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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眾高爾夫遭追尾氣囊未彈出 廠家:因撞得不夠猛

2015-01-26
来源:南方都市报

事故車副駕駛座的門完全打不開,方向盤上有血跡,車前窗玻璃有放射性裂紋。南都記者 田飛 攝

  進口大眾高爾夫7旅行版與貨車相撞後,因氣囊未彈出,市民張女士頭部受傷縫了7針。銷售商惠州市德意進口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轉述廠家回復稱,氣囊未彈出是碰撞速度、力度不夠,並非品質問題。前天和昨天,張女士將撞爛的車放在惠州金山汽車城的進口大眾4S店前抗議。

  前日上午,惠城區金山汽車城的進口大眾4S店門前,一輛白色高爾夫7旅行版停在門口,車頭撞毀嚴重,兩邊車燈與保險杠都被撞壞,副駕駛座的門完全打不開,方向盤上有斑斑血跡,車前窗玻璃有明顯放射狀裂紋。車主張女士介紹,她去年花20多萬元買到這輛車,2014年12月1日,她駕車從龍門縣金龍大道開往惠州的路上,追尾一輛農用貨車,她頭部受傷縫了7針,此後在醫院休養了一段時間。她認為,自己受傷是因為安全氣囊沒有及時彈出,車整體品質存在問題。

  現場的展示引來較多路人圍觀,張女士向路人及4S店工作人員訴說遭遇。4S店行政經理及一名前臺主管先後出面強調,張女士這種行為損害了銷售商形象。

  該4S店屬於惠州市德意進口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張女士稱,她的車原本在龍門縣,前日上午,她花了1000多元雇拖車將車拉到金山汽車城,晚上則安排人睡在車內。“對方口頭答覆我,氣囊沒有彈出是撞的速度、力度不夠。”張女士認為,這種說法就是翻版的“沒撞對位置”,她無法接受。

  前日上午,4S店行政前臺主管何雪向南都記者確認,該店收到的德國大眾公司對張女士事故汽車的氣囊鑒定結果確實是“撞的速度、力度不夠”,如張女士有意見,可循法律途徑解決。

  回應

  碰撞不足以觸發安全氣囊

  前日,惠州市德意進口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市場部經理吳照芳向記者複述了事故車輛的檢測報告:“在事故中,車輛鑽入貨車側面底部,車身主要結構件未損壞,因此碰撞產生的減速度,不足以觸發安全氣囊,安全氣囊系統沒有發現任何品質問題。”鑒定結果系德國大眾公司在1月21日發給4S店,“屬內部檔,所以不能給車主”。

  吳照芳介紹,該公司辦事流程和規章制度是完全遵從廠家的原則去進行的,“我們完全是按照廠家鑒定結果進行傳達。”對這一結果不服,張女士可自行委託協力廠商鑒定機構再次鑒定氣囊未彈出的原因。
 

[责任编辑: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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