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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記續召肥佬黎等多人歸案

2015-01-07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戴合聲報道: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俗稱「O記」)人員,昨連續第2天致電「預約」多名涉嫌組織及煽動占領行動的人士歸案,包括被指是「占中」幕后黑手的壹傳媒集團前主席黎智英、學民思潮及學聯骨干成員、多名立法會議員及學者,要求相關人士於2至3周內的指定時間到警署協助調查及接受逮捕。

  黃之鋒周永康岑敖暉上榜

  人稱「肥佬黎」的黎智英,在金鐘清場被捕后獲釋,日前突然赴臺,至昨午3時才返港。他聲稱前日曾接到相信是來自警方的電話,但當時不在香港,故未有接聽;問他會否主動聯絡警方,他只回應會與律師商討。

  自去年9月26日起至今已背負5宗罪的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在社交網站留言稱,昨日已收到警方來電,要求他於本月16日到灣仔警署協助調查,罪名包括煽動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屆時或會再加控其他罪名。

  此外,多名學民思潮成員包括黎汶洛、周庭、林淳軒,及學聯正副秘書長周永康及岑敖暉,昨日同樣接到警方電話,同樣要在本月16日上午到灣仔警署接受拘捕及助查。

  快必慢必大澖何秀蘭有份

  激進反對派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陳志全(慢必)、陳偉業(大澖),及人民力量成員譚得志(快必),分別在昨日及前日被「O記」探員致電通知,須於本月22日到警署助查,3人初步決定在同一日到署,但未落實日期。工黨立法會議員何秀蘭表示,前晚收到類似的警方來電,稍后會確定到警署的日期。

  接到警方通知的,還包括曾公開呼吁示威者去龍和道增援的浸會大學社工系講師邵家臻;《香港城邦論》作者、嶺大中文系助理教授陳雲。

  長毛等人將被控藐視法庭

  立法會議員梁國雄(長毛)及學生前線成員鄭錦滿等16人,於警方協助執達吏執行清除路障的禁制令時,因阻礙清場被控以阻礙公職人員罪。律政司前日透露,因會以刑事藐視法庭程序進行控告,為免一案兩檢,將於下周三案件再提訊時,撤銷各人「阻礙公職人員罪」。各人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要求提早撤控,獲法庭批準。

  撤旺角「禁足令」

  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在庭上指出,16名被告公然違反禁制令,損害司法妥善執行、法庭權威及法治。為合乎公眾利益及基於案件嚴重性,將以刑事藐視法庭程序進行訴訟,故撤銷他們阻礙公職人員罪;旺角的「禁足令」亦將撤銷。

  惟大部分被告要求申請約500元訟費,代表部分被告的大律師潘熙指,律政司一案兩檢是濫用司法程序。控方則反對訟費申請,反駁指刑事藐視法庭程序尚未開展,各被告沒有同一時間面對兩案審訊。裁判官將於今午就訟費申請作出裁決。

  陳文敏遭舉報涉收30萬獻金

  違法「占領行動」由開始醞釀至結束,已經持續一年多,但至今行動的發起人仍逍遙法外,令市民不滿。早前到廉政公署舉報壹傳媒前主席黎智英的屯門區議員陳雲生,昨日下午再到北角廉政公署提交補充資料,并提交新證據舉報港大法學院前院長陳文敏,指其涉收受30萬來源不明的獻金,但未有合理解釋。

陳雲生昨午到北角廉署總部舉報港大法學院前院長陳文敏。

  具港大法學院前院長身份

  陳雲生指出,經網民提供資料發現,2013年5月10日起,汇豐銀行觀塘分行發出了3張本票,收款單位都是香港大學,金額分別是20萬、30萬及80萬,但沒有註明捐款人身份,而當中的30萬支票是由陳文敏接收。事后,港大曾就此事諮詢港大法學院,而「占中三丑」之一、港大法學院副教授戴耀廷對此解釋,捐款來自「三丑」之一朱耀明,稱該款項是朱在其壽宴得到的賀禮,而傳媒亦就此作出報道。

  經傳媒追問下,戴耀廷於去年10月28日進一步解釋,聲稱30萬捐款來自一個「熱心市民」,與之前來自朱耀明的說法已經有出入。陳雲生認為,陳文敏作為收款人,理應對捐款來源最清楚,而港大作為香港最高學府,一直有明文規定,捐款超過一萬元須明確交代捐款人身份,因此陳文敏必須作出合理解釋。

  陳雲生促廉署徹查究責

  另外,陳雲生亦發現,壹傳媒前主席黎智英的數個政治捐款主要銀行戶口都在汇豐觀塘分行,而戴耀廷的解釋前后不一,若將事情聯合一起思量覺得「事有蹺蹊」,有理由懷疑港大收取的捐款是政治獻金,希望廉署對此徹查。

  此外,陳雲生亦強調,「占領行動」發起人已經承認法律責任,而且完結之后亦惺惺作態去警署自首,換言之,不論表面還是客觀的證據已經足夠入罪。(記者王卓軒)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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