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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放风:政治吸纳新意见阶层

2014-10-10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报讯】人民网副总编辑、人民网舆情监测室秘书长祝华新近日在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政治传播研究中心首届论坛发表演讲。祝华新在演讲开篇即指出,今年全国宣传部长会议提出新理念,将对网上的新型知识分子,加强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

 
  祝华新称,对基於互联网的新型知识分子,加强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是今年全国宣传部长会议提出的一个新的理念。这体现了政府对网络管理也是社会管理的一种新姿态,承认互联网上出现了一个新的社会阶层,他们藉助互联网对政府的公共治理提出批评,提出建议。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蓝皮书》2008年中国互联网舆情分析报告中提出,在中国已经出现了一个「新意见阶层」,这就是主要依托於互联网产生的阶层。中央统战部提出在市场经济发展起来后,出现了「新社会阶层」,即5000万在非公经济企业中投资和做高管的人群。如果说「新社会阶层」是新兴的民间经济力量,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重要同盟军;那麽在新闻宣传、意识形态、社会管理领域的「新意见阶层」,就是公共治理、国家治理的一个重要依靠力量,至少是「统一战线」可以争取的同盟力量。
 
  祝华新还分析了网上所谓的「左翼」「右翼」舆论,强调「网上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性,建议消除两翼的「职业网友」,让他们从边缘回归主流,避免「越边缘、越激进」的情况。他指出,今天以微博、微信为代表的网络舆论生态,一方面实现了知情权、表达权的均等化,任何一个农民工都可以在微博上指点江山;但另一方面,它让边缘文化也能登堂入室。在微博上那些激进的左翼网友、右翼网友,在相当程度上是被社会主流生活摒弃了,处於无法与政府对话也无法在报纸、电视台等传统媒体表达的边缘化状态。很多极端的网友越是边缘化,越容易激进化。
 
  最高法:「转发」也要担责
 
  最高人民法院9日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於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该司法解释将於10月10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表示,这次发布的司法解释,与已经实施的《关於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关於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共同形成了有关互联网法律问题的裁判规则体系,对於规范网络行为、建立良好的网络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孙军工表示,微博、微信等近几年迅猛发展的社交网络以及由此产生的自媒体,在传播范围、影响力等各个方面均有超出传统媒体之势。「针对这些特徵,司法解释对转载网络信息行为的相关问题作出规定。」他说。
 
  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认定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转载网络信息行为的过错及其程度,应当综合以下因素:转载主体所承担的与其性质、影响范围相适应的注意义务;所转载信息侵害他人人身权益的明显程度;对所转载信息是否作出实质性修改,是否添加或者修改文章标题,导致其与内容严重不符以及误导公众的可能性。
 
  京促美莫就网络安全抹黑中国
 
  【又讯】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9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中方再次敦促美方在互联网安全问题上停止捏造事实、蓄意抹黑中国的无理做法。
[责任编辑:郭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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