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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延長高速公路收費期限花樣百出

2015-01-06
来源:界面

   各地延長高速公路收費期限 花樣百出 大有“收費一萬年”的架勢

  中國山東省15條高速收費項目今年年底到期,當地政府部門擬繼續收費,且未明確延期期限。隨著多條高速公路收費期限將至,各地趕在新政策尚未出台前,絞盡腦汁想法子延期收費。

  在中國高速公路迎來收費到期高峰之際,多個地方政府和經營者們開始絞盡腦汁延長收費年限。對於公路建設水平位居中國前列的東部大省山東省來說,延長高速公路收費時間似乎已是“輕車熟路”。

  1月2日,據山東省交通運輸廳官網信息顯示,2013年山東省政府還貸高速公路虧損138.79億元。此前,交通運輸部公布的全國收費公路2013年虧損額661億元的消息曾引起一片嘩然。以此計算,山東僅其還貸高速公路的虧損額,就已經占全國所有收費公路虧損額的21%。

  就在2014年的12月31日,山東省政府給省物價局、財政廳、交通運輸廳下發正式通知,“同意對《收費公路管理條例》施行前我省通車及在建的政府還貸高速公路繼續實行統貸統還和收費管理,待國家出台新政策後按相關規定執行”。這意味著,山東省2014年底到期的政府還貸高速公路將暫時延長收費時間,並未明確延期期限。

  山省交通運輸廳新聞發言人在1月2日的新聞發布會上透露,到2015年底,山東將陸續有15條政府還貸高速公路收費期滿15年。其中,能還清銀行貸款的只有2條,其他13個項目均不能按期還完貸款。上述發言人明確表示,山東省交通部門仍傾向於延續現行的收費政策。

  但根據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下稱《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政府還貸公路的收費期限,按照用收費償還貸款、償還有償集資款的原則確定,最長不得超過15年。”這一規定沒有附加任何前提條件,沒有設置任何例外情形。

  對此,山東省交通運輸廳回應稱,現行《條例》施行前,山東在建和已投入運行的政府還貸高速公路已有31條,並援引專家的看法稱,根據“法不溯及既往”原則,在《條例》出台前開建的政府還貸高速公路並不適用15年收費期限的規定。

  盡管《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已於2014年啟動修訂,征求意見已逾一年,至今卻鮮有進一步消息。交通運輸部部長楊傳堂曾公開表示,力爭2015年頒布實施修訂版。

  趕在《條例》修訂版尚未發布施行之前,山東省交通廳已陸續延長多條高速公路的收費期限。2013年12月,山東省政府批複同意延長部分高速公路收費期限。2014年11月30日,山東交通運輸廳宣布,2014年底到期的15條(段)高速公路將繼續收費,主要理由還是資金緊張,需償還銀行貸款。

  中國自1984年實施“貸款修路,收費還貸”政策以來,收費高速公路建設步入快速發展的軌道。公開信息顯示,按2000年已建成的高速公路裏程往後推,近兩年內,收費到期的高速公路約1.6萬公裏,將迎來收費到期的高峰。

  收費高速公路大限將至,山東省並非首個推遲收費時限的省份。據《法制晚報》記者2014年統計發現,過去兩年內至少已有34條高速公路延期收費,延期的時間在1年到5年不等。

  2013年8月江蘇省政府批複同意寧馬高速公路收費期延長至2016年9月。寧馬高速公路(南京至馬鞍山)從1998年開始收費,收費期限15年,2013年9月已到期。

  2014年9月9日,新疆交通運輸廳宣布,吐魯番至烏魯木齊至大黃山高速公路收費期限延長至2018年9月10日,烏魯木齊至奎屯高速公路收費期限延長至2020年10月15日。此前,新疆等地也對到期公路采取了延期收費。

  地方政府除了直接延長收費期限,還存在“換馬甲,再收費”的操作手法。2014年11月22日,原京石高速公路河北段(現G4京港澳高速公路京石段,下稱京石高速)因收費年限到期停止收費。但僅免費通行40天後,在原京石高速的路基上,經改擴建的“新京石高速”便已通車。河北省交通部門人士稱,由於改擴建耗資非常巨大,產生了新的貸款,需要繼續靠收費還貸,並重新獲得22年的收費權。

  新華社2014年12月23日發表評論稱,中國高速公路的收費年限就像橡皮筋。雖然法規有明確規定,但在執行環節往往被任意拉長,如果相關利益集團繼續把這種“馬甲遊戲”玩下去,中國的高速公路可能真的會“收費一萬年”。

  盡管官方公布收費高速公路總體虧損巨大,但經《北京青年報》查閱19家A股高速公路上市公司財報發現,2014年前三季度這些上市公司的賺錢能力堪比銀行。例如,與山東還貸高速虧損138.79億元不同,2013年度,山東省內經營性高速公路的企業山東高速(5.47,0.20, 3.80%)股份有限公司實現淨利潤23.22億元。公開財報還顯示,山東高速2013年路橋通行費收入為55.11億元,毛利率達65.24%。

  根據審計署此前對18個省份的高速收費做出的專項審計顯示,高速公路收取的車輛通行費背後存在著滯留閑置、違規挪用、超發福利、利益輸送等黑幕。首先,公路收費中有大量閑置資金沒有用於還貸,有些則被挪用到了股市、樓市;其次,負責高速公路收費的經營企業超編嚴重,且福利頗高,比如山東省2013年政府還貸公路收取的通行費中,用來供養運營單位和企業的費用就高達7.6億元;而有的領導幹部以利益輸送謀取私利,比如2008年的專項審計發現,安徽合巢蕪高速公路收費經營權轉讓中,國有資產流失達到12.4億元,當時舉國震驚。

  更令人費解的是,《條例》第十一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政府還貸公路,可以實行統一管理、統一貸款、統一還款”。被地方政府以“統貸統還”的政策名義,堂而皇之地作為高速延期收費的遮羞布。業內人士稱,“統貸統還”實際被理解為“一條公路沒有還清貸款,其他公路都繼續收費”。而各地總是會不斷貸款修建新公路,總有一些公路的貸款尚未還清,“統貸統還”意味著永遠不會有一條高速公路停止收費。

  然而,《條例》對公路收費期限的界定,是指某一條公路,而不是指某幾條公路,只要某條公路收費期滿即應停止收費,而不管其他公路是否還清貸款。

  交通部規劃研究院戰略與政策研究所所長徐麗曾在交通部網站撰文稱,應該對未來的公路資金政策有一個總體設計,收費政策應重新定位並盡快修訂相關法律法規,以確保未來30年的可持續。她表示,近期應加快修訂和出台《收費公路管理條例》,重點突出政策目標、管理模式創新、加強運行監管、收費標准和期限制定機制、鼓勵社會資本進入等方面。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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