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跟中央巡視組學反腐“新詞”
據新華社電
即將過去的2014年裏,“巡視反饋意見”是一個備受關注的公眾熱點。在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上,中央巡視組分兩輪公布了對北京、天津、上海等2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常規巡視和對科技部、複旦大學、中糧集團等6個單位專項巡視的巡視反饋情況。梳理中央兩輪巡視的反饋意見可以發現,其中不少反映反腐新動向的詞彙,給人留下了深刻印象,並受到廣泛熱議。
“一案雙查”
中央巡視組在對青海、寧夏等地方的反饋意見中,多次提到要“加大查辦案件力度,提高突破案件能力,堅持‘一案雙查’”。“一案雙查”就是嚴格執行問責機制,既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又要倒查追究相關領導責任,包括黨委和紀委的責任。
案例:今年初廣西永福縣違規給領導幹部發放考核獎金,除了縣委書記被黨內嚴重警告並被免職之外,縣紀委書記由於沒有起到監督作用,也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並被調離原崗位。
點評:以前那種“下屬幹部屢現貪腐問題而黨委主要負責人依然平安無事”的情況即將成為過去式。
“小官巨腐”
在給北京、廣西等多個地方的反饋意見中,中央巡視組反複提及“小官巨腐”“蒼蠅式”腐敗問題嚴重,指出基層幹部腐敗問題凸顯,要求加大查辦案件和監督執紀問責力度。
案例:前有北京市海澱區最牛村會計挪用1.19億元,後有秦皇島“水老鼠”家裏查出現金數億元……多起案件表明,一些曾經視為“蒼蠅”的基層幹部,所涉及的資金規模之大、貪腐程度之嚴重,遠超人們想象。
點評:基層腐敗幹部往往掌握著特殊資源或者控制著壟斷資源,在特定崗位上往往具有“說一不二”的“絕對權力”。
“弄虛作假”
在給遼寧、廣西、國家體育總局、科技部等地方和單位的反饋意見中,中央巡視組指出“關於虛增財政收入”“幹部檔案弄虛作假”“比賽違背公平原則、弄虛作假”“一些科研項目成果弄虛作假”等問題。
案例:去年以來已公開通報的31個被巡視省區市中,有11個存在幹部檔案造假問題。共青團鷹潭市委原書記徐楷被爆涉嫌年齡造假、入團志願書造假、違規任用等問題,不久前已被撤銷江西省政協委員資格。
點評:一些容易造假的關鍵環節往往都存在著暗箱操作、“潛規則”,基本屬於封閉運行,缺乏社會監督。
“拉票跑票”
中央巡視組在對河南、遼寧等地方的反饋意見中指出,拉票賄選情況較為普遍。
案例:湖南衡陽人大賄選案事發之後,“官場拉票”之風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在今年兩輪巡視中,中央巡視組對寧夏、山東、四川等地的反饋意見均提到“拉票賄選”等問題。
點評:在“拉票跑票”過程中由於當事人需要作出請托和承諾,這通常直接關系到之後的利益交易,往往會滋生更多的腐敗。
“打幹親”
中央巡視組在向廣西、四川等地方反饋巡視情況時指出,一些領導幹部任人唯親、搞“小圈子”,一些幹部通過“打幹親”“打禮”等方式拉關系、熱衷拉關系、架“天線”、搞“勾兌”,跑官要官。
案例:最近四川省瀘州市紀委發出通知,要求各級各部門幹部認真自查“打幹親”(“打幹親家”“認幹爹幹媽”“認幹兄弟”“認幹兒女”等)問題,有幹親關系的必須立即解除,領導幹部要做出不“打幹親”承諾書。
點評:一些領導幹部打著“人情交往”的幌子,廣拉關系、“勾兌”感情,有的生拉硬拽“結幹親”、“拜兄弟”,企圖架起“天線”鋪好關系路子,以謀取不正當利益。
“能人腐敗”
中央巡視組在對江蘇等地的反饋意見中指出,“基層權力尋租機會較多、空間較大,‘能人腐敗’問題突出”。顧名思義,“能人腐敗”指有能力的官員涉腐。
案例:南京市原市長季建業等官員在落馬前都曾幹出不少實在的政績,而在當地不少群眾的眼中,他們曾經被認為是“有能力”“有水平”的地方幹部。
點評:一些“能人”在取得顯著業績的同時,濫用公權力謀取私利的貪腐行為也隨之而來。“能人”不是“完人”,在依法治國的大環境下,再大的“功”也不能抵“過”。
“封閉式權錢交易”
中央巡視組在對江蘇等地方巡視後指出,“一些領導幹部與老板之間保持相對穩定的關系圈子,進行封閉式權錢交易。”一些領導幹部已經形成官官勾結、官商勾結,權權交易、權錢交易的利益輸送鏈條。
案例:今年3月,解放軍總後勤部原副部長穀俊山涉嫌貪汙、受賄、挪用公款、濫用職權犯罪案,由軍事檢察院向軍事法院提起公訴。
點評:“封閉式權錢交易”渙散了組織,滋生了腐敗,還會造成“窩案、串案”甚至“塌方式腐敗”。
“一家兩制”
中央巡視組在對浙江的反饋意見中指出,“領導幹部‘一家兩制’、利益輸送出現了新的表現形式。”當前的“一家兩制”主要是指官員家庭中一方在黨政機關就職,另一方則經商、辦企,工作類別處於“體制外”。
案例:剛剛宣判的劉鐵男受賄案中,劉鐵男之子劉德成就以“商人”身份扮演了重要角色,比如2005年,劉鐵男幫南山集團解決3萬噸氧化鋁購銷合同,次年南山集團將750萬元人民幣彙入劉德成控制的公司賬戶。
點評:不少官員想貪汙受賄,又不想落人口實,就選擇了通過親屬受賄這種自以為“萬無一失”的方式,為貪汙腐敗行為套上“隱身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