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102

公務員離職潮?發改委官員跳槽美律所

2015-03-16
来源:經濟觀察報

  3月12日,經濟觀察報獲悉,中國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與反壟斷局(反壟斷局)的一名副處長,正式加入美國一家擅長反壟斷業務的律師事務所。

  另悉,素以強勢反壟斷著稱的國家發改委反壟斷局局長許昆林,近日已經不再任反壟斷局局長,他被正式任命為價格司司長。從職務安排時間上看,2015年2月10日,發改委宣布對美國高通公司的60億巨額罰單,是許昆林在擔任反壟斷局局長期間內的最后一張罰單。許在擔任局長期間,反壟斷局完成了擴編,屢次強勢出手查處多個反壟斷大案。不過這樣的行事風格,也為他本人和反壟斷局引來了不少爭議。

  發改委最近剛剛辭職的副處長名為薛強,他在一周前傳出消息即將加入美國眾達律師事務所。3月11日上午,該律師事務所正式宣布了這一消息。據悉,薛強進入眾達律師事務所工作,只是一個簡單正常的職務變動,許昆林改任價格司司長也屬于發改委正常的人事調整。

  事實上,最近兩年來,國家公職人員跳槽下海的現象不斷出現。從國務院部委或直屬事業單位到地方政府部門,此類案例屢有發生。這在引發了廣泛關注的同時,由于公職人員特殊的身份和工作背景,其跳槽下海行為也引發了不少爭議。

  3月13日,蘭州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蘭州市人大和法制辦立法顧問周桂黨對經濟觀察報表示,公務員辭職下海現象也屬于正常。《公務員法》也賦予了公務員辭職的權利,但《公務員法》同時對辭職行為也有明確的相應規定。

  華中科技大學法學院教授梁木生則認為,公務員紛紛下海只是一個市場行為。公務員跟政府只是契約關系,有權利根據自己的能力和興趣選擇自己的職業,不能形成“政治本位”的思想。

  人事變動

  在加入眾達之前,薛強在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與反壟斷局擔任副處長,負責起草國家發改委反壟斷相關規章和文件,還參與了許多重大反壟斷案件的調查工作,這些案件橫跨多個領域,包括電信、醫藥、網絡零售、保險及銀行等行業。他在中國與其他國家和地區反壟斷國際合作中發揮了積極作用,并于2011年和2012年在位于布魯塞爾的歐盟委員會競爭總司和位于倫敦的英國公平貿易辦公室訪問工作。

  公開信息顯示,最遲在2014年年底,薛強還以國家發改委反壟斷局法制工作處副處長的身份,參與反壟斷工作。他曾參與研究起草和制定多個中國反壟斷法律制度文件。

  2014年12月11-12日,薛強出席了國家發改委在成都都江堰市舉辦的反價格壟斷調查技巧培訓班。在這次培訓班上,薛強講授了反價格壟斷行政執法程序,從反價格壟斷行政執法法律依據、執法的主要環節以及各環節中涉及的法律問題進行了講解。此前2014年5月29日,薛強還曾與國家發改委反壟斷局局李青副局長、反壟斷一處李常青處長一同視察陜西省12358價格舉報指揮中心建設情況。

  3月12日,經濟觀察報從國家發改委獲得的消息稱,在加入眾達律師事務所之前,薛強已經“因個人原因,離開了國家發改委反壟斷局,離開了公務員隊伍。”

  曾擔任國家發改委反壟斷局法制工作處副處長的薛強,在眾達律師事務所職務是反壟斷和競爭法業務部高級顧問,常駐眾達北京代表處。美國眾達律師事務所是一家國際性的律師事務所,在全球各地主要商業金融中心共設有41家代表處。反壟斷與競爭法業務一直是眾達律師事務所的擅長業務。其反壟斷與競爭法業務部門有逾150名反壟斷和競爭法訴訟律師和法律顧問,遍布美洲、亞太和歐洲的27個主要城市,組成一體化的工作網絡。

  國家發改委反壟斷局在過去三年間,當是中國最強勢的反壟斷機構。但在經歷了此番人事變動后,是否會影響到反壟斷局此后執法風格和力度,尚有待觀察。

  跳槽爭議

  砸破鐵飯碗,告別公務員或國家公職人員身份,薛強并不是個案。最近幾年間,從國務院部委到地方政府,及其所屬事業單位都時有國家公職人員辭職下海。

  2014年至2015年年初,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證監會先后有多名公職人員跳槽。公開信息顯示,證監會辦公廳副主任江向陽跳槽到招商局;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部副主任周健男出任大成基金(微博)[微博]黨委書記;證監會創新業務監管部副主任王歐則跳槽到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的專項投資部。

  據報道,證監會主席肖鋼曾在內部會議上專門分析了上述跳槽原因。肖鋼表示,從2014年主動離職的中青年干部離職情況分析看,固然有多方面的原因,很重要一條是,對他們的職業生涯發展關注的不夠。

  除了證監會,2014年5月,國家質檢總局辦公廳原新聞辦公室主任、新聞發言人陳熙同辭去公務員身份,出任360公司副總裁。同年3月,杭州市金融辦原副主任俞勝法辭職加盟阿里巴巴。2013年9月,原廣州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處原處長陳偉才辭職,加盟格力集團,并出任該公司副總裁。這些案例,也都曾引起廣泛關注。《中國新聞周刊》2014年曾報道稱,“僅國務院某部委今年上半年辭職的公務員就多達20余人,其中大多數為副處級以上官員。這一數字超過了該部委去年全年辭職人數的總和。”

  針對不斷出現公職人員跳槽下海的現象,3月13日,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廉政與公共治理研究中心主任程文浩對經濟觀察報表示,公務員固然有重新選擇職業的權利,但是對于其離職后所從事的職業,要有一定的進入年限,以防止利益沖突。

  蘭州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蘭州市人大和法制辦立法顧問周桂黨說,“辭職是公務員的權利,公務員可以行使。但同時《公務員法》也有規定,一定年限內,不得到營利單位從事跟以前有關聯業務的一些活動。”

  在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看來,最近幾年來的公務員下海現象還沒有成風,這是與上世紀90年代初的那一撥下海潮很不一樣。那時候政府提供一些扶持政策,讓一些公務員成為兩棲人,一方面讓他們保留公職,另一方面又允許他們在外面經商干企業,由他們自己自由地選擇。不過,隨著中國此后一系列公務員制度的完善,管理也就變得嚴格了。

  莊德水說,“一方面目前政府對公務員隊伍應該呈現開放性;另一方面我們也應該把公務員看成一種職業,他們不愿意干了,或者是重新選擇職業,也應該給他們出口,但是出口首先要注意要按照我們法律法規來辦,不能產生特例現象,對國家公職人員進行職業的選擇和就業方面的限制,做出更加明確地規定。

  華中科技大學法學院教授梁木生表示,國家公務人員跳槽只是經濟行為,不能上升到政治行為,公務員跳槽與企業員工跳槽是不一樣的,企業員工跳槽存在著把商業機密泄露給企業的可能,但政府工作人員掌握的信息本應就是公開的,不存在泄密的可能。

  梁木生稱,“政府不缺公務員。雖然從政府部門跳槽到企業,存在他利用之前以公務員身份為后來的行業帶來方便的可能,但這也是政府本身的問題。由于政府控制了太多資源,公務員在工作時,不僅利用自己的專業和能力,也不可避免地享受了人脈等資源。因而其帶到后來的工作中也是順其自然的,不能責怪公務員本身。”

[责任编辑:李曉尚]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