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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難通報為何總突出“領導重視”

2015-01-07
来源:中国青年报

  1月2日,哈爾濱市道外區太古街一日雜品倉庫發生火災,共造成5名消防戰士犧牲,多名消防戰士及保安人員受傷。1月3日,哈爾濱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哈爾濱”發佈消息,公佈“哈爾濱市道外區太古街727號庫房火災基本情況”。通報全文共585個字,其中,“領導高度重視”的內容占去258個字,所占篇幅將近一半。連日來,輿論對這種展示領導重視和介紹災難情況篇幅的不對等提出了強烈質疑。

  目前來看,災難性事故的官方通稿中“領導重視”的內容,確實已成“標配”。這既源於官方與民間話語體系不同,也有官方在現代治理中觀念更新不夠、回應民眾關切把握不准的問題。

  翻開近些年來出現的災難性事故報導,在官方通報中,幾乎無一例外地出現“領導高度重視”的內容,主要領導、分管領導、責任部門、相關部門都要在裡面通過一定形式“露臉”。比如湖南衡陽大火發生後,當地官方通報:“火災發生後,衡陽市委書記徐明華、市長彭崇谷等10多名市級領導率領上千名機關幹部、公安幹警、消防官兵和醫護人員迅速趕赴現場,指揮、參與搶險救災,緊急疏散周邊群眾。”這在簡短的通報內容中占近一半篇幅。

  一般來說,這種官方通報多為三段式:第一段,簡要點出何時發生何事;第二段,事故發生後,各級領導和相關部門如何重視;第三段,在“領導高度重視”下,如何查明事實、處置事故,事件發展情況如何。絕大多數的官方通報,均按照這一格式進行撰寫和發佈。然而,這種突出“領導重視”的通報,卻忽略了公眾的感受和知情需要。

  為什麼官方通報總是忽視民眾感受,把“領導高度重視”擺在最顯要位置?其主要原因在於官方話語體系有其特殊性所在:一是“官念”尚存,“觀念”未變,“花花轎子人抬人”;二是擔心若官方通報“不見官”,則責任“不見人”。官員特別是一定級別的官員在大事件中無論對上還是對下的在場感,向來是非常重要的。

  因此,作為層層審核的通報,一方面要有突出領導重視的意識,將“該講到的都講到”;另一方面又要有一定的責任意識,讓負有領導責任、職能責任的人和部門都出來“露下臉”。具備這些要素,通報自然四平八穩。

  這也反映出一些地方在現代治理中,還缺乏人文關懷和治理經驗,缺乏將民眾關切作為著力點的相應情懷和素質,也缺乏對民間輿論走向進行分析和應對的前瞻眼光。而同為災難,上海此次的兩場通報就做得較好:公安局的通報聚焦現場,儘量客觀還原現場情況;衛計委的通報緊扣救治的技術手段措施和傷患傷亡情況。兩個通報均是民眾在相關領域最為關心的內容,未被“領導高度重視”所稀釋,堪稱清晰明瞭。

  如果一些地方實在處理不好民眾關切和“領導重視”之間的關係,不妨多發幾個通報:對民眾關切的內容按照“正常規律”來辦,對領導和各部門如何“高度重視”的情況可以用專門的通報進行介紹。如此,既可回應民眾關切,又可突出“領導重視”。

 

[责任编辑: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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