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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法》修改受關注

2015-03-09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網訊】據商務部統計,2013年國內拍賣企業已超過6000家,拍賣年成交規模已突破6000億元。現行《拍賣法》自1997年1月1日頒行,至今未曾做過實質性修改,一些過於原則的規定已經不能有效監管和規範目前的拍賣市場,導致市場頻發的亂象缺乏制約機制。

  隨著國內拍賣市場的快速發展,一些不良機構和個人利用拍賣市場缺乏依法監管的漏洞,在未獲得商務主管部門拍賣資質許可的情況下,公然打著「拍賣」的旗號,超範圍經營,擾亂了拍賣市場的正常秩序。就此全國政協委員、雅昌文化集團董事長萬捷提出了關於盡快修改《拍賣法》相關規定的建議,他提議「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必須堅持立法先行,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完善立法體制機制,要堅持立改廢釋并舉,增強法律法規的及時性、系統性、針對性、有效性,清理有違公平的法律法規條款。」

  《拍賣法》自1997年頒布實施以來,經過近二十年的實踐,已經出現適用範圍過窄,對非拍賣企業的「拍賣行為」監管無據的問題。如果繼續放任,將不可避免的導致市場競爭秩序的混亂。因此萬捷建議,「有必要由國務院法制辦牽頭,盡快修改拍賣法:一是擴大《拍賣法》第二條的適用範圍;二是增加關於網絡拍賣的條款,使方興未艾的網絡拍賣早日有法可依、有規可循。統一市場規則,統一市場監管,建立競爭有序、公開透明的拍賣市場秩序,充分發揮拍賣這種公開、公平交易方式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中獨特的資源配置作用。」香港商報記者朱求真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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