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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審虎月”,劇情該怎么看?

2015-04-22
来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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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7日,季建業依法接受法庭宣判;4月9日,廖少華依法接受法庭宣判;4月13日,蔣潔敏案開庭審理……今年4月堪稱“審虎月”。實際上,每一次對落馬官員的審判,都是一次面向社會的法治公開課,每一個“老虎”在供詞中的痛哭懺悔,都應該成為各級領導幹部的警示錄。各級領導幹部都應以此為鑒,做好自己預防腐敗的“守門員”,否則就如有些網友調侃的,“今天落馬官員的供詞,有可能就是自己日後受審時的借鑒。”

  法庭“審虎”,究竟應該看什么?首先,對黨忠誠是每一個黨員幹部的生命線,是幹好一切工作的出發點。但是,忠誠不是自然生發的事物,而是理性的自覺使然,遇到一點風雨就動搖,看到一點誘惑就迷失,那只是表面的、口頭的忠誠。蔣潔敏的“忠誠”就屬於這樣的。作為黨培養多年的高級領導幹部,他不但沒有始終堅定理想信念,反而“放松自我約束,喪失黨性,背棄原則,嚴重違反黨紀國法,給國家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

  庭審中,我們還看到腐敗分子對個人品行的放縱,特別是逐漸模糊了人我、公私的界線。季建業曾經懊悔,“在交往中失去了底線,不講原則;失去了界線,不分彼此;失去了防線,不加防范。”廖少華也說自己是“溫水煮青蛙”,被朋友拉下水,剛開始還惶惶不安,後來就心安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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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論是忠誠信仰的迷失,還是個人品行的放縱,實際上都是定力不足。何為定力?它是各級領導幹部必須具備的道德操守和工作能力,它能把個人欲望降到最低點,把理想信念升至最高點,它能幫助各級領導幹部用好手中的權力,讓自己在工作中經得住考驗。

  這種定力來源於哪裏?來源於法治。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領導幹部要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這就要求大家牢記法律紅線不可逾越、法律底線不可觸碰。同時有了尊法學法的正確認知,還需有守法用法的實際行動,切實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問題、作決策、辦事情。唯有領導幹部始終心中有“法”,才會有驅魔止欲的定力,才會在理想信念上“不缺鈣”,在個人品行上不滑坡。

  值得一提的是,忠誠和法治的關系如同“燈塔”和“導航”,忠誠為領導幹部樹立了“燈塔”,而法治就是幫助他們不斷向燈塔靠近的“導航”,兩者相互作用,幫助領導幹部在為人為官的道路上不走偏路、少走彎路。反之,如果都像蔣潔敏、季建業、廖少華那樣,或者貪汙受賄,或者濫用職權,這既是“燈塔迷失”的問題,也是“導航失靈”的體現,以至於兩者陷入反複惡性循環之中,人生必然慘痛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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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事不忘,後事之師,“法治定力”是必備“防腐劑”。如今,“審虎月”的到來彰顯了黨和國家全面依法治國和全面從嚴治黨的鮮明態度,意味著依法反腐絕不是走過場,絕不是一陣風,廣大黨員幹部不僅不能有一絲幻想,反而要始終堅守公道正派,確保公權公用,相信拒腐蝕而永不沾的官員自律,與“伸手必被捉”的法治定律必然是相向而行的,共同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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