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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省清退26萬違規領低保者 專家稱基層幹部權力大

2014-12-08
来源:京华时报

  青海省民政廳近日公佈稱,今年已清退不合標低保對象近7萬人。一個多月以來,已有青海、海南、內蒙古3個省份通報今年清退不合標低保物件超過26萬人。

  據民政部的資料顯示,2014年第三季度,我國城市、農村低保平均標準分別為每人每月401元、216元。金額雖“小”,但關乎困難群體生存的“大”問題。然而,在不少違規低保案件中,被查處的卻是負責管理低保的村幹部、街道幹部。

  疑問1

  違規低保是否個別地區現象

  一年多全國查糾150萬餘人

  違規低保並非個別地區現象。2013年6月至2014年9月,全國查糾城鄉低保錯保漏保151.4萬多人。

  低保的對象主要是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群眾,主要是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年老病殘等生活常年困難的群眾。然而,就是這些困難群眾的一點微薄的生活來源,也被一些“官保保”盯上。

  儘管近年來清理力度不斷加大,違規低保仍一茬茬地再現。

  一些“官保保”更是財迷心竅:河南洛陽市新安縣五頭鎮民政所前所長張景華近日被曝出持有267個存摺,全都是從困難群眾那裡收集而來,用以侵吞包括低保增補資金在內的各類困難群眾補貼50余萬元。不少群眾不會使用存摺,把存摺放在民政部門託管,給了張景華可乘之機。

  疑問2

  低保申請為何頻現監管漏洞

  基層部門“欺上騙下”滋生腐敗

  本該起到“承上啟下”作用的基層管理部門卻在許多“私吞”低保的事件中“欺上騙下”,既當審核的“裁判員”、又當申請的“運動員”。

  根據規定,困難群眾申請低保的流程大致可概括為:群眾申請-審查受理-家庭調查-民主評議-審核審批-資金發放-動態管理。然而,在這個流程中,常常會出現不嚴格按照制度執行的情況,有的只是走走過場,甚至出現篡改、歪曲的現象,滋生腐敗。

  不予受理,申請無門。一些官員為了保證與自己“關係好”的人拿到低保名額,在第一關就“關”住了一些困難群眾。“低保戶人選往往在村委會開會討論前就已確定。”海南臨高縣一位村民說,其他貧困戶即使申請也不會有回音。

  缺乏調查,公示不明。部分官員用各種手段不公開信息,把“背景”藏著掖著。湖南耒陽長坪鄉譚南村原村支書黃國華等人竟篡改民主評議會議記錄來決定低保指標的歸屬;還有一些地區的民主評議會長久以來沒有村民代表參加。

  你來我批,蒙混過關。一些上級審批部門光履行“從紙到紙”的使命,不深究申請材料的真實性。2012年12月至2013年12月期間,浙江溫嶺一社會救助員利用職務之便,採用冒簽他人名字的方式,26次冒領19名補助物件的補助款11萬餘元,並作為個人使用。

  一保“終”身,較少複查。根據規定,當家庭人口、收入和財產狀況變化時,低保家庭應報告,上級部門應覆核。然而,一些地方並不重視或是刻意無視這種動態管理,頻現“死人吃低保”事件。

  3多次整改為何不能有效遏制疑問

  須建立公開透明的監督機制

  “低保這個事情上,基層幹部的權力太大。”中國農業大學農民問題研究所所長朱啟臻如此感歎。在整個低保政策中,基層幹部擔負著重要的職責,從而也就擁有著集中的權力。一些“官保保”玩弄職權,無視規章制度,把國家安排自己管理的低保當做發給自己的“紅包”。一些基層群眾把問題反映上去之後得不到回饋,反倒會“惹惱”基層幹部,得不償失,因此往往只能敢怒不敢言。

  據瞭解,海南臨高縣一位家庭狀況困難的村民從2010年開始申請低保,三年時間均遭拒絕,今年在對村幹部有所“表示”之後,才第一次領到低保金,並被告知不要對外聲張,否則明年將不再批准申請。

  針對低保不公現象,各地多次開展清理違規低保行動,並集中整改。記者發現,不少整改工作實際上在原有的低保政策中已有要求,如組織集體會議、近親低保單獨備案等,只是過去沒能做到。然而,集中清理行動並非長久之計,“官保保”仍然不斷再現。

  調研多地農村問題的華中科技大學教授賀雪峰認為,要使得“官保保”問題得到長效解決,需要建立暢通的監督管道,建立完善的資訊公開機制。

  “可以把權力更多地交給群眾。”朱啟臻表示,對基層幹部權力的約束要從基層群眾做起,讓他們發得了言、見得了文、說得了話。“需要建立起一套健康的基層群眾議事規則,完善監督機制,使低保資訊公開透明。”

 

[责任编辑: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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