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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爱”与“自由”:东西方不同的人性理想

2014-12-04
来源:哲学网

西方科学的大传统,也就是西方之所以为西方、西方区别于非西方的传统,在东西方文化传统的比较之中最能看得清楚。没有西方也谈不上东方,反之亦然。在西方文明进来之前,中国人对自己的文明缺乏一个反思的角度,无从获得对本民族文化传统的深刻认知。同样,在了解非西方文明之前,西方人对自己的传统也不甚了了。自我总是在与他者的对话中确立自己的。我们要了解西方的科学“大”传统,最好的办法是从中西文化对比的角度来切入。

说西方“科学”的大传统就是知识传统、理知传统,这似乎太平淡无奇了,仿佛并未说出点什么来。难道说我们中国就没有这种知识传统吗?我们中国人不是一样推崇学问、学术?的确,中国人也认为知识很重要,但是,“知”向来没有放在人生最重要的位置。《大学》中提出的儒者求学八阶段依次是:格物、致知、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格物致知只是初级的原始的阶段,并不是最终的和最高的目标。孔子说“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的时候,的确谈到了知,但谈的却不是知本身,而是指向一种正确的人生态度和伦理要求,谈的是修身的事情。我们今天的教育方针强调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这里“德”是放在“智”前面的。过去讲又红又专,红放在专前面;今天讲德艺双馨,德放在艺前面。在中国文化里,知识当然是重要的,但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道德、品行、做人。中国传统文化中最重要的学问和学术是伦理学,而不是知识论。换而言之,西方的理知传统与中国的伦理传统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传统。

为什么会有这两种完全不同的传统呢?为了理解文化传统的不同,最终需要追溯到不同文化所预设的不同人性理想。任何一种文化都有多种多样的表现形式。就其有形的方面而言,有饮食、服饰、建筑等,就其无形的方面讲,有语言、体制、观念、信仰,林林总总。借着这些东西,我们可以分辨出一个人属于哪种文化。但是,在文化的所有这些表现形式中,最核心的最本质的是关于“人性”的认同。不同的人性认同与人性规定,决定了文化的根本不同。

为什么人性认同和人性规定会成为文化的根本标志呢?其根本的哲学原因在于,人是一种“有待”规定的存在者,而“文化”就是对人性的“规定”,“人性”是从文化而来的,而非生物学上遗传得来的。

说人是一种有待规定的存在者包含两个方面的意思。第一个方面,人是先天缺失者;第二个方面,人是有死者。人是先天缺失者是指,与其他生物不同,人并无固定的本质、本能,其后天教养在人性养成过程中占有绝对的优势。从生物学角度看,人的这种后天养成与人的普遍早产有关。在人类进化过程中,大脑的快速发育与人类女性的直立行走是相互冲突的。直立行走要求人类女性的骨盆不能太宽,而人类进化使得大脑越来越大。哺乳动物的孕育期与大脑量有一个线性相关关系。按照人类的脑量,这个孕育期应该是21个月,但是,孕育了21个月的人类胎儿脑量将达到675毫升,是成人脑量的一半。达到成体脑量的一半,是哺乳动物胎儿娩出时合适的脑量。然而,孕育了21个月的人类胎儿太大了,人类的母亲无法产出这样大的胎儿。人类女性为了直立行走,其盆骨的最大宽度只能容纳300毫升脑量的胎儿娩出,因此,进化无情的宣判,人类必须早产。这种生物学意义上的早产,使得人类的婴儿有漫长的后天学习时间。正是先天缺失,使得人类必须通过后天的努力,自己创造自己,因此,人性并不是先天的,而是后天习得的,特别是,通过文化被构成的。作为先天缺失者,人类可以有多样的发展可能性,因此,对人来说,先天缺失不是缺点,而是优点。

作为有死者,人需要为自己的生提供意义辩护。人生在世,终有一死。但是,只有人这个物种是在活着的时候就知道死的不可逃避性。这种对死的先验的知,引发了一个严重的哲学难题:既然早晚必死,为何当初有生?生命意义何在?明白自己必死的人类何以能够如此坚定执着的活着,哪怕吃尽苦头、受尽屈辱?这一方面固然有动物的求生本能在起作用,更重要的方面在于,每一个人生下来就生活在一种文化之中,在这种文化之中,习得了一个重要的东西,那就是“人生的意义”或者“有意义的人生”。这个“人生的意义”通常并不是以概念命题的方式出现的,而是渗透在你的日常生活之中,在生活实践之中被领悟到。人们通常也不会反省人生的意义,只有在一生中某些关键的时候,比如青春反叛期、比如特别困难的时候,才会有这样的反省。正是这个“人生的意义”,让人们尽管吃尽千辛万苦,仍然能够坚强、乐观地活着。

“人生的意义”或者“有意义的人生”的核心是对“人”之为“人”的认同和体悟。什么是“人”?什么是理想的“人”,如何达成这样的理想人性?是任何一种文化最核心的问题。人生因为有死,所以根本上是一种无本质的存在:人可以是任何东西,甚至可以不是“人”。正因为人可以不是人,因此骂一个人不是人才是有意义的。我们从不骂一头猪不是猪,因为这是一种没有意义的说法。人的无本质决定了,人可以有多种规定性。不同的文化就给出了关于“人”的不同规定。

我们汉语里经常讲到的“人文”两个字,其实表达了两个东西,一个是“人”,一个是“文”。前者指的是理想人性。后者“文”古代通“纹”,是一个动词,表示划道道、留下痕迹,基本意思是“纹饰”,以后发展成为了达成理想人性所采纳的教化、培养、塑造方式。所谓“文而化之”,指的就是这种训练理想人性的过程。中国和西方文化的根本差异在于它们各自有很不一样的“人文”。不同的人文,标志着不同的文化。在文化的各个层面,都可以体会到这种人文的不同。要深入理解中西文化的差异,最好的办法是看看它们各自有什么样的人性理想、什么样的教化方式,一句话,有什么样的人文。

中华文明本质上是农耕文明。在这片相对封闭但又适合农耕的土地上,中国先人发展出了成熟而又稳定的农耕文明。这在世界各民族中都是独特的。诚然,人类进化的一般历史都是从旧石器时代走进新石器时代,而新石器时代的根本特征就是定居和粮食生产,也就是所谓农耕文明,但不同的民族进入农耕文明的时间和程度是不一样的。中华农耕文明特别典型、特别成熟,以致于压抑了其它文明类型的发育。比如,中国有漫长的海岸线,但中国没有发达的海洋文化,这是农耕文化有意抑制的结果。比如,中国的万里长城,表达的是典型农耕社会的防御思想。比如中国传统社会人分四等,“士农工商”,手工业者和商人地位低于农人,也表达了农耕主导的思想。

农耕文明的一个基本特点是安于一地、少有迁徏,安土重迁,定居、安居意识很强。那些离开家乡的人被称之为“流离失所、背井离乡”,被认为是很不幸的。人们与土地高度绑定在一起,“父母在,不远游”,“树高千丈,叶落归根”,“离乡不离土”。费孝通称之为“乡土中国”。中国人特有的“籍贯”概念就是对这种情况的一种反映。如果像美国人那样平均6年搬一次家,频繁迁徙,籍贯是没有意义的,所以他们的护照上只有“出生地”而没有“籍贯”这样的项目。对于基本不迁徙的民族来说,籍贯就是出生地,籍贯的概念才有意义。本书作者的家族大约在1800年前由江苏无锡迁居江西,大约在800年前由江西迁到现在的湖北武穴地区,所以我的籍贯很清楚。但是20世纪近代社会转型以来,中国人的迁徙开始频繁起来,籍贯慢慢会丧失意义。

对于有籍贯概念的人群来说,地缘即是血缘:住在一起的人都是熟人,拐弯抹角的差不多都是亲戚,都有或近或远的血缘关系。因此,中国的文化是一种典型的熟人文化。中国人在与熟人打交道方面有丰富的经验,但不知道如何与生人打交道。对待生人只有两个办法,要么把生人变成熟人,所谓“一回生、二回熟”,要么生人变不成熟人的话,就只有持敌对态度,“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种熟人文化延续到今天,仍然为中国人所熟悉。

人们群居在一起,需要建立秩序,依照这个秩序,人们分配各式各样的资源、处理各式各样的社会关系。这种秩序就是文化秩序。对于农耕文明而言,地缘人群实际上就是血缘人群,因此,农耕社会很自然建立了以血缘关系为主要依据的文化秩序,即血缘秩序。我们可以注意到,汉语中的血缘术语非常发达丰富。比如,与父亲同辈的男性成员称呼有伯父、叔父、舅父、姑父、姨父、表叔等等,英语里就一个uncle全部包括在内。洋人刚来中国的时候,中国人都觉得他们是野蛮人,连姑父和舅父都分不清楚。其实英国人当然也是可以分清楚的,只是没有觉得有必要分那么清楚。可是中国人讲究内外有别、长幼有序,称呼里面包含着伦理的考虑。如果未分清楚长幼内外,那就是没大没小,不讲礼貌、不文明、没有文化。

血缘秩序成为其它一切社会秩序的基础和范本,许多重要的社会关系都被看成是某种准血缘关系。比如“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就把皇帝与下属的关系看成是父子关系;比如“爱民如子”“父母官”的说法中,就把政府官员与老百姓的关系看成是父子关系;比如“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把师生关系看成是父子关系。总之,虽然在“天地君亲师”中,“亲”排名第四,但是“亲”是最容易被理解的。天人关系、人地关系、君臣关系、师生关系都最终要通过“亲子”关系来理解。直到今天为止,在某种陌生的场合,中国人为了把生人变成熟人,都会不由自主地攀老乡,“套近乎”;初次见面、彼此陌生的一小群人要一起玩或者一起干事情,也会首先按照年龄排序确立称乎,并且通常会选“老大”当领队,以此建立一种临时有效的秩序。这都是血缘文化的基因在起作用。

血缘文化的核心是亲情。所谓“亲”就是“近”,而所谓“近”并不是物理距离上的远近,而是在血缘谱系中的近。比如亲兄弟比堂兄弟要近,堂兄弟比表兄弟要近。最亲近的是直系亲属,所以亲情首先是亲子之情。孟子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把血缘亲情文化的逻辑出发点定在了亲子之情上。一切亲情都是亲子之情的扩展和外推。不孝敬自己的父母而孝敬别人的父母,那一定是别有用心,比方图谋人家的房产。不爱自己的孩子而去爱别人的孩子,很可能那个别人家的孩子其实就是他自己的孩子。亲子之情是古代中国人关于“爱”的最纯粹和最基本的理解,其它一切“爱”其实都是亲子之爱的某种外推和变种。男女两性之爱并不被中国文化所看重,相反,最终都通过婚姻关系而转化为亲情之爱。夫妻之间“举案齐眉”、“相敬如宾”,明显不是现代人所理解的两性之爱,而是被礼仪规制之下的血缘亲情。

血缘文化因而就是亲情文化。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这是亲情文化的表现。亲情文化中,情最重要,理次之,法再次之。其实,我们中国人最明白这个重要性的排序。法通常只是手段,是表面文章。“理”也不是我们中国人行为做事的最后根据,因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讲理不能讲绝,因为理是相对的。有一个俗语叫“别得理不让人”,说的就是“理”是某种根据,但绝不是最后的、最高的依据,相反,在许多情况下,你就是有“理”,也要让“人”。为什么呢?因为人情因素往往要起更大的作用。我们中国人并非“无法无天”,并非“蛮不讲理”,但是我们讲法讲理都有一定的限度。比如“法不责众”,所以,法和理总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而“情”反而是最终的根据,居于某种绝对的位置。“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生死相许”,这特别能引起中国人的心理共鸣。

农耕文化、血缘文化和亲情文化在“人性”的认同方面有自己的独特性。在漫长的历史时期占据中国文化主体地位的儒家把“情”作为人性的根本,以“仁”概而言之,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深厚的阐释空间。孟子说“仁也者,人也”,就是把“仁”作为人性的根本。什么是“仁”?简而言之就是“爱”。“仁者爱人”。古代中国人误认为动物无情无义无爱,因此总是把人与动物相比较来突现人性。孟子说“无父无君是禽兽”。今人骂丧失人性者必称“禽兽”、“衣冠禽兽”,或认识到动物其实也有情有爱者,则骂人改称“禽兽不如”。“人”的反义词是“禽兽”。但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所谓“仁”之“爱”,是奠定在血缘亲情之上的差等之爱,不是“一视同仁”的平等之爱,因为所谓血缘秩序本就是亲疏有别的等级秩序。

建立在亲子感情基础之上的“仁”的确是人的天性。“人之初,性本善”。但是随着年岁渐长,社会活动面扩大,人所面对的人群越来越多样化,所处的情境也越来越复杂,那种出自天性中的亲子之爱的“仁爱”需要扩大其外延。中国文化基本上是按照血缘文化准则对一切非血缘的社会关系进行血缘化处理。不仅比较重要的君臣关系、长官与下属关系、师生关系如此,一切人际关系都作血缘化处理。中国人讲地方行政长官是“父母官”,要求他们“爱民如子”;中国人还讲“一日为师,终身为父”,都是对重要的社会关系进行血缘化处理。

既然一切人际关系都按照血缘亲情关系的准则来处理,而血缘亲情关系又是一种差序(差等有序)关系,那么,如何以一种差等有序的方式去处理在同一场合下出现的不同社会关系,就成为一个重大的文化难题。中国人经常说“做人难”,说的就是处理各式各样人际关系中遇到的困难和麻烦。你在待人接物方面,对于特定的人来说,你既不能亲近不够,也不能过于亲近。对于同一个人,在不同的场合下,亲疏远近的关系也是不一样的。因此,要处理好这些关系,首先一步是要分清楚“亲”和“疏”,然后才能做到“亲亲疏疏”。过去有一句话叫“谁是我们的朋友,谁是我们的敌人,这是革命的首要问题”,实际上,这也是一个传统中国人做人做事的首要问题。这里的困难在于,大量非血缘关系在比拟成血缘关系的过程中,存在相当大的不确定性。当不同的准血缘关系并置在一起的时候,如何不偏不倚、准确恰当地实现差等之爱的确是一种相当困难的事情。

消除或减轻这种困难的唯一的办法是发展出一套培养方案、教育模式,来使人们在后天教育中习得这种理想的人性,这就是“人”之“文”。儒家的“仁”“人”之“文”是什么?一个字,“礼”。《礼记》说:“是故圣人作礼以教人,使人以有礼,知自别于禽兽。”(《礼记·曲礼》)礼使人成为人。“克已复礼为仁”。礼是典章制度和道德规范,用以规范个人和群体的行为方式,也是通达“仁”这种理想人性的意识形态。说白了,礼就是让人意识到自己的身份,从而有相应恰当的行为方式。在礼节、礼仪、典礼中,每个人体会到自己在等级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角色,认识到谁亲谁疏,从而恰当地传达“仁爱”。《论语》讲得好,“不学礼,无以立”。所谓“做人难”的感慨,无非还是感叹礼没有学习好,没有学到家,所以要“活到老、学到老”。所谓“学”,就是学“做人”。正是在丰富复杂的社会交往过程中,在后天学习“礼”的过程中,巩固和丰富了“仁”的内涵。

“礼”无处不在,体现在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每一个方面。某种意义上讲,中国文化的主流就是礼文化。无论四书五经、唐诗宋词、琴棋书画,还是天文地理、农桑耕织,都属于礼文化的范畴。但礼并不是教条,并不只是明文规则。礼一方面服务于仁,是让人习得仁人之心,但另一方面,礼的本质是在具体生动的生活实践中训练人的适度感、恰当感,因为所谓仁人之心,不过就是明白自己的身份、地位和处境,从而以恰当的方式待人接物,既不能过分,又不能不及。学礼就是学习恰到好处的做人。

“仁-礼”就是中国主流的“人-文”。当然,中国文化博大精深,儒释道三家并立,但儒家是主体、主流。“仁-礼”表现了农耕文化、血缘文化和亲情文化的人文内涵。在仁爱的旗帜下,中国精英文化的表现形式更多的是礼学、伦理学,是实践智慧,而不是科学,不是纯粹理论的智慧。

西方文明经常被称做两希文明:希腊文明加希伯来文明,它们之间也相当异质,但与中国文明比起来,它们仍有明显的共同点,因此可以做一个总的概括。与中国典型和成熟的农耕文明不同,西方文明受狩猎、游牧、航海、商业等生产生活方式的影响,其农业文明既非典型也不成熟。希伯来人是游牧民族,而希腊人则是航海的民族,他们都没有发展出成熟而典型的农耕文明。

无论游牧、航海还是经商的民族和人群,他们与农耕人民最大的不同在于频繁的迁徙而非安居成为他们生活的常态。无论《圣经》还是《荷马史诗》,都是讲漂泊的故事。漂泊的人群经常遇到生人,与生人打交道成为他们的日常生活。因此,与中华民族的熟人文化不同,西方文明总的来看,是一种生人文化。

由陌生人组织的人群,不可能以血缘关系准则来组织。相反,血缘纽带必然被淡化、边缘化,一种暂新的社会秩序的构成机制在起作用,这就是“契约”。

西方文明的契约特征在希伯来文化那里看得非常清楚,犹太教和基督教的经典《圣经》被认为是上帝与人订立的契约,具有神圣性、强制性。人类因为违约而受到惩罚。“约”在这里是规则,是共同承诺的规则,具有平等性和普遍主义的特征,不因具体人和具体情境而轻易改变。这一点与中国文化截然不同。中国人固然也讲诚信,讲道德自律,但是其依据并不是外在的规则约束,而是内心的良善。规则是末,良心是本,本末不可倒置。事实上,中国人通常比较轻视规则的神圣性,喜欢灵活机动、见机行事,过于依赖规则被认为是死脑筋、呆板。中国人并不相信什么固定不变的规则,认为变化是宇宙的基本现象,因此要把事情办好,就得因地制宜、与时俱进,一切以时间和空间的变化为条件。这是东方特有的智慧,但容易导致契约精神的缺失。中国社会是人治而不是法治,有着深厚的文化根源。不守规则、轻易打破规则,嘲笑死守规则,不可能建成一个法治社会。

契约文化要求一种什么样的人性理想呢?契约文化要求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独立自主的个体,要求每一个人都能够负起责任来,从而能够制定有效的契约并有能力遵守契约。能够制定并能够遵守契约的人,必须是一个独立自主的个体。战争罪犯一定是高级军官,下层士兵当不了战争罪犯,因为在发动战争这件事情上,普通下层士兵不是责任主体,不是自己说了算的独立自主的个体。被“抓壮丁”的士兵怎么可能为战争负责呢?同样,让没有责任能力的幼儿签订商业合同也是荒谬的。契约文化要求每一个人成为一个独立自主的个人,于是便促成了一种别样的人性理想,即把“自由”作为人之为人的根本标志。

对现代中国人而言,“自由”是一个相当陌生的东西。它本来不是一个汉语词汇,而是近代由日本人用来对西方Freedom或Liberty的汉语翻译,跟“自然”、“科学”一样,是一个地道的日译汉语词汇。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说法,“自由”有三种义项:第一,是指法律范围内的一种权利;第二,是指哲学意义上通过认识事物而获得的一种自觉性;第三,是指不受约束。第二种义项过于高深,暂且略过不论。在一般中国人心目中,就第一种义项而言,则可以认为人是没有什么“自由”可言的。中国传统上并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人民并没有“权利”的概念,因此也没有“自由”的概念。就第三种义项而言,那“自由”根本就是一个坏东西,因为如果所有人都不受约束,那肯定会天下大乱。因此,综合起来讲,对中国人来说,自由要么是不存在的,要么就是一个要不得的坏东西。的确,在现代中国的语境中,“自由”许多时候是一个贬义词,是一个令人担心受怕的词。

对西方人来说就完全不是这样。我们都能背下来匈牙利诗人裴多菲(Pet fi Sándor,1823-1849)的名诗《自由与爱情》:“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也可以脱口而出美国人帕特里克·亨利(Patrick Henry,1736-1799)1775年3月23日在弗吉尼亚议会演讲中的那句名言“不自由、毋宁死”(Give me liberty or give me death),但是我们中国人却不大能理解这些名句名诗的内涵。自由作为西方文化的核心价值充斥在西方社会和西方历史的每一个宏大叙事中,充斥在无数的文学艺术经典中。纽约哈德逊河口由法国人民赠送的自由女神像成为美国的重要象征,希腊国歌的名字是“自由颂”,法国画家德拉克罗瓦(Eugène Delacroix,1798-1863)收藏于卢浮宫的名画是“自由引导人民”,电影《勇敢的心》从头到尾都响彻着主人公呼喊“自由”的声音。实际上,不理解自由的真谛,就不理解西方文化。

半个多世纪之前的朝鲜战争某种意义上是中国与西方的战争,一方是中国军队,一方是美国为首的联合国军。交战双方都会树起自己意识形态的旗帜,以显示自己的正义和合法性,以激励士兵浴血奋战。中国方面的口号是我们都耳熟能详的“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这句中共历史上最著名的80句口号之一,因为切中了中国人的文化心理而深入人心。“保家卫国”明显诉诸的是中国人熟悉的血缘文化精神。捍卫家的安全、国的尊严,是参战的最高理由。美国加入朝鲜战争的意识形态理由又是什么呢?当时的美国总统杜鲁门在1950年7月19日检阅入朝参战的美国空军和海军官兵的时候说:“这个自由的民族正在受到威胁,我们应该参战,为他们争取自由与和平。”在同日的群众集会上,杜鲁门接着说:“自由的人民遍布世界,自由是人类长期以来坚持不懈的追求”,以“自由受到威胁”、“要为保卫自由而战”,来动员美国公众支持参战。战后美国在首都华盛顿建立了韩战纪念园,纪念墙上刻着这样的字“自由不是免费的”(Freedom is not Free)。一方是“保家卫国”,一方是“为自由而战”,可以看出鲜明的文化差异。

然而,什么是自由?如何塑造自由的人性理想呢?正如为了塑造一颗“仁人之心”,古代中国人都要学“礼”,礼就是仁的人文形式,仁和礼构成了古代中国人的人文结构,那么为了塑造一颗自由的心灵,需要一种什么样的人文形式呢?希腊人的答案是:科学。

[责任编辑:宋斯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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