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同花順披露了重大訴訟公告,公司稱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就上海萬得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萬得)等三被告侵害商標權以及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提起訴訟。12月16日,同花順收到了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簽發的《受理案件通知書》。
公告顯示,三被告分別為上海萬得、上海萬得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得投資)、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根據民事起訴狀:“同花順”既是原告享有專用權的文字商標,也是原告有一定知名度的企業字號和簡稱。原告認為:1.上海萬得等三被告侵害了原告的商標權;2.上海萬得等三被告擅自使用原告的字號以及簡稱,違反了《反不正當法》第五條的規定;3.上海萬得等三被告進行了引入誤解的虛假宣傳,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
為此,同花順訴訟請求上海萬得和萬得投資賠償因其不正當競爭行為及侵犯同花順商標權的行為而造成的原告經濟損失48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