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33

警方行動專業適當

2014-12-25
来源:香港商報

  李幼岐

  有電視台訪問警務處處長曾偉雄,女主持詞鋒犀利,幾乎是逼問曾處長﹕在「佔領運動」中,「佔領」者與警察發生衝突,結果是有人被警棍打到頭破血流,是不是警方使用了過度武力?

  表現高度忍讓和克制

  曾處長顯然知道這類「逼問」是傳媒的本色,也是傳媒人的職責,所以,他不生氣,而是平靜地據實回答:警方使用的是根據現場情況所需的低度武力,當「佔領」者動用露出鐵釘釘尖的本板作盾牌,以及其他具傷害性、攻擊性武器時,警方就不能不使用低度及適度的武力。至於警棍將個別「佔領」者打得頭破血流,曾處長解釋說,在電光火石間,警棍擊中的有可能並不是原定的部分,再說,對抗甚或衝擊警員的「佔領」者並非靜止不動,反而衝向警員,這就有可能被警棍擊中頭部。換言之,現場警察並無蓄意用警棍打擊「佔領」者的頭部。

  其實,人人皆知在這場史無前例的非法「佔領運動」中,香港警察表現出高度的忍讓和克制,這在西方民主國家也是非常罕見的。例如,美國、英國警察在使用警棍對付示威人士時,手法要比香港警察兇狠得多了,示威人士被打到頭破血流是很常見的鏡頭。所以,他們是沒有資格就香港警察的使用武力說三道四的。

  確認香港警察處置「佔領」者的衝擊,包括金鐘「佔領區」清場時只使用了低度武力,還有一項事實:被警棍打到頭破血流的「佔領」者和衝擊警方防線者,只是個別人或少數人。在近80天的非法「佔領」時期,前線警察受傷的警員有130多人,但頭破血流的「佔領」者則遠少於此數。此則說明,警方使用的武力,不是過頭,而是略顯不足,以至無法保護自己。香港警察,素質確屬世界一流。

  美警武力遠超港警

  盛讚香港警察的素質世界一流,相信是需要有對照和比較的。最近,美國多個城市出現了大規模的示威,抗議多宗白人警察殺死黑人平民而大陪審團決定不予起訴的案例,後來又導致接二連三有警察遭報復而被搶殺的事件,其中一名警察是華裔。白警殺黑人有兩個典型例子﹕其一,有黑人青年在公園玩假槍,警察截查,不知是否黑人青年(長得很高大)的摸槍動作引起誤會,結果被白人警察射殺。其二,多名白人警察拘捕一名肥胖的黑人小販,其中一名警察使用了「鎖喉」方式,導致對方窒息死亡。在香港,沒有相同的例子,在對「佔領區」清場時,也並無發生死亡事件。與美國的近況兩相對照,香港警察是不是更忍讓?更克制?素質是不是更加高?

  佔中派不公宣傳伎倆

  在整個「佔領運動」期間,還有一件事對警察也並不公平,即:倘有「佔領」者衝突中受傷,就有人大肆宣傳,說警察「濫用武力」;但若有警察受傷,則反對派議員和「佔中」一派似乎都成了啞巴,又似乎當作根本沒有發生過這樣的事。試問,如此「區別對待」,是否公平、是否合理?

  香港市民常常在電視上見到,西方國家例如英國和美國的警察,在驅趕示威者時,將不少示威者用警棍打到頭破血流,可見這在西方民主國家也是「司空見慣平常事」,沒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這裏,還值得注意兩點:第一,本港的「佔中」、「佔領」說到底總是違法行為,「公民抗命」也絕對不成其抗辯理由。難道說,因為「公民抗命」,就可以肆意用鐵馬撞破立法會的玻璃門了?第二,部分「佔領」者對抗警察,甚至用暴力、用硬物或自製武器衝擊警察。在這樣的衝突中,雙方都可能有人受傷。假如有個別暴徒在衝突中被警棍打得頭破血流,絕不出奇。否則,難道在「佔領」者以暴力對抗和衝擊警察防線時,要警方宣告「投降」?所以,拿有「佔領」者被警棍打到頭破血流大做文章,是完全不必要的,屬「小題大做」、「無事生非」,實乃「佔中」一派的宣傳伎倆。

  就現狀而言,「佔中」、「佔領」已被清場結束。但對這一場香港前所未有的「群眾運動」而言,除了尚有檢控、審訊、判決的司法程序,從政治上、學術上進行研究、總結,相信也有必要。那麼,其中一個議題,就是警方所使用的武力是低是高了。筆者認為,警方在清場時使用的是低度且合適的武力。

[责任编辑:郑婵娟]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