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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庭上「最後呼籲」促遵禁令

2014-10-28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訊】延續「佔旺」及「佔鐘」的臨時禁制令聆訊昨繼續,法官區慶祥於黃昏6時半裁決繼續禁令,但刪除命令內「禁止煽動或鼓勵他人違令」的字眼,並增加條款,指日後有人以禁制令的名義到旺角清場,須持原告公司、即潮聯小巴及兩個的士工會印章的書面認證,以正身份;而有關金鐘的臨時禁制令內容將保持不變。區官又於庭上作「最後呼籲」,希望市民維護法治,遵守臨時禁制令。

    修改部分禁令內容刪字眼

    法官昨於庭上提出修改部分禁制令內容,包括由「禁止佔領人士阻礙原告清場」改為「強力阻礙」。反對旺角臨時禁制令的被告霍偉邦,其代表事務律師何佩芝於散庭後向記者表示,對法庭延續禁制令表示遺憾,但高興法官將禁制令範圍收窄,如刪除「禁止煽動或鼓勵」的字眼,認為原先禁制令部分內容定義太廣,舉例若有市民於facebook 上叫朋友「一齊佔中」,又是否煽動他人。被問到日後原告或其代理人需有書面認證方可清場,於實際執行上會否有困難,何亦稱需與原告商量細節後方有定論。

    大狀指警方作好執法準備

    臨時禁制令的審訊進入第二天,由律政司派出、代表警方的大律師鮑進龍昨於庭上稱,警方已作好執法準備,只要法庭一下拘捕令,警方便會拘捕懷疑違反禁制令人士。鮑指,警方只獲法庭授權執法,並非法庭直接吩咐警方辦事。鮑澄清警方不會主動向法庭申請任何命令執法,亦強調政府非案中一方,只是受到原告人中信大廈一方的書面邀請,到庭協助法庭理解警方立場。鮑指現時佔領運動屬非法集會,已引起嚴重的交通擠塞及公眾不便,稱佔領人士應遵守臨時禁制令離開。

    代表被告霍偉邦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其後續於庭上質疑鮑大律師講法,認為法庭頒令讓警察執法不合適。李直指警方多日來均沒以「公眾利益」為由清場,推論警方根本認為沒清場需要;就算警方認為需要清場,亦非透過法庭的頒令來解決問題。李其後提及胡仙案例,指律政司當時是應立法會要求下,方解釋為何不作出起訴,但一般情況下,正如今次的佔領運動,律政司毋須向任何人交代會否作出檢控。

    決延續佔旺佔鐘臨時禁令

    另一名代表反對旺角禁制令的被告吳定邦、資深大律師戴啟思反對延續禁制令,認為兩名原告香港計程車會主席黎海平及的士司機從業總會委員譚駿雄未能提出因佔領運動而實際損失金額,指二人損失與普羅大眾無異,無資格以公眾滋擾為由申請禁制令,直言兩名原告「沒有巨大、直接、有關及特別的損失」。李大律師亦質疑,另一名原告潮聯公共小型巴士有限公司稱與其他小巴有合約在身,需為其他小巴提供路線以賺取管理費,但揭露雙方實際並無書面合約,只是口頭承諾。

    法官最後決定延續佔旺及佔鐘臨時禁制令,只是修改部分命令內容,並呼籲佔領人士遵守禁制令。香港律師會對部分佔領人士公然違反禁制令表示關注及憂慮,認為香港一直堅守法治為社會核心價值,任何違反法庭頒令的行為將會嚴重破壞香港司法制度。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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