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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距普選僅餘一步之遙

2015-03-05
来源:香港商報

  高興

  中聯辦副主任楊健和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近日呼籲各界支持政改時,不約而同用了「市民距普選僅一步之遙」的語句。這既真實反映了市民普選特首的重大民主權利已史無前例地唾手可得,又反映了兩地政府推動普選的誠意和焦灼心情。是將普選收入港人囊中,還是失之交臂,關鍵在於「何為真普選」的爭議,社會各界需明辨真偽,作出抉擇。

  孰為真普選

  「政改五步曲」已進入關鍵一步,下月中港府將正式推出政改方案供立法會表決。若通過本港立法會批准,則港人獲得普選特首重大民主權利的歷史性時刻將板上釘釘,美夢成真。遺憾的是,掌握關鍵少數票、被偏激騎劫的泛民議員們堅稱「人大831決定」之下的政改是「假普選」,提出廢棄「人大831決定」重啓政改,或人大以書面決定答允下屆普選增加公民推薦、取消提名委員會和立法會選舉中的功能組別等「真普選」方案,否則堅持否決普選的偏執立場。

  何為「真普選」?中聯辦副主任楊健說得好,普選沒有所謂「國際標準」,最佳的普選方案就是與本地實際相符合的方案。換言之,符合本港實際需求的才是「真普選」,不符需求的、不具可實施性的政改方案是假普選、假民主。港府提出的政改方案要旨,堅持遵守「人大831決定」法治框架,嚴循《基本法》相關規定,顯然符合「適合本港實際」的真普選標準,因為這樣才能確保符合本港核心價值「高度法治」的實際情況和要求。反對派堅持的政改要求,明顯不符香港「高度法治」實際情況和要求,因為諸要求均違反最《基本法》立法原則和相關規定,違反本港最核心的「法治」原則,因此其本質是假普選,假民主。

  「人大831決定」是嚴格遵循《基本法》的法定程序,對本港政改原則定下的法定框架。「決定」的核心內容,是確保《基本法》關於政改的「各界均衡參與」的法定原則得到貫徹,確保《基本法》規定的提名委員會提名權不被違法削弱,確保特首只能由愛國愛港人士出任。這三項核心內容既是早由《基本法》早已規定的法定原則,亦是平衡各界利益,保障本港社會、經濟正常運行的最重要基石。正如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於「兩會」中的回應,「人大831決定」沒有修改的空間。

  違法不可行

  泛民提出「中央以書面形式答允下屆普選增加公民推薦、取消提名委員會和立法會選舉中的功能組別」,同樣違背《基本法》的法定原則。首先世上本無一成不變的政制制度,必須依社會實際需求而與時俱進,《基本法》早已規定港府可於選舉換屆時提出修改的法定程序。要求中央以書面答允可更改特首選舉辦法,純屬畫蛇添足。其次選舉辦法是否需要改,如何改,必須依據當時本港社會的實際需求而定,豈能預先規定?若屆時書面規定不符實際需求,豈非再添重大爭議?再則公民推薦明顯違反《基本法》中候選特首提名權屬提委會所有的法定原則,不具可實施性。功能組別的法定規定則是維護「各界權利均衡」的法定政制原則,若無功能組別的制衡,本港商業社會穩定運行將無法保障,豈能輕言廢棄?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在《基本法》保障下,違法、不符本港實際情況、禍港害民的政改方案永遠不可能在本港實施。泛民議員中理性之士應擺脫偏激騎劫,為市民公眾利益,勿讓距市民僅一步之遙的普選權利從手中溜走。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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