大船队,还将是中远和中海油轮船队规模的两倍左右。
从全球VLCC来看,这家新合资公司排名也或升至第7-8位左右,占全球VLCC船队的4.1%,远期运力更将位列全球前三位。姜明认为,合资公司的规模化优势有助于提升船队长期竞争力,其成本优势强于国内同行。
对于中外运长航的VLCC纳入合资公司之事,姜明认为只是时间问题,因为“合资公司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收购二手船/新船订单、订造新船等方式进一步增加运力”。
毕竟中外运长航集团旗下本身拥有专业油运公司长航油运(600087)——由于连年亏损,已于今年6月被摘牌,并被实施破产重整。中外运长航不大可能与招商轮船合资重新打造一支新的VLCC船队,而是会在未来某一时点收购长航油运的现有VLCC资产。
姜明指出,中外运长航集团此次之所以没有直接将长航油运的VLCC船队资产作价认购新公司股权,可能是因为长航油运在退市后处于资产重整阶段,同债权人的纠纷尚未清理干净。
剑指国油国运 合作能否复制?
同为竞争对手的两家航运央企,为何愿意摒弃竞争,携手组建合资企业?
招商局集团内部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目前公司组建尚未完成,尚无法披露更多的细节。但该人士向记者透露,“中国能源运输有限公司”的组建,除了当事双方公司,中石化集团也频繁参与了公司组建的协商。
事实上,中石化与“国油国运”政策是促成该项合作的两大因素。9月3日,《国务院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意见》首条保障条款指出,要加强海运企业与货主的紧密合作、优势互补,推动签订长期合同,有序发展以资本为纽带的合资经营,形成风险共担、互利共赢的稳定关系。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提供原油、铁矿石、液化天然气、煤炭、粮食等重点物资的承运保障能力。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这一条款说得通俗点即“国货国运”政策,希望国内企业与航运公司达成紧密的战略联盟,鼓励中国企业之间形成日本式的联盟合作关系,中国企业采购或出口的货物,尽可能由中国航运企业来承运。
招商局集团董事长李建红在9月5日的合资公司创立大会上坦承,此次与中外运长航、中石化达成油轮船队的更深层次的合作,是落实国务院刚刚发布的《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落实国务院国资委的统一部署,保障国家进口原油运输安全、进一步推进“国油国运”的重要成果,也是中石化、招商局与中外运长航三家中央企业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的重要成果。
虽然最终合资公司的股权结构中并无中石化的身影,但该合资公司的主要货源将来自中石化,因此获得中石化的首肯是关键。
据悉,2013年,中国进口原油2.82亿吨,其中大部分为中石化进口,而中石化的石油进口渠道多样,分配给国内航运公司的进口量很小,如招商轮船2013年承运中国进口原油仅1479万吨,同比增长7.9%。
在呼吁国油国运的背景下,各大航运企业纷纷加码油轮船队建设。2012年,招商局、中远和中海三大航运央企相继抛出50艘VLCC油轮订单,由此造成油轮运力市场过剩加剧,油轮市场持续低迷。如化竞争为合作,或可成为过剩阶段市场竞争的法宝。
此外,这一合作恰逢国务院刚刚发布的《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背景,在国家敦促航运企业加快兼并重组,促进规模化、专业化经营,提升抗风险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之时,招商局与中外运长航集团的股权合作,能否复制到其他航运企业?
贾大山对记者泼了冷水,称企业行为最好不应行政干预,中外运长航集团与招商局是找到了企业合作的契合点,才进行了股权合作,中远和中海等公司的情况则不尽相同。有中远人士亦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即使中远想与中海进行股权合作,但是谁主导谁是个难题,恐怕极难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