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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60多年來對外援助近4000億元

2014-12-10
来源:第一財經日報

  商務部解讀《對外援助管理辦法》

  援外模式由“交鑰匙”轉向“本土化”

  郭麗琴

  中國對外援助的具體方式和金額,一直是外界感覺頗為神秘的部分。現在,這個運行了60多年的“交鑰匙”援外模式正式啟動了改革進程。

  商務部長助理張向晨在12月8日的“《對外援助管理辦法》解讀媒體吹風會”上稱,對外援助項目管理體制改革確定的一個原則,就是要“創新管理、優化隊伍、規范競爭、落實責任”,這是此次改革的主要思路。

  今年11月15日,商務部以部令形式發布《對外援助管理辦法》,這是我國在對外援助管理方面頒布的第一個綜合性的部門規章。

  根據12月8日公布的數字,60多年來,中國共向166個國家和國際組織提供了近4000億元人民幣(6.1880, 0.0002, 0.00%)的援助。中國建設了2700多個成套工程項目,這些工程項目很多在當地都是標志性的建筑。此外,中國還派遣了60多萬援助人員,培訓了近1200萬受援國各類人才和專業人員。

  中國的援外活動之所以讓外界頗感神秘,除了金額和具體項目較少對外公布,過去政府的管理過于細致也是原因之一。

  隨著中國政府行政體制的改革,以及受援國更為主動的參與,未來雙方分工合作的責任和義務將有更為明晰的規定。

  援外司副司長俞子榮解釋說,援外項目的特點就是當地實施、當地運營、當地受益。

  按照此次部令的規定,對外援助項目的實施模式有三種:第一種是傳統模式。所謂的“交鑰匙”方式,全面地由中方承擔項目的組織實施任務,并在建成后移交給受援國政府。第二種是中方與受援方合作組織實施。在雙方政府之間的協議基礎上,明確中外雙方的分工,然后由雙方按照協議規定各自承擔一部分項目責任。

  第三種方式是本土化。隨著形勢的發展,越來越多的受援國政府要求從對外援助中不僅僅是得到實實在在的項目,更希望得到能力的提升和參與項目的組織實施,所以對于具備能力的受援方,中方開始試行將援助項目在落實外部監管的基礎之上,把項目的組織實施責任轉交給受援國政府,發揮受援方的主觀能動性。

  “這種方式目前已經在周邊一些國家開始試行,應該說得到了受援國的普遍歡迎,試行效果很好。”俞子榮說。

  “交鑰匙”項目也有諸多受援國需要配合的部分。包括,外方需要提供各種基礎的項目資料配合中方開展前期的論證和可行性研究;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對方政府要承擔比如提供場地、拆遷這些基礎性的工作,以及市政配套的條件;在項目建成后,項目移交給受援國政府,受援方要負責后續的運營、保障以及管理。同時,外方也有責任為中方組織實施項目提供便利條件,包括中方物資材料設備的入境、人員的入境居留等同時給予免除稅收的待遇。此外,受援國特別是很多發展中國家都面臨著安全形勢的問題,受援國政府也有責任為中方參與實施的工程技術人員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

  中國政府提供對外援助主要采用項目援助的方式,這是中國對外援助的一大特色。按照部令的規定,現在有五種項目類型,包括成套項目,成套項目其實就是各種類型的援外工程項目,提供援助物資的物資項目、技術型的援助項目、人力資源開發和志愿者服務。

[责任编辑:李曉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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