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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輪普選諮詢4内容3立场

2015-01-08
来源:香港商報

政改三人組: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中)、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左)及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右)昨主持記者會,解釋第二輪整改咨詢文件內容。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林駿強報道: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昨日於立法會上以「宣讀聲言形式」,宣布啟動為期2個月的政改第二輪諮詢。她強調政府會堅持到最後一刻,爭取政改方案通過,又指普選是廣大市民期待,是500萬名選民的權利;形容2017年普選是「機不可失」。第二輪諮詢有4大重點內容,包括提名委員會構成及產生辦法、提名委員會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程序、行政長官普選投票安排,以及行政長官普選其他相關問題。

  社會應重新聚焦理性討論

  林鄭月娥昨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宣布,啟動為期兩個月、直至2015年3月7日的政改第二輪公眾諮詢,並發表《行政長官普選辦法諮詢文件》。她稱,持續79天的違法「佔領行動」結束,社會秩序大致回復正常,現在是社會重新聚焦,理性討論政制發展的時候。

  諮詢文件有4項重點議題徵詢各界意見。第一,提名委員會的構成及產生辦法;第二,提名委員會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的程序;第三,行政長官普選的投票安排;以及第四,行政長官普選的其他相關問題。

  提委界別分組選民可調整

  就提名委員會的構成及產生辦法方面,文件稱,根據人大常委會決定,提名委員會的人數、構成和委員產生辦法,都按照第四任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的人數、構成和委員產生辦法而規定;各界別的劃分,以及每個界別中何種組織可以產生委員的名額,則由本地法例加以規定,各界別法定團體根據法定的分配名額和選舉辦法自行選出委員。

  林鄭稱,鑑於人大決定已確定提委會人數為1200 人,並由4大界別各300人組成,當中有38個界別分組;委員產生辦法維持目前《基本法》附件一的規定不變;不過,政府可視乎有否足夠支持,在本地立法階段中,就提委會4大界別下的界別分組構成、每個界別分組的人數,及有關界別分組的選民基礎作適當調整。在考慮上述問題時,政府須考慮有關調整是否實際可行、確保提名委員會具有廣泛代表性、體現各界別均衡參與等。

  適度降門檻100提名可入閘

  第二,提名委員會的提名程序方面,根據人大決定,提委會按民主程序提名產生2至3名行政長官候選人,而每名候選人均須獲得提委會全體委員半數以上支持;在設計提名程序時,政府應確保每名提委會委員權利平等,亦應符合法定資格人士向提委會爭取提名的權利平等。

  文件稱,設計提名程序時,可考慮將提委會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的程序,分為「委員推薦」和「委員會提名」兩階段,並採取較現時低的門檻、具高透明度的提名程序,令提名過程更具競爭性,如將參選人需獲150名提委會委員推薦,適度降低至100名委員,便可「入閘」成為參選人。

  設平臺講政綱增競爭氛圍

  文件說,提委會運作須具透明度,並應考慮如何提供適當平臺,讓參選人有公平及充分機會向提名委員會全體委員以至市民大眾解釋其政綱和理念,爭取支持;文件稱上述安排希望把普選階段的高度競爭氛圍,以及市民積極投入,提早於提名階段出現。

  另外,提名委員會決定提名2至3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的投票方法,有鑑於每名候選人均須獲得提名委員會全體委員半數以上的支持,《諮詢文件》提出了「1人3票」、「1人2至3票」、「1人最多3票」和「逐一表決」的選項,供公眾考慮。

  普選投票多個方式可選擇

  第三,行政長官普選投票安排方面,在落實行政長官由普選產生時,合資格選民可從提委會提名的2至3名候選人,以「1人1票」方式選出行政長官人選;當局考慮以下投票制度,包括「得票最多者當選」、兩輪投票;以及其他投票制度,如排序複選制或補充投票制。

  最後諮詢議題為行政長官普選的其他相關問題。文件稱,這包括提委會的任期,當局須考慮提委會任期是否維持現時選委會5年任期的安排,還是改為任期至行政長官宣誓就職為止;其他問題包括如行政長官人選不獲任命,其中的重選安排等。

  政府重申憲制基礎3點立場

林鄭月娥昨出席立法會答復議員有關整改提問

  本港要落實行政長官普選,憲制基礎十分重要。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昨日重申政府3點政改立場:第一,政制必須建基於《基本法》及人大常委會決定;第二,2017普選是中央、特區政府及市民的共同願望;第三,普選行政長官得三分二立法會議員支持是關鍵一步。她稱,政府目標是在今年第二季向立法會提交有關修改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的議案,亦呼籲泛民不要杯葛諮詢及否決方案。

  須建基基本法及人大決定

  林鄭昨日宣布啟動政改第二輪諮詢時特別重申普選的憲制基礎,點出特區政府對政改的3點立場。第一,她稱政制發展必須建基於《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否則是「無根之木、無源之水」,不切實際;普選行政長官的目標亦只會是「鏡中花、水中月」。

  第二,她指出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是中央、特區政府和香港市民的共同願望;中央和特區政府推動普選的決心和誠意是不容置疑的;呼籲社會大眾充分利用第二輪諮詢的機會,清楚表達讓2017年可率先實行普選行政長官的訴求,在人大決定框架下共同探討可行的空間,尋求共識。

 爭取立會多數通過最關鍵

  第三,林鄭稱,普選行政長官的方案必須得到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這是關鍵的一步,亦是政改「五步曲」中最難走的一步:「各位議員都是民意代表,我希望並深信無論你們所屬的政黨或個人持什麼政治立場,最終都會按照香港巿民的整體意願投下你們的一票。」林鄭又稱,政府會抓緊兩個月的諮詢期,聚焦討論,盡快整理和歸納在諮詢期收集的意見,目標是在今年第二季向立法會提交有關修改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的議案。

  政治空間須大家共同營造

  林鄭呼籲香港應把握普選機會,並就此提出3點。第一,呼籲各位議員特別是泛民議員,要積極參與討論,不要杯葛諮詢及否決方案,而立法會在香港的政制發展擔當重要的憲制角色和責任。任何人在現階段放棄參與諮詢,甚至表明會否決方案,等同剝奪500萬合資格選民可以普選行政長官的機會;希望泛民議員不要採取不合作甚至不負責任的態度,令市民失望。

  第二,她指出,「政治空間」必須大家共同營造。因此,懇請各位議員三思,不要把僅存的些微「政治空間」在未進行第二輪諮詢就已經完全摧毀;她亦懇請議員、政黨和社會各界拿出政治勇氣和智慧,以香港整體的利益為出發點,集思廣益,積極參與諮詢,就提名及選舉程序提出一些具體方案,讓整個選舉更具透明度和競爭性。

  「終局的方案」想法錯誤

  第三,林鄭稱,有部分人擔心普選方案一旦獲得通過,就會成為「終局的方案」,永遠不能修改,有關想法是錯誤的。她說,2017年以後的行政長官選舉辦法,仍然是可以按照「五步曲」的憲制程序,繼續向前發展;而唯有落實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後,本港才有鞏固的基礎去進一步推動香港的民主發展和優化普選制度。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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