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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入境处吁陆客勿带水货而触犯法律

2015-02-02
来源:新华社

  春节临近,香港将迎来内地游客访港高峰,深港两地口岸的工作人员开始加强对出入境人员的监察工作,其中打击水货客成为重中之重

  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助理处长冯伯豪日前接受驻港内地媒体采访时表示,香港非常欢迎内地游客来港旅游、购物,但提醒他们不要受走私团夥利诱、受聘带水货而触犯法律,这将很大程度地影响他们日後来港旅游、访问。

  冯伯豪表示,很多内地居民因不清楚香港法规而在不知情的状况下违法。他强调,受聘从香港带水货回内地的行为已违反入境条例,在香港属於刑事罪行,後果严重。“临近春节,走私团夥需要的货品会比较多,我们不同的执法部门会加大力度打击水货客。”

  根据香港入境条例,所有旅客在未获入境处处长批准前,无论受薪与否,均不得从事任何雇佣工作,违例者会遭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5万元及监禁两年,协助及教唆者同罪。

  冯伯豪表示,水货客的现象一直存在,走私团夥最初主要聘请香港居民带水货,而近年随着两地交流更加频密与方便,走私团夥开始利用旅游的便利聘请内地居民来港带水货,该问题在最近两三年比较受关注,2012年曾有人一天之内出入境十馀次。

  冯伯豪说,水货客通常在买完货品後,会将货品带到临近深圳的地区、即新界北的上水、落马洲一带进行包装再过关。庞大的包装体积、包装後残留的垃圾及巴士、出租等交通系统问题,都给当地生活的香港居民带来很大不便。所以自2012年9月起,特区政府和许多执法部门联合,开始采取行动打击水货客。

  数据显示,2012年9月至2014年底,入境事务处与香港警务处共采取了166次执法行动,累计拘捕1877名涉嫌从事水货活动的内地居民及20名香港居民,其中,268人被押至法院判刑坐牢19天至3个月不等。此外,入境处已将13000名怀疑从事水货活动的人士名字录入监测名单,并已拒绝25000人次入境香港。

  冯伯豪表示,被判刑的人将会被通报给内地公安部门,他们若在此後一段时间内再度申请来港,可能会被拒绝;而未符合监禁条件被遣返内地的人,他们的名字将放在监测名单里,再次来港也有很大机会被拒绝入境。

  他指出,根据入境处的分析统计,一个人每天入境香港的次数若超过3次,电脑系统便会提示,工作人员将上前询问,若无法合理解释来港目的将被拒绝入境;而携带大量货品出境的人员应清楚所带物品的信息,否则可能会被录入监测名单。

  数据显示,2014年内地客在港访问旅游期间非法工作的案例为1379宗,较2013年的1733宗下降了20%。冯伯豪说,“去年内地赴港旅客数量约为4700万,相当於平均每天有超过12万内地游客来港旅游,违规的数字相对来说非常非常低,可见他们几乎都是奉公守法的,我们非常欢迎他们来旅游、购物。”(完)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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