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33

行賄狀元又是誰?

2014-11-01
来源:

  還記得「經濟適用男」黃海波嫖娼被抓的時候,當時網上出現一股力挺之聲,挺住,波波。「今天俺們都是黃海波,寧願嫖娼都不碰女演員,不搞潛規則,業界良心,德藝雙馨,堪稱楷模。」邪乎吧,當了嫖客依然未損其「國民好老公」的稱譽。沒有嫖客,哪來娼妓?但國人從來就是鄙夷娼妓,而寬容嫖客。與這個古老的奇葩一樣,在中國司法領域還有一樣古老的奇葩,人人都可以痛罵痛恨貪官,但就是不罵不恨行賄者。

  昨天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總局局長徐進輝表示,原煤炭司副司長魏鵬遠家中搜查發現現金折合人民幣2億餘元,成為中共建國以來檢察機關一次起獲贓款現金數額最大的案件。

  據傳當初搜家點鈔時,燒壞了四臺點鈔機,引爆了輿論。魏原副司長任職6年,日進斗贓達95238元。有好事者算了一下,按照新版100元紙幣每張1.15克計算,2億元約重2300000克,也就是2.3噸。魏原副司長一貪成名,可這都是哪些人進貢的呢?2億現金的行賄狀元又是誰呢?無從知曉,但似乎也無人願意知曉。

  行賄者得「大頭」

  事實上,受賄與行賄互為因果,曾經姚明在做公益廣告時不停地說,「沒有買賣,就沒殺害。」同理從邏輯關系來看,沒有行賄者,哪來受賄者,有受賄必有行賄,沒有行賄者的糖衣炮彈,就沒有受賄者的以權謀私。

  可在這組對偶犯罪中,受賄犯罪與行賄犯罪查處率,卻顯得懸殊。此次魏案也并非個案,在所有的貪賄案中,總是「今貝工作者」獨領風騷,而行賄者大都默默無聞。行賄受賄不能實行同罰,挫傷了法治正義的權威和公平,損害了社會風氣和法律信仰。也損害了貪官的「心態」,因受賄落馬的原蘭州市市長張玉舜,就曾在法庭上憤憤不平地詰問道:「領導干部全部按受賄罪判刑了,可沒有一個行賄的老闆被判刑,難道行賄人的行為就不是犯罪嗎?他們的行為就不用追究了嗎?」

  更為重要的是,行賄者屢屢逍遙法外,大大助長了金錢公關的底氣,增加了反腐倡廉的難度。甚至近年來工程建設領域腐敗呈現「陽光化」態勢,將行賄成本按一定比例納入工程預算成為一些工程企業的「明規則」,更有行賄者與受賄者公然簽訂「受賄協議」。

  曾有致力於廉政研究的專家,用自己長期調查結論,推翻了行賄者「弱勢論」。據介紹,行賄者普遍會獲得十倍於「投入」的超額回報,也就是說,在權錢交易中,行賄者拿了收益的絕對「大頭」。

  行賄與受賄,是一根青籐上結出的兩個毒瓜,相輔相成,共同危害公共利益。行賄者「一窩蜂」地上前行賄,當某個貪官「落馬」后,又「一窩蜂」地全身而退,再盯住下一個有縫的蛋,如此循環往復,難以窮盡。重受賄輕行賄,無異於「堵前門、開后門」,輕行賄的制度漏洞,必須堵住,輕行賄文化氛圍必須改進。路人甲

[责任编辑:李曉尚]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