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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定價終結 明年起藥價全放開

2014-11-27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中國藥品定價歷史上最大規模改革即將塵埃落定,2700余種國家定價藥品有望實現市場化定價。
 
  昨日,《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從獲得的《推進藥品價格改革方案(征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稿》)中確認,在國家發改委系統內部多輪討論通過后,取消藥品政府定價的文件已于25日開始在全國8家醫藥行業協會內征求意見,限時48小時。
 
  最后23%藥品放開
 
  “取消藥品政府定價,通過醫保控費和招標采購,藥品實際交易價格由市場競爭形成。從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原政府指定的最高零售限價或出廠價格。”發改委在《意見稿》的第一頁,明確給出了這一施行20年定價制度的最后期限。
 
  突然公布的取消政府定價藥品的明確時間表,徹底終止了此前關于它的種種猜測。“雖然是最后一輪征求意見,但從之前的吹風和市場發展環境來看,政府定價應該是確定要取消了。”中國醫藥企業管理協會副會長牛正乾昨日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
 
  這就意味著,占據中國龐大藥品市場23%份額的政府定價產品,將正式放開“計劃”定價形式,交由市場決策。初步估算,這將涉及2700余種藥品。
 
  自1996年開始,中國對藥品實行三種定價形式: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目錄的藥品及少數生產經營具有壟斷性的藥品,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其中,由財政購買免費向特定人群發放的藥品,實行政府定價,目前約有100種,占已批準上市藥品數量的0.8%;其他藥品實行政府指導價,具體形式為最高零售限價,約2600種,占22%左右。
 
  除上述共2700種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藥品,其他77%的藥品此前已實行市場調節,由企業自主定價。
 
  而政府定價和指導價格,實行中央和省兩級管理體制——即在上述定價范圍內,屬于國家基本藥物及國家醫保目錄中的處方藥,壟斷生產經營的藥品,由國家發改委定價,約1900種;屬于國家醫保目錄中的非處方藥,及地方醫保增補的藥品,由各省(區、市)價格主管部門定價,約800種。
 
  按照《意見稿》提出的方案,本輪藥品價格改革將主要分為五種形式,其中三類藥品價格政策將發生變化。
 
  “醫保基金支付的藥品,由醫保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醫保支付標準,引導市場價格合理形成;專利藥品(包括醫保目錄外專利藥品)、獨家生產的中成藥等市場競爭不充分的藥品,建立多方參與價格談判形成機制;醫保目錄外血液制品、國家統一采購的預防免疫藥品和避孕藥具則通過招標采購或談判形成市場交易價格。”
 
  而一類精神、麻醉藥品和低價藥品仍維持目前政策不變——前者仍暫時實行最高出廠價格和最高零售價格管理;而低價藥品按現行政策執行,繼續執行日均費用上限標準控制。
 
  沖刺48小時
 
  此前一年內,關于藥價改革的消息不斷從各個渠道傳出。10月27日全國物價局長工作會議上,取消政府定價、放開血液制品等四大類產品價格等內容在會上正式討論。
 
  就在上周,新華社撰文《取消藥品政府定價適逢其時》,被認為是官方定調這一改革的信號釋放。
 
  由于直接關系到藥品核心的定價問題,記者獲得的這份制藥企業的“1號”改革方案備受關注。由于相比以往的管理思路轉變和大范圍藥品的價格松綁,這份最受市場關注的藥價改革文件也被坊間評論為改革“步伐最大”和“遠超預期”。
 
  “我們正在收集企業關于這次改革的意見,目前看來,大家普遍比較關心下一步的配套細則怎么制定,醫保是不是能夠順利‘接單’。”直到昨日21時,牛正乾表示關于這個藥價改革新規的意見收集工作還遠未結束。
 
  因為擁有行業內全部“兩會”代表委員,牛正乾所在的中國醫藥企業管理協會——這家擁有最多中國制藥企業會員的行業協會,近年來在藥價改革等諸多問題上曾多次上下傳遞意見。
 
  但即便如此,對該協會來說,梳理成員企業的意見仍然是件繁復的工作。事實上,盡管《意見稿》已于25日開始在全國8家醫藥行業協會內征求意見,但很多企業是在26日當天下午才部分看到了這份《意見稿》,而對照企業動輒幾百上千個藥品權衡利弊,同樣是件工作量巨大的事情。
 
  按照發改委規定的時間,8家協會匯總的意見需要在26日24時之前反饋給發改委價格司。這48小時的沖刺期,成為距離中國藥品定價歷史上最大規模改革塵埃落定的最后一步。
 
  三部委博弈
 
  緊張的48小時意見征求期限之外,對于發改委主動削減自己的定價權力,業界也表達了一些困惑。
 
  “現在看起來是發改委一廂情愿的意思居多,人社部和衛計委都還沒說話。”有不愿透露姓名的上市公司負責人昨日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藥價問題歷來復雜,管不好就是眾矢之的,人社部雖然負責醫保基金,但也不會主動去接這么棘手的工作。”
 
  按照發改委此次推出的方案,藥品價格放開后,醫保藥品由醫保部門接手,其核心就是制定醫保支付價,醫院采購時可談判,給醫院降價動力;專利藥等競爭不充分的藥品則引入多方談判機制,以形成合理價格。
 
  與此同時,醫保在確定支付價的同時,還要推行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實行總額控制的按病種、按人頭付費等綜合支付方式。
 
  業內分析稱,發改委放權的話,醫保支付價的管理只能人社部接,但醫保支付是反腐重災區,對人社部來說十分棘手。
 
  再加上藥品招標采購權力掌握在各地衛計委系統中,實際招標價格由它們制定,而這一制度在實施中積累的問題飽受詬病,對藥價管理的繼任者來說,民間對招標制度走偏的積怨和由其引發的問題也將有可能一并“遷怒”人社部。
 
  另一方面,衛計委還負責對醫院診療的監督,防止過度用藥、過度檢查等。最后對藥品價格也會實施管控,一旦價格變動頻繁或者提價較高,可以啟動成本調查,對壟斷等行為依法處罰。
 
  “客觀來說,這樣的安排是對的,也是符合國際慣例的,誰埋單誰來干預價格,人社部門作為藥品采購方(應該負責)來談判價格,但問題是,藥價改革應該和醫保支付改革同時推進,不然汽車的輪子大小不一樣,是走不遠的。”昨日,國藥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高級顧問干榮富對《第一財經日報》稱。
 
  此前,關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三保合一”一直處于膠著狀態,沒有實質性推進,而這一問題被認為是直接關系藥價改革的必要配套改革。
 
  盡管國務院曾要求在2013年6月底前完成“三保合一”,但至今,除少數試點地區外,在中國多數地區,三大醫保制度中城鎮職工醫保制度、城鎮居民醫保制度仍由人社部統管;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由衛計委統管。付費歸口的不同,直接影響了藥價管理的諸多方面。
 

  記者從正在廣州召開的中國醫藥產業發展高峰論壇上獲悉,藥品“醫保支付基準價”的探索是今年醫改工作重點之一,部分地市已經開始試點工作。然而,對于如何衡量“基準價”,且如何制定這一標準,目前尚不明晰。 

[责任编辑:邓煜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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