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這項破冰之舉,事實上2014年11月7日就已經形成實行文件。據這份文件顯示,上海發改委(物價局)計劃對在上海地區內銷售的醫療器械和政府定價范圍之外的藥品價格放開。
該文件同時強調,各醫療器械和藥品銷售單位,包括藥店、醫療機構等應做好“明碼標價”工作,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或網站等公布所銷售產品的名稱、規格型號、生產企業、計價單位、價格等信息,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在醫藥領域,關于價格的制定有兩種形式,一種為政府定價,另一種為市場定價。其中政府定價有兩個類別,一個是政府指導價,一個是政府定價,這一領域如計劃免疫疫苗類,也就是說政府采購的幾乎都是政府定價類。而如512基本藥物,采用的就是政府指導價。
此次上海的藥價改革顯然尺度非常大,除了政府采購的藥品外,其他類別藥品都實行了改革,從行政的管控走向了市場。
關于上海的改革,多數醫藥界企業人士認為未來的價格變化不會太大。政府定價藥品外的藥品分類還有基本藥物和非醫保類藥物,在目前的醫藥市場結構中,醫保類藥物實行招標采購,在各地的招標采購政策中,價格也都被壓制,“如果招標采購政策不改變,藥品價格變化不大。”一位藥企人士稱。
而自費藥,在企業人士眼里,這部分就應該讓企業自主定價,目前是各地都設了門檻,產地物價、當地省份物價等等報價過程中的條件,無形中已經限制了企業對自身產品價格的決定權。
“充分競爭的領域,如基本藥物價格不會上去,單獨的品種可能提價。”藥企人士認為,藥品價格放歸市場后價格會回歸到正常的市場經濟規律狀態。
“藥價,終于由計劃經濟形態在向市場化經濟形態轉變了。”醫藥企業協會一位人士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