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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減兩加” 投資項目審批在16區縣全面提速

2015-01-09
来源:北京日报

   原標題:“一減兩加” 投資項目審批在16區縣全面提速

  記者近日從市政府獲悉,本市投資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取得重要進展,繼朝陽、海澱等5區先行試點圓滿結束後,新的投資項目審批流程將在全市16個區縣推廣,建設投資項目審批全面提速,辦理時限由原來的300多個工作日縮減至平均109個工作日。本市通過“一減兩加”(在審批權力上做“減法”,在服務和監管上做“加法”)優化投資項目審批流程,減輕審批負荷,提高工作效率,方便企業,方便群眾。

  2013年以來,本市先後分三批取消和下放381項審批事項,精簡比例達41.2%,完成了國務院提出的減少審批事項三分之一的任務。此輪精簡也是本市曆次精簡審批事項中力度最大的一次。

  與此同時,本市在朝陽、海澱、豐台、通州、大興5個區開展優化投資項目審批流程試點。原來辦理建設投資項目審批,從項目立項到核發施工許可證,需要經曆立項、規劃、用地、施工四個階段,一般涉及10多個工作部門,經曆80多個環節,曆時300多個工作日。此次試點,本市在“轉、減、調、並”四方面實現突破,將審批環節減少到50多個,審批時限平均壓縮到109個工作日。尤其是企業最關注的通過招拍掛取得土地開發權的審批流程,從原來的規劃、發改、國土、交通等部門“穿糖葫蘆”式的串聯審批方式,變為發改、規劃、國土、住建分階段牽頭,其他部門“並駕齊驅”式的並聯審批,審批時間最快只需83個工作日。

  市政府審改辦有關負責人介紹,試點期間,為落實改革措施,各相關部門共制定24份實施細則,明確了具體辦事環節、流程和工作機制等。此外,本市還首次曬出了15個市政府部門的110項投資審批事項清單,對每一事項的名稱、設立依據、審批時限、審批條件、審批內容等逐一規范,形成600餘頁的詳細清單向社會公開。“這份清單的意義在於,未列入此清單的事項將不能再以政府審批的形式進行,必須要交給企業自主決策。”有關負責人說。

  據了解,市政府日前召開會議,宣布試點工作圓滿結束,新的投資項目審批流程將在全市范圍內推廣實施。下一步,本市還將繼續精簡審批事項,今年年底前,由本市設定的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原則上一律取消。同時,對“六高四新”高端產業功能區、環保交通市政基礎設施、公益服務投資項目、中央單位建設投資項目等重點項目,將分類型、分領域優化審批流程。此外,還將重點精簡通過招拍掛方式取得土地開發權的審批程序,原則上土地整理儲備階段已經審批過的事項和環節,公開交易上市後不再進行二次審批,避免重複、交叉審批。(記者 袁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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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減兩加”詳解

  減權力:審批事項和環節減少20多個

  此次改革中,為了給審批“瘦身”,本市多個部門在審批事項、審批時限、申報材料、審批內容和簡化辦事手續方面做了“減法”,為企業減負。

  經梳理,本市現有投資項目市級審批事項110項,試點期間,共精簡審批事項和環節20多個。其中,取消“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前期工作”“占用挖掘道路意見函”“開墾荒坡地批准”等9項,合並“不使用政府投資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招標方案的核准”等5項,下放“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等6項。

  對於有必要審批的事項,則大幅壓縮時限。本市曾對投資項目審批事項辦理時限進行過壓縮,此次再度縮減環評、交評、能評等11項審批事項的辦理時限,平均壓縮4個工作日;“對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批時限從30個工作日壓縮到了25個;“建設項目人防工程建設標准”審查時限壓縮了3個工作日。

  還有14項審批事項減少了審批內容或申報材料,比如,環評、交評、能評、震評、文評、水評等相關審批事項和審批內容納入前期規劃之後,後續審批相應減少。

  加服務:政府內部流轉替企業“跑腿”

  一個投資項目審批,通常涉及十幾個部門,辦理幾十項手續,企業常常“跑斷腿”。本市在對行政審批做減法的同時,在主動服務上做加法,開辟綠色通道、業務窗口“一站式”服務,方便企業辦事。

  以前,企業從招拍掛拿地到開工建設,沒有一年半載辦不完審批手續。企業想拿施工許可證,必須先有規劃許可證、施工圖審查報告、土地證等14個要件,一個證辦不下來,下面都得“幹等著”。優化審批流程試點期間,海澱區探索模塊化工作機制,將投資項目審批流程整合成立項、規劃、用地、施工四個審批模塊,企業只需跑四個窗口,就可以辦完全部的審批手續。四個模塊涉及的多個政府部門通過內部流轉,替企業“跑腿”,牽頭部門負全責,用權責清晰的牽頭機制代替了傳統的協調會商機制。

  據市住建委統計,試點期間,五個試點區共辦理施工許可805項,同比增長10%。

  加監管:制定強制性標准“補位”

  減審批,不意味著放松監管。許多政府部門在減少審批、向社會轉移部分職能的同時,及時制定了相關領域、環節的強制性標准,在後續監管上做“加法”,加強政府管理職能。

  “經過一段時間的運行,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審查單位紛紛點贊,新的人防工程建設審批制度改革激發了工作活力,工作效率倍增。”市民防局局長劉寶傑介紹。原來由該局技術服務中心承擔的人防工程施工圖技術審查,由於僅有12名工作人員,每人不得不負責審查一個項目的所有專業內容,難以保證審查質量和審查時間。而此次改革後,該項審批下放到經國家人防辦批准的審查機構,按照審查人員的專業資格,分建築、結構、設備等專業統籌分工、協作審查,質量明顯提高。

  市發改委、交通委、水務局等減少對能評、交評、水評等方面的審批後,出台了相應的工作指南,細化了評估范圍、內容、標准和程序,加強了對中介市場的監管;市文物局采取購買服務的方式,借助社會力量進行文物勘探,並集中力量加強對勘探行為和勘探質量的監管;市消防局提出由市場主體執行消防設計標准,消防部門的重心是做好執法檢查,徹底解決以往消防審批對違法項目無能為力的問題。

  此外,通過向社會公開110項投資項目市級審批事項清單,也讓公眾更廣泛、更深入地參與到監督中來,擴寬了外部監督的渠道,有助於構建全方位的監督網絡,促進政府部門依法依規履行職能。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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