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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員張默容留他人吸毒獲刑半年 后天出狱

2015-01-27
来源:中新社

  內地演員、張國立之子張默容留他人吸毒一案27日在北京市海淀區法院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法院認定其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判處張默有期徒刑6個月,罰金5000元人民幣。若张默不上诉,按规定,本月29日他即可以刑满获释。

  檢方指控,2014年4月至6月張默在其北京的家中,兩次容留吳某某、周某、許某某吸食毒品大麻。同年,7月29日,張默在北京田村某房間內因吸食毒品大麻被警方查獲,經現場詢問,張默供認了在其住處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事實。

  當天上午10時30分許,張默被兩名法警帶入法庭,他身著暗紅色圓領休閑裝,面容憔悴、情緒低落、背部微駝。

  對檢方指控的犯罪事實,張默當庭表示屬實,沒有異議。他說:“周和吳都是音樂人,幾年前,我是在一場音樂會上認識他們的。我們三人兩次吸大麻都是在我家。大麻是他們提供的,一次是吳給的,一次是周提供的。”

  公訴機關認為,7月29日張默被查獲後,在警方尚未掌握容留他人吸毒情況下,張默承認所犯罪行,并主動向警方供述事實,其行為應當認定為自首,可從輕或減輕處罰。

  張默的辯護律師認為,張默有自首行為,認罪態度良好,主觀惡性小,社會危害性也小,故作罪輕辯護。

  此案因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張默本人承認所犯罪行,并對檢方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本案從庭審至宣判僅用30分鐘。

  張默在法庭上作最後陳述時稱,他從被抓至今一直在反省,吸毒行為對他和他的家人造成了傷害。他表示,今後不再犯,要彌補這個錯誤,希望法官能輕判。

  此次是張默第二次吸毒被捕。早在2012年,張默就因在北京的家中吸食大麻被警方查獲。當時,張默被行政拘留13天。事發後,張國立發表聲明稱,感到痛心和愧疚,懇求媒體能够寬容對待張默,并向媒體承諾,監督張默遠離毒品。

  張默是演員張國立之子,畢業于中央戲劇學院表演系。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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