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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险制度如何影響我们的生活

2015-03-31
来源:華商報

   一、 什么叫存款保險制度?

  在國外,存款也是可能雞飛蛋打的,因為有非常多的民營銀行,而且他們也可以破產倒閉。比如2008年金融危機,美國就倒了很多家銀行。

  所以就有了這個保險制度。

  一般來說,存款保險的公司還是政府所有的,每個銀行都要為自己的存款買保險,當然了費率也可能不一樣,這筆錢一般銀行出,和我們儲戶沒關系。

  一旦銀行破產倒閉,存款保險就有用了。目前美國的上限是25萬美元,這也是2008年后提上去的,以前是10萬美元。也就是說,假如你在這家破產的銀行存款在25萬美元或者以下,是肯定能全額拿回去的,存款保險公司給你。

  但是如果超過25萬美元,比如存了50萬,25萬美元可以保證拿走,其他25萬則要看清償情況及比例了,可能分好幾個檔。

  二、中國現狀是什么?

  我國目前采取的是隱性存款保險制度。即以國家和政府的信用為銀行存款為擔保。歷史上,大型國有銀行改制時的壞賬剝離即動用的財政資金和央行再貸款;1998 年關閉海南發展銀行時,對于自然人的存款采取全額兌付的解決方案;而我國絕大多數銀行都是國有銀行,由財政部或者地方政府所控制。因此存款人心理上,個人存款是全額擔保的。但是這一擔保并沒有通過法律明確表示,而是一種隱性的契約,缺乏依據。

  在出現銀行危機時,公眾對于這一隱性擔保往往缺乏信心,除了引發擠兌現象外,對于社會穩定還構成威脅。從這個角度講,將隱性存款保險制度轉為顯性存款保險制度是必然。

  三、中國為什么要搞存款保險制度?

  簡單說,這不是市場經濟了么。銀行也都上市了,國家也不想做冤大頭了。

  按照以前的說法,銀行都國有,國家兜底一切。但你股份制后,包括出了民營銀行以后,肯定不能再這樣干下去了。所以必須搞個保險制度。不能拿納稅人的錢亂花。

  可以知道一下的是,現在牛氣得不行的大行們,要不是國家主動剝離債務,搞出個資產管理公司,財政兜底了,早就資不抵債要鬧破產了。

  四、存款保險最高保多少?

  從存款保險限額與人均GDP、人均存款的比例來看,我國2012 年人均GDP 約為3.84 萬,如果以10倍計算,則對應保險限額為38萬左右;人均存款約為6.78萬,根據8倍計算,則對應保險限額約為54萬左右。

  綜上所述,我們認為如果存款保險制度近期推出,存款保險限額定在50 萬左右的可能性較大。

  五、保費怎么收?

  1、利率市場化的推進決定了未來銀行業出現小規模破產的可能性加大,因此我國適宜采取事前融資的方式。

  2、保費征收基礎通常分為被保險存款和總存款兩種主要方式。我們認為我國選擇總存款作為征收基礎可能性更大,除了計算方便,信息容易獲取外,還可以擴大保費征收基礎。

  3、對于保費征收制度,我國不適宜采取單一保費制度,而是在初期建立基于機構類型的較為簡單的風險保費制度。待條件成熟后,逐步過渡到基于風險評級的差別費率。

  4、我們認為我國存款保險基金的儲備水平保持在1-1.5%是合理的,預計10 年左右的時間能夠籌集大部分資金,對應每年的平均保費費率約為0.1%左右。 以2012年末存款計算,大約對應2012年凈利潤的5.36%,這對銀行業的實際負擔較大。因此我們判斷在存款保險制度初期,更重要的是把制度建立起來,實際征收的保險費率可能要低于0.1%。

  六、對存款利率和股市會有影響么?

  當然會有影響,銀行多了筆支出。利息上肯定要扣減點的。諸君可以去國外瞅瞅,市場化的哪個國家存款利息有中國高?不過中國的事情太復雜,也不能說死,估計短期不會變,長期調降點是趨勢吧。

  至于股市和理財,剛才說到300萬可以存6家,那你有1000萬,甚至1個億怎么辦呢?總體還是有個倒逼作用,逼著中國來百姓去投資去理財,存款也不是長久之計呀。

  PS:據說存款保險制度出來后會拉動消費,中國一直鼓勵消費,現在國家出這政策,是不是讓大家都別捂著錢了,消費去吧,還能拉動經濟。

  七、存款保險制度對銀行業的沖擊有多大?

  1、 存款保險制度建立初期,限額以上的儲蓄存款可能受到溫和的沖擊,但存款人最終還是傾向于從交易便利、服務質量等角度選擇銀行。從長遠看,隨著利率市場化的推進,存款人對于安全性的考慮將會放到首位,對于企業存款和限額以上儲蓄賬戶將傾向于安全穩健的大中型銀行。

  2、 根據我們的測算,如果存款保險制度2014年推出,那么保費繳納影響上市銀行2014 年的凈利潤3%左右;其中興業銀行[-0.76% 資金 研報]、民生銀行[-0.92% 資金 研報]、工商銀行[-1.22% 資金 研報]、建設銀行[-1.45% 資金 研報]受到的影響最小,在3%以內;華夏銀行[-2.20% 資金 研報]、平安銀行[0.57% 資金 研報]和中信銀行[-1.34% 資金 研報]受到的影響最大,均超過4%,其中華夏銀行高達4.46%;當局可以通過下調營業稅率至3%,將影響完全對沖掉。

  3、 存款保險制度能夠為利率市場化保駕護航,充作銀行危機的緩沖器。

  4、 未來銀行破產將會出現,希望區域和規模較快擴張的中型銀行將因此受益。它們通過收購問題銀行,得到迅速壯大。

  八、所有銀行都會加入存款保險嗎?

  強制型存款保險制度是主流,必須包括該國主要的存款保險機構,從而對金融體系的穩定性起到重要作用。 至于農村信用社,也遠非此前的農信社,無論是風險控制能力還是盈利水平,已經有較大的進步。同時作為以農民為主要儲戶的存款機構,將其納入到存款保險制度,才能發揮該制度對于中小儲戶的保護。

  哪些存款將被納入保障范圍?

  我們認為我國存款保險制度將把企業、個人的本幣存款、外幣存款納入到存款保險范圍,至于同業存款、財政存款以及非存款類資產則很可能排除到保障范圍之外。

  【存款保險制度21年推進時間表】

  1993年首次于《國務院關于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提出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基金。

  1997年中國人民銀行成立存款保險課題組,開始對存款保險制度開展理論研究。

  2004年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穩定局存款保險處掛牌,并于年底開始起草《存款保險條例》。

  2005年金融穩定局對外透露我國存款保險制度初步方案出爐,并獲國務院原則性批準。

  2006年央行在《2006年金融穩定報告》中指出加快存款保險制度建設、健全金融風險處臵長效機制的必要性,并闡述所要重點研究的存款保險機構的職能、存款保險的成員資格、存款保險的基金來源、最高賠付限額、費率制度安排等細節問題。

  2007年第三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中將商業銀行存款保險制度建設提到議事日程,推動存款保險立法,加快建立功能完善、權責統一、運作高效的存款保險制度(后因全球金融危機被暫時擱置).

  2008年兩會《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今年將“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后因金融危機擱置)

  2009年9月央行第二次上報存款保險方案,中國銀監會曾以農信社仍處于深化改革之中,可能會受到較大沖擊為由,對存款保險制度推出的時機持保留意見。

  2010年《2010 年中國金融穩定報告》提出加快建立存款保險制度。

  2010年年末央行第三次上報存款保險方案,由于決策當局覺得時機不成熟,一直未予批復。

  2012年7月央行在《2012 年金融穩定報告》中稱“我國推出存款保險制度的時機已基本成熟”。

  第四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后,央行行長周小川提出將擇機推出存款保險制度。

  2013年5月央行發布《2013年中國金融穩定報告》,其中對長期存在爭議的存款保險制度作出詳盡評估,并認為存款保險制度是金融系統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要扎實推進存款保險制度建設。

  2013年11月中國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明確提出,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完善金融機構市場化退出機制。

  2014年2月央行2月在2013年第四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中表示“目前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各項準備工作已基本就緒”。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開幕會上,明確將“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健全金融機構風險處置機制”納入2014 年的重點工作

  2014年3月31日央行人士表示:“存保條例已由央行起草完畢,相關程序都已走完,適當時候,將會推出存款保險制度。”且下一步央行將建立中央銀行基準利率;進一步擴大金融機構存款利率的浮動區間,逐步取消對金融機構存款利率的上限管制。

  2014年下半年央行在第二、第三季度貨幣政策報告中表示,加快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完善金融機構市場化退出機制。

[责任编辑:默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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