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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寬帶接入市場向民資開放

2014-12-26
来源:凤凰科技

  鳳凰科技訊 12月25日消息,工信部今日正式發布《關於向民間資本開放寬帶接入市場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鼓勵民間資本以多種模式進入寬帶接入市場,參與寬帶網絡設施建設和業務運營,促進寬帶網絡基礎設施發展和寬帶業務市場競爭,。

  同時工信部公布了首批試點城市共16個:太原、沈陽、哈爾濱、上海、南京、杭州、寧波、廈門、青島、鄭州、武漢、長沙、廣州、深圳、重慶、成都。工業和信息化部根據試點情況適時擴大試點范圍。試點時間為三年,《試點方案》自2015年3月1日起實施。

  試點企業可以建設從用戶端到網絡接入服務器范圍內的全部或部分有線通信網絡設施,可以開展相應的網絡元素出租、出售,其中取得因特網接入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的試點企業還可以自有品牌向最終用戶提供寬帶上網服務。

  《通知》要求基礎電信企業不得與試點企業簽訂含有排他性條款的協議,基礎電信企業應向試點企業提供不低於自身業務質量的接入網上聯城域網帶寬資源,基礎電信企業與試點企業應依據公平合理、平等協商的原則,協商確定上聯寬帶資源的接入價格。

  以下為試點方案全文:

  寬帶接入網業務開放試點方案

  一、試點目的

  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一步進入基礎電信領域,參與寬帶網絡設施建設和業務運營,促進寬帶網絡基礎設施發展和寬帶業務市場競爭,提升寬帶業務創新能力和服務水平,探索寬帶接入業務發展模式,逐步建立和完善事前、事中、事後管理有機結合的監管體系,為正式商用奠定基礎。

  二、試點業務范圍

  試點企業按照光纖到戶國家標准要求和共建共享的相關原則,可以建設從用戶端到網絡接入服務器范圍內的全部或部分有線通信網絡設施,可以開展相應的網絡元素出租、出售,其中取得因特網接入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的試點企業還可以自有品牌向最終用戶提供寬帶上網服務。

  寬帶接入網業務屬於基礎電信業務。

  三、試點城市及試點時間

  首批試點城市為:太原、沈陽、哈爾濱、上海、南京、杭州、寧波、廈門、青島、鄭州、武漢、長沙、廣州、深圳、重慶、成都。工業和信息化部根據試點情況適時擴大試點范圍。

  試點時間3年。

  四、試點主體

  試點主體為依法設立的民營企業,鼓勵有駐地網運營經驗的民營企業參加試點。具體條件要求如下:

  (一)申請者為依法設立的民營公司。

  (二)有與開展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認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2000萬元人民幣。

  (三)有3年以上電信行業從業經驗。

  (四)有與從事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專業人員。

  企業技術負責人應當有8年以上寬帶網絡建設和運營管理經驗,並具有信息通信及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或同等專業水平;企業財務負責人應當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三年以上經曆;企業具有信息通信及管理相關專業初級以上(含初級)職稱或者同等專業水平的技術和管理人員不少於20人。

  (五)具備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的能力。

  申請者必須設有專門的客服部門和客服人員,按照服務規范及相關要求建立健全服務質量管理體系,公布用戶投訴及服務監督電話,受理用戶投訴,有服務保證措施和市場退出善後處理方案。

  (六)有必要的場地及設施。

  申請者應有固定的辦公地點,有與寬帶接入網業務相適應的營業場所或營銷渠道。必須建立客戶服務系統、計費管理系統和業務管理系統,能夠保障系統運行安全。

  (七)具備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申請者應成立安全管理部門,明確安全責任人和聯系人,建立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處置機制,按照相關要求和技術標准建立健全網絡與信息安全技術保障措施。

  (八)《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五、審批主體

  工業和信息化部委托試點城市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負責對當地寬帶接入網業務試點的申請進行受理、審查,並發放試點批文。申請試點的民營企業向試點城市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提出申請。

  六、試點要求

  (一)基礎電信企業不得與試點企業簽訂含有排他性條款的協議。

  (二)基礎電信企業應向試點企業提供不低於自身業務質量的接入網上聯城域網帶寬資源。

  (三)基礎電信企業與試點企業應依據公平合理、平等協商的原則,協商確定上聯寬帶資源的接入價格。

  (四)試點企業建設有線通信網絡設施時,應當嚴格遵守《關於貫徹落實光纖到戶國家標准的通知》、《住宅區和住宅建築內光纖到戶通信設施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及《住宅區和住宅建築內光纖到戶通信設施工程設計規范》等國家有關通信工程建設的規定。同時應遵守基礎設施共建共享、通信設施保護等政策規定,禁止和房地產商、物業管理公司或業主委員會等第三方簽署含有排他性條款的協議,保障用戶的自由選擇權。

  (五)試點企業在向用戶提供服務時,應嚴格遵守行業相關標准和管理要求,並與用戶簽訂服務協議。協議中要明確約定接入速率、資費以及當企業提前終止經營時預付費返還、爭議解決的處理方式。如提前終止試點經營,應按照《電信條例》、《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電信服務規范》等相關要求和用戶協議的內容向電信主管部門報告並提前告知用戶,妥善處理預付費返還、費用結算、爭議解決等善後工作,切實保障已發展用戶的合法權益。

  (六)試點企業上聯互聯網骨幹網必須經由基礎電信企業的城域網接入,不同地市的業務節點不得直連,租用的接入網絡資源嚴禁再次轉租轉售,其接入網絡建設范圍和連接(彙聚)節點位置要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報告,並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網絡與信息安全各項工作。

  (七)試點企業與用戶之間發生的服務質量問題,由試點城市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所屬申訴受理中心處理。

  七、其他

  (一)試點企業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的要求,按月報送業務運營情況。試點城市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應按月向工業和信息化部上報寬帶接入網業務試點工作進展情況。

  (二)試點企業可與基礎電信企業同等參與寬帶中國工程、寬帶示范項目、普遍服務等工作,享受相關政策。

  (三)試點企業在試點期間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依法給予相應的處罰。

  (四)工業和信息化部將根據試點開展情況適時調整相關政策,研究寬帶接入業務的正式商用事宜。

  (五)本《試點方案》自2015年3月1日起實施。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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