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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協指電信服務設障礙

2014-11-19
来源:新京报

   據中消協介紹,近期接到不少消費者反映,一些運營商提供電信運營服務時人為設置障礙,限制選擇權。有的運營商規定,2G、3G用戶升級為4G業務後,無法再改回2G、3G套餐;而2G服務升級3G後,如要改回2G,也有障礙。

  對此,中消協指出,運營商應綜合考慮多種情形,為消費者設置退出機制,不應人為設置阻礙。原有合約業務到期後,消費者有權選擇終止合同、重新選擇合適的其他電信服務,也可以繼續按原資費履行,但需雙方達成合意。

  尤其是,業務到期後消費者是否繼續接受原有服務,應由消費者作出明確的表示,不能由企業自行推定。未經消費者同意,采取默認自動續期的方式,“實際上侵犯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涉嫌強制交易。” 其實,在業務到期後,電信運營商完全可以默認終止服務,或采取一定方式提醒消費者提前續約。

  新京報記者 廖愛玲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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