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王珈莉報道:特區政府將於本月底公布長遠房屋策略,就房屋政策作全面評估,回應市民對住屋需求。工聯會昨認為,政府需在長策建議中,為本港訂定未來10年的房屋供應,提出更具體政策。他們建議政府,考慮恢復租務管制,并向正在輪候公屋的市民,提供租金津貼,以減輕市民的生活負擔,解決積存已久的房屋問題。
管制分間單位租金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表示,過去數年,本港住宅租金升幅高達五成四,惟打工仔的名義工資只上升兩成四,實質工資亦只有增加百分之四,工資遠追不上樓價,加上新落成公屋量不足以應付大量輪候人數,故建議政府考慮恢復租務管制。
就針對基層住屋問題,王國興建議就現時「分間樓宇單位」,包括浻房、籠屋及板間房,實行特別管制措施。受管制的分間樓宇單位的每尺租金不得超過市值租金(以差估署公布該類單位的平均尺租計算),每年加租幅度亦不多於10%,加租后的租金不得超越市值租金。同時,業主須和租客簽訂合約,并為物業文件打釐印,及規定業主提供具清晰電費及水費收費模式的租約。
一般私人單位,則建議將租金管制範圍的上限定於應課差餉租值6萬元,即每月租金約5000元;每年加租幅度不得多於10%,亦不得多於應課差餉租值的110%。此外,建議延長遷出通知的期限,由現時的至少1個月回復至修例前的不少於3個月。
建議設立租管委會
工聯會又建議當局成立租務管制委員會,賦予法定權力,專責管理租務管制措施,訂定及公布租金水平。委員會亦應具有仲裁職能,接受投訴,處理違反租務管制措施及簡單租務糾紛的個案,而違反租務管制的個案應配合適當罰則,包括罰款等。
另外,立法會議員郭偉強指出,當局一直向市民承諾可以「3年上樓」獲派公屋,惟事實與承諾大相逕庭,故建議政府為所有合資格輪候公屋市民、及已輪候3年以上的家庭提供租金津貼或租金稅務優惠,而津貼金額以該年的平均公屋租金為標準,藉此紓緩居住於板間房及分間單位的低收入組別人士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