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49

提委會機制獨立公平

2015-02-04
来源:香港商報

  新社聯副會長、荃灣區議員陶桂英

  在人大常委會「8.31」決定下,必須得到逾半數提名委員會委員支持才可以成為行政長官候選人。說實話,「出閘」的門檻確實很高,幾乎無任何人或團體代表有絕對的把握能夠「出閘」。然而,要求是高,但難道不合理嗎?

  提委會具廣泛代表性

  將來的提名委員會須按照現時的選舉委員會組成,幾乎涵蓋了社會的各行業和各界別,是社會總體利益的縮影,符合廣泛代表性的原則。而普選下的行政長官,則必須獲得多數市民的認同和擁護才可以由中央政府正式任命。在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下,將來的行政長官除了要爭取普羅大眾的支持外,還要得到各行各業各界別的認同,能夠平衡各方利益,不過分偏袒資本家,亦不過分偏袒基層,「誰也不吃掉誰」。我認為這是一個先進和妥當的機制,是汲取了西方普選經驗而改良的一大創新,更有利於社會穩定和經濟繁榮。

  要求高不等於不公平

  反對派總批評行政長官候選人須獲得提名委員會逾半數委員支持的高要求不合理,相當於篩選。不過,想深一層,行政長官作為特區首長,對他的要求高一點又有什麼問題呢?難道50人報名行政長官便要有50名候選人,然后所有報刊對行政長官選舉的報道皆需要同時提及50人,選舉論壇也要50人同時辯論?這符合效益嗎?難道西方選舉就不會對政府首長選舉的候選人有任何要求嗎?何況,要求高,不等於不公平。提名委員會反映了香港的整體利益,而大多數委員是透過公開選舉產生的,每名委員都有其獨立意志,過去亦有不少反對派成員擔任選舉委員會委員,根本不存在「欽點」候選人的問題。試問哪一位本港政治領袖或團體可輕松取得逾半數委員支持?這要求對任何有意參選行政長官的人都一視同仁,當然是一個公平的機制。

  普選是基本法的重要內容,也是「一國兩制」完整實踐的重要部分。站在民主發展的角度,現時的行政長官只需要獲得選舉委員會和中央政府的「雙重認同」,而政改通過后的行政長官則需要爭取提名委員會、全體選民和中央政府的「三重認同」,當然是更民主、更進步!

[责任编辑:蒋璐]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