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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內稱萬億地方債置換并非額外新政

2015-03-12
来源:上海證券報

  “置換3萬億地方債”傳聞始末

  ⊙記者 王媛 周鵬峰 ○編輯 楓林

  近日,一則“置換3萬億地方債”的傳聞沸沸揚揚,令全國政協委員、財政部副部長朱光耀昨日緊急辟謠,稱有關置換3萬億地方債的傳聞是空穴來風,國務院明確批準置換的規模是1萬億。

  朱光耀昨日在回應上證報記者有關置換的地方債該如何分配時稱,財政部馬上會有具體的安排并公布。

  置換并非“額外”新政

  傳聞源于兩會期間市場對地方政府性債務改革進程的廣泛關注。

  6日,財政部部長樓繼偉表示,對一部分完全公益性的平臺借的地方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已報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預工委,對一些歷史債務予以承認,通過發債替換原來的平臺債務,這樣可以使債息降下來。

  其后,財政部發言人8日透露,經國務院批準,近期財政部已下達地方存量債務1萬億元置換債券額度,允許地方把一部分到期高成本債務轉換成地方政府債券。

  此話落地,令業內人士對債務置換的具體路徑和影響議論紛紛。

  昨日,通過一些自媒體賬號的廣泛轉載,中國社科院教授劉煜輝[微博]和海通證券(20.31, 0.14, 0.69%)宏觀分析師姜超的分析點評引發波瀾,相關文章閱讀量過萬。想象豐富者猜測:“中國版的QE即將推出,預計最終的置換方式將是央行[微博]認購低息政府債務。”

  隨即,民生證券研究院管清友[微博]團隊也第一時間發布點評,稱中國全面債務貨幣化的可能性不大,不僅不會有中國版QE,法理上也不允許中國央行來認購。

  11日朱光耀也對此進行了澄清。他表示,有關置換3萬億地方債的傳聞是空穴來風,國務院明確批準置換的規模是1萬億。

  事實上,在一些長期觀察地方政府債務的業內人士眼中,以新的規范的地方政府債務替換存量債務,已是去年國務院發布的關于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意見(下稱43號文)的應有之意,并非新政。

  中債資信公共機構首席分析師霍志輝昨日對上證報記者表示,43號文明確提出“對甄別后納入預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存量債務,各地區可申請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置換”。此次國務院批復10000億元置換債券額度,將全部用于置換地方政府一部分到期的高成本債務,是在43號文框架下穩步解決地方政府存量債務償還問題的舉措,也是中央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思路的一貫延續。

  “只是由于地方政府存量債務目前尚在清理甄別過程中,未納入財政預算報表中,因此這10000億元的置換債券在2015年預算報告中無法體現。”霍志輝表示。

  具體方案有待公布

  盡管一些業內人士認為,置換存量地方債的思路與去年地方政府性債務改革的一系列文件一脈相承,但關于置換額度仍是兩會期間傳達的新信息。

  昨日朱光耀在回應上證報記者有關置換的1萬億地方債如何分配的問題時稱,財政部馬上會有具體的安排并公布。

  “要學習新預算法。”對于記者所提如何看待此次國務院批準1萬億地方債置換的背景,朱光耀如是回答。

  朱光耀說,中國政府非常審慎地對待存在的風險,所以人大修改制定了新的預算法,這對保證中國經濟特別是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非常重要。

  “所以在執行新的預算法過程中,就能看到債務轉換的必要性,原來是地方融資平臺,當時在原有預算法下,地方政府是不能發售債務的。”

  對于上證報記者所提未來置換的地方債規模是否有可能擴大的問題,朱光耀說,“我們一定能夠管控好風險,你們就放心吧。”

  朱光耀說,地方債是長期積累下來的問題,但實際上對應著大量資產,且很多資產非常優秀,地方債風險完全可控。

  對于置換債券的發行方式,霍志輝預計,萬億元置換債券實質上就是地方政府發行的用于置換存量債務的一般債券或專項債券。因此,市場傳言的由中國人民銀行[微博]直接購買置換債券并不可行。置換債券將按照正常的地方政府債券發行程序,在交易所或銀行間市場發行,由市場投資者選擇購買,且預計絕大部分也將采用自發自還的方式。

 

[责任编辑:李曉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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