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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焦礦最小變動價位降至0.5元/噸

2015-04-13
来源: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為適應現貨市場變化和市場需求,提高期貨品種價格連續性,進一步降低投資者交易成本和交易風險,大連商品交易所于4月10日發布通知,將焦炭、焦煤、鐵礦石三品種的最小變動價位由1元/噸統一調整為0.5元/噸。此調整自2015年4月17日21:00時起施行。

  大商所交易部相關負責人表示,最小變動價位是金融產品在交易時價格變化的最小單位,其數值大小直接影響合約交易的效率和流動性。焦炭、焦煤、鐵礦石上市初期,交易所從當時現貨價格及合約規模出發,其最小價位設為1元/噸。但去年以來,隨著國內經濟增速放緩、相關商品需求減弱,焦炭、焦煤、鐵礦石三品種的價格均較上市之初有較大跌幅,如鐵礦石期貨主力合約價格已從上市之初的977元/噸下跌至目前的370元/噸左右,跌幅超過60%,原來的1元/噸的最小變動價位相對商品價格已明顯偏大,使市場交易成本相對過高,影響價格連續性,也使每交易日停板區間內可交易的價位數量減少,每變動一個價位市場承受風險相對變大,影響了市場效率市場結構的進一步優化。去年來,在市場建議下,大商所對相關品種最小變動價位調整進行了調研,并于今年初面向投資者公開進行了意見征集,從市場反饋意見情況看,絕大部分投資者希望將最小變動價位調整至0.5元/噸。

  該負責人介紹,國內品種最小變動價位設置一般有0.5、0.2和0.1三個檔位的選擇,考慮到煤焦礦這三個品種產業客戶體量大、對市場深度需求高的特點,并兼顧現有市場參與者的交易習慣及,并考慮最小變動價位與合約價格比例的合理性,選擇了0.5元/噸的最小變動價位方案。

  市場人士表示,最小變動價位設定的合理與否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合約的活躍程度及期貨品種功能發揮情況。如果最小變動價位太小,無效報價就會大幅度增加,交易效率就會下降;最小變動價位太大,會導致報價太少,可能會大幅降低合約的流動性。此次大商所降低煤焦礦三品種的最小變動價位適應了市場形勢變化和合約當前狀況,0.5元/噸的最小變動價位數值調整符合市場實際,符合合約設計原則且能夠體現煤焦礦大合約品種的優勢,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保障市場深度、提高合約價格的連續性,并降低交易風險,有助于提高投資者的參與積極性,同時不會對現有核心客戶的交易興趣和交易行為產生大的影響。

  大商所交易部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后大商所將繼續根據現貨基本面和市場形勢的變化,按照國際慣例和我國現貨貿易習慣,對包括最小變動價位在內的合約參數進行不斷優化、完善,力求既滿足產業客戶的套保需求又能盡量為投資客戶提供足夠的交易空間、滿足日內交易者的短線投機需求。他同時提醒投資者,最小變動價位調整后,短期內可能會對投資者原有的交易習慣產生一定的影響,投資者應及時調整適應。

[责任编辑:李曉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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