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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并非无害品 靠其戒烟难奏效

2015-03-11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电子烟可以让你过烟瘾的同时避免吸入数十种致癌物质和其他有害物质,但这并不代表电子烟是无害品,它同样应该受到监管。2014年8月26日,世界卫生组织在日内瓦发布报告称,电子烟同样会产生有毒物质并危害健康,各国政府应该采取措施,禁止向青少年售卖电子烟。
 
  “目前没有研究证据能够证明电子烟可以帮助吸烟者戒烟。”全国政协委员,辉瑞中国企业事务部总监冯丹龙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没有一个政府机构对任何电子尼古丁传送系统制品进行过评价和批准用于戒烟。而电子烟由于没有燃烧过程,产生烟雾中的有害物质比普通卷烟少,但二手烟的危害也不能被忽视。”
 
  你可能难以想象,全球有90%的电子烟产自中国,而电子烟的发明者也是中国人,根据世界卫生组织2014年10月的报告,2013年全球用于电子尼古丁传送系统(也称电子烟)的开支为30亿美元。到2030年,销售量预计将增加到17倍。“不过,目前电子烟在中国的生产处于‘三无’状态:无产品标准、无质量监管、无安全评价。”冯丹龙指出。
 
  电子烟宣传误导多
 
  电子烟的发明人是中国人,2005年发明了电子烟,自此之后,这种不需要用打火机点燃,也不含有六十多种致癌物质的“香烟”开始风靡全球。
 
  作为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常务理事,冯丹龙向记者表示,电子烟后来主要销售到欧美等国家,但最近有调查显示,2014年在美国的青少年中电子烟使用者的人数首次超过了吸烟者。“说明电子烟的流行已经成为了一个必须要被注意的问题了。”她坦言,“电子烟的流行是控烟工作中新出现的障碍。”因此,她今年也提交了《关于加强对电子烟的监督管理的提案》。
 
  其实,由于全球关于电子烟对健康的争议越来越多,因此世界卫生组织围绕电子烟对使用者和非使用者的健康风险、帮助戒烟的效率、对现有烟草控制和公约的干扰等三个问题做了一份详细的报告。而事实上,目前销售的电子烟也常常用“无二手烟”、“杜绝焦油等致癌物”、“戒烟产品”等宣传作为招徕手段。记者昨日在淘宝输入电子烟,便能搜出9.24万件宝贝,价格从几十元到几千元不等,一款月销量2万多件的电子烟便在宣传中强调“对人体无害”、“辅助戒烟”、“学校、公园等多个场合使用”等等。
 
  但令人讶异的是,上述报告的一些结论与宣传并不相符。冯丹龙指出,电子烟中的尼古丁与普通卷烟中的尼古丁一样可以使人成瘾,尼古丁上瘾后使用传统卷烟的可能性就会大增。而电子烟也很可能成为吸烟的入门产品,导致未来青少年吸烟率的上升。而且,电子烟雾对非吸烟者没有风险的说法也存在误导。根据世卫组织报告,烟雾中发现了一些致癌化合物及其他有毒物质,而在有些品牌中,发现甲醛等一些致癌因子以及丙烯醛等其他有毒物质的含量与有些卷烟产生的烟雾中的含量同样高,这些烟雾不是其常常宣称的“水蒸气”。当然,也没有研究证据说明电子烟能够帮助吸烟者戒烟,世卫组织在对电子烟的管制方案中建议,应该禁止生产商声称电子烟是戒烟辅助品,具有健康效益,如有,应该有一些临床试验证据。
 
  相对香烟,电子烟的危害到底是更大还是更小?冯丹龙认为,这需要从两方面看:对于一个尝试了各种戒烟手段但都无法戒除烟瘾的人来说,吸电子烟带来的危害肯定比吸烟小。但是对于通过正规手段戒烟的人,可能因为使用电子烟而放弃了戒烟的念头,那么电子烟带来的危害可能就更大了。对于不吸烟者来说,电子烟是一个潜在的危险,因为一旦尝试了之后,会和吸烟一样使人对尼古丁上瘾。而对尼古丁上瘾之后,吸普通卷烟的可能性就会很大。
 
  严格限制电子烟营销
 
  因此,严加规管显得很重要。据美国一些行业专家预测,美国电子烟的销售额将会在2047年超过传统卷烟。世卫组织报告称,这种还没有界定的产品正在吸引着初次吸烟者和青少年。主要来自北美、欧盟和韩国的数据显示,从2008年至2012年电子烟使用量在成年人和青少年中至少翻了一番。在2013年,美国47%的吸烟者和前吸烟者试用了电子烟。
 
  “虽然我国目前青少年的电子烟使用率还没有呈现出明显的快速上升趋势,相关政府部门应尽快采取措施,以避免重蹈欧美一些国家的覆辙。”冯丹龙引述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4年5月发布的《2014年青少年烟草调查报告》表示,1.2%的学生在过去的30天内使用过电子烟,青少年好奇心强,不易建立对长期慢性健康危害的认识,一旦开始吸烟,大部分会成为终身吸烟者。中国一半以上的每日吸烟者在20岁以前开始吸烟。电子烟很可能成为吸烟的入门产品,导致未来青少年吸烟率的上升。
 
  与此同时,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烟草受害国。吸烟者超过3亿,约占全球吸烟者总数的三分之一,7.4亿非吸烟者遭受二手烟的危害,其中1.8亿为儿童,每年有约140万人死于烟草相关疾病。如不采取有效措施,到2050年每年死亡人数将突破300万。
 
  冯丹龙建议,首先,国家卫生、药品行政部门应专门立项,组织专业人员,拨出科研经费,对电子烟的安全性进行科学评价,并提出科学合理的政策,对吸烟者与身边人的健康负责;其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牵头制定相关法规,按照药品的标准对电子烟的生产、流通和使用进行监管。
 
  冯丹龙向记者表示,鉴于电子烟的健康风险,我们需要通过严格的管控措施来限制电子烟的营销。“国际上最为推荐的管控措施是将其作为药品进行管控。另外一种管控措施是将其与普通卷烟同等对待。作为药品进行管控的好处是对某些商家宣称的电子烟的好处,电子烟销售商须拿出临床试验证据来证实。因此,将其作为药品进行管控,避免不吸烟者尤其是青少年因使用而染上烟瘾。”
 
  冯丹龙认为,法规同时应禁止与电子烟相关的所有广告、促销和赞助活动;禁止在网络销售电子烟;禁止向未成年人和孕妇销售电子烟;禁止在室内公共场所和交通工具使用电子烟;禁止将电子烟作为戒烟产品进行推广。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报告,目前全球已有59个国家和地区对电子烟实行管制,其中有巴西等13个国家和地区禁止销售电子烟,39个国家和地区全面禁止电子烟的广告、促销和赞助,30个国家和地区禁止在封闭的公共场所使用电子烟。 

[责任编辑:邓煜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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