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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將推存保險制度 銀行破產或最多賠50萬

2014-11-28
来源:南方都市报

  醞釀21年的存款保險制度將出:銀行一旦破產存款或只賠50萬

  南都訊記者陳穎如果銀行破產,存在銀行裡的錢只有50萬元有保障?昨日有消息稱,人民銀行召開系統內的全國存款保險制度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各省級分行領導到京參會,研究部署于明年1月推出存款保險制度。南都記者多方求證獲悉,存款保險制度近期推出的可能性非常大。“近期會出臺徵求意見稿。”靠近央行人士對南都記者表示。此外,南都記者獲悉,按目前討論的方案,存款保障上限為50萬元。對市民來說,存款一要分散,二要看看存款所在的銀行會不會破產,千萬別只看利率高低了。

  近期將公佈徵求意見稿

  所謂存款保險制度,就是銀行按一定比例向存款保險機構繳納保費,一旦發生經營危機或破產倒閉,存款保險機構可向其提供財務救助或向其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

  自1993年首次提出後,存款保險制度已醞釀21年,呼聲一直很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和2014年中國政府工作報告都明確提出“建立存款保險制度”。

  “近期就會出臺徵求意見稿。”靠近央行人士對南都記者表示,具體何時正式推出,得看徵求意見稿進展情況。而已參與多輪意見稿討論的中央財經大學金融學院教授郭田勇表示,近期有關部門確實再度開會討論徵求意見稿情況,目前準備已較為充分,存款保險制度框架已較為成熟,短期推出的可能性非常大。

  有參與此次討論會議的人士對南都記者表示,相較於去年以及今年來的多次會議,此次會議相關部門對於存款保險制度的準備已非常充分,各方對於關鍵性問題已基本形成共識。

  超50萬的部分或得不到賠付

  全額存款保障還是限額保障,以及存款保險制度的覆蓋面、費率如何確定一直存較大爭議。

  有靠近監管的相關人士對南都記者表示,按目前市場討論的焦點,存款保險制度將採取限額保障的方式。目前市場對於存款保險制度保障上限說法最為集中的是50萬元。即,萬一銀行倒閉了,儲戶存在每家銀行的存款中,被保障的存款最多50萬元。超過50萬元的部分,有可能得不到賠付,或按一定比例賠付。

  對50萬元保障上限的說法,郭田勇在接受南都記者採訪時證實,與目前討論的意見稿大致相同。據相關資料測算,50萬元的存款上限將覆蓋98%的儲戶全額存款。

  郭田勇還透露,對於銀行收取的費率將根據各商業銀行的穩健情況和風險實施差別化定價。有銀行人士對南都記者指出,國有大行由於風險性較低,預計費率相對較低。

  “對銀行而言,存款成本增加,如何轉嫁出去?是否會增加企業融資成本。”一位元國有銀行廣東省分行行長表示,存款保險制度對社會的影響有待觀察。

  支招

  市民存款應分散理財要“混搭”

  應關注銀行資產品質和風險狀況

  中大嶺南學院副院長、金融系主任陸軍表示,存款保險制度推出後,市場將出現一些副作用。經營更冒險的銀行願意提供更高利率來吸收存款,而穩健經營的銀行反而會被市場淘汰。銀行幾乎不會受到儲戶的監督,因而將大量信貸資產配置于高風險投資中,以獲取高額回報。一旦經濟出現較大波動,這些高風險行業易演變為大量不良貸款,進而導致金融體系陷入危機中。多位元銀行人士也認為,存款保險制度能否打破目前政府兜底的存款體系,仍要看政府的決心。

  對銀行而言,存款保險制度推出後,存款搬家將在所難免。陸軍認為,相較於中小銀行,大行破產的可能性更小,將成為大多數儲戶50萬元以上資金的選擇。不過,郭田勇則認為,存款保險制度的推出將使得中小銀行吸收更多存款。某股份銀行廣州分行行長對南都記者表示,隨著利率市場化的推進,對於存款的吸引,不能僅靠高利率了。

  存款制度推出後,儲戶該怎麼辦?有銀行人士建議,銀行將不再是絕對安全的港灣,本著50萬保障上限,老百姓將來應把“雞蛋”放在不同籃子裡,“混搭”理財,降低風險的同時,或許還能增加收益。此外市民應特別注意的是,理財產品並非存款,購買理財產品的資金並不在保障範圍內。陸軍指出,市民以後在選擇存款時,應更加關注銀行的資產品質、風險狀況,避免將資金存在有可能出現破產的銀行。不過,他同時指出,短期內,銀行破產的概率並不高。

  存款保險制度大事記

  1993年《國務院關於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首次提出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基金。

  1997年央行成立存款保險課題組,對存款保險制度開展理論研究。

  2004年央行金融穩定局存款保險處掛牌,於年底開始起草《存款保險條例》。

  2005年金融穩定局對外透露我國存款保險制度初步方案出爐,獲國務院原則性批准。

  2008年兩會《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今年將“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後因金融危機擱置)。

  2009年9月央行第二次上報存款保險方案,銀監會曾以農信社仍處於深化改革中,可能受到較大衝擊為由,對存款保險制度推出的時機持保留意見。

  2010年年末央行第三次上報存款保險方案,決策當局覺得時機不成熟,未予批復。

  2012年7月央行在《2012年金融穩定報告》中稱“推出存款保險制度時機已基本成熟”。

  2013年11月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明確提出,建立存款保險制度。

  2014年3月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開幕會上,明確將“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納入2014年重點工作。

  2014年3月31日央行人士表示:“存保條例已由央行起草完畢,相關程式都已走完,適當時候將會推出。”

  名詞解釋

  所謂存款保險制度,就是銀行按一定比例向存款保險機構繳納保費,一旦發生經營危機或破產倒閉,存款保險機構可向其提供財務救助或向其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

 

[责任编辑: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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