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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大廈拒絕佔鐘者讓步方案

2014-10-28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訊】代表大學女學生被告的資深大律師Charles Manzoni認為應撤銷金鐘中信大廈外的臨時禁制令,批評原告現時私人提出民事檢控,演變成「自行清場解決」,並非由警方執法清場。他認為法庭應平衡示威者及社會的權利,首度建議「讓步」方案,提議警方協助開出部分添美道及龍匯道路段讓中信大廈停車場出入口開通,但保留鄰近夏愨道的添美道路段給示威者。惟方案最終被中信大廈一方拒絕。

    莫樹聯反駁撤禁令理據

    代表佔鐘案被告的黃菀靖、資深大律師Charles Manzoni認為應撤銷禁制令,認為命令內的違法行為定義太廣,合法的人都可能會包括在內,例如是行經該地的人都或已違反禁令。代表佔旺案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亦認同Charles Manzoni意見,指禁制令內「非法佔據」的定義不清晰,舉例若原告公司的貨車停在禁制區落貨是否違法、記者停留採訪又會否墮入法網、有熱心市民「派飯盒」又會否算是非法鼓勵佔據等等。

    代表的士工會的資深大律師莫樹聯反駁,貨車上落貨乃「做生意」,不算違法;而白車駛至向受傷的佔領者施救,和有支持市民者向佔領人士「派飯」,兩者亦都不算是違法行為,形容救援及吃飯都是佔領人士的「基本需要」,救護人員及派飯盒的市民都不構成「非法佔據」,定義沒含糊之處。莫補充,若果有佔領人士事先張揚會加建路障,這或構成鼓勵或煽動他人違反禁令,或會被捕。

    佔旺案被告稱打定輸數

    另方面,佔旺案被告霍偉邦昨指未有人試過在制度內討論「公民抗命」概念,認為有法律理據支持他們「用公帑打官司」,但早對官司打定輸數。他知悉法官批准延續臨時禁制令後,表示尊重法庭裁決,希望禁制令條款改動後,佔領區「變得更合理安全」。

    霍昨在開庭前提到有人認為他們不應申請法援,反駁指他們成功經過資產審查,加上法援覺得他們的理據值得爭拗才會批出申請。重申被告一方認為不應以民事途徑驅趕集會,因原告只考慮生意利益,「將司法放在艱難同尷尬嘅位置上」。

    他散庭後指曾有人凌晨突然出現稱要「清場」,又試過有人「拎晒工具衝出嚟」,但佔旺者連日來盡量做到「打不還手」,受傷的多數是他們一方。他希望法官下令代理須持有蓋有公司印章的認可證及書面確認信,才可執行禁制令後,佔領區會變得較和平。

    他又指佔旺區的特性是自發組織,預測不到佔領者會有何行動,但希望雙方可克制面對。同是佔旺案被告的吳定邦則指絕對不會撤離旺角,稱「佢哋拆一個,我哋起一個(路障)」,及會將行動升級,但如何升級則留待學聯決定。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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