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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慕陽發律師聲明否認有罪

2015-05-05
来源:新京報

   程慕陽發律師聲明否認有罪 聘原賴昌星代理律師

  

  左圖是國際刑警組織紅色通緝令中的程慕陽;右圖是邁克爾·程2011年在加拿大出席活動時拍攝的照片。

  

  程慕陽一家目前居住在溫哥華西區的高檔社區。圖/新華國際

  上周,加拿大溫哥華知名房地產商Michael Ching(邁克爾·程)被爆出是紅色通緝令上的逃犯程慕陽,對此他一直三緘其口。當地時間5月2日加拿大廣播公司援引加聯邦法庭文件,證實兩人就是一人。

  同時,邁克爾·程也委托律師在加媒體上發表聲明,承認自己在中國因為涉嫌貪腐遭到通緝,但卻否認自己有罪。但新京報記者發現,早在2001年中國公安部就對他發出A級通緝令。

  程慕陽系落馬的河北前省委書記程維高之子,2000年因涉嫌犯罪逃往加拿大。2003年《半月談·內部版》披露,程慕陽借父親之利,短短7年時間便身家數億。

  4月30日,外交部發言人洪磊在例行記者會上就程慕陽一事表示,境外不是法外。中國政府堅決懲治腐敗,不管腐敗分子逃到天涯海角,中方都會將其繩之以法。像程慕陽這樣的逃犯必將受到應有的懲罰。

  聘請原賴昌星代理律師

  加拿大廣播公司(CBC)從加拿大溫尼伯法庭獲得的文件顯示,去年11月,加拿大移民及難民局拒絕了邁克爾·程的難民申請,理由是發現他可能在“加拿大之外犯下了與政治無關的嚴重罪案”。

  同日邁克爾·程也打破沉默,委托律師在加拿大媒體上發表了聲明,承認自己在中國遭到通緝,但是卻否認有罪。

  據加媒報道,程慕陽已聘請人權律師戴維·馬塔斯作為其代理律師,馬塔斯當年也曾擔任賴昌星的律師。

  該聲明中確認,邁克爾·程遭到“中國政府的指控”,證實了他就是程慕陽。

  其律師在這份聲明中說,他的當事人程先生移民到加拿大的過程是“公開的、沒有耍任何花招”,而且程“從來就不是國家官員或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他沒有涉及任何貪污腐敗行為。他從來沒有逃匿過,無論過去還是現在從來都不是逃犯。”

  聲明也確認了他在中國遭到通緝,不過卻表示:“中國政府現在對他提出了指控,并在媒體上一再被引述,但是這些指控是毫無根據的。”

  不過新京報記者發現,盡管國際刑警組織2014年才發布了對程慕陽的紅色通緝令,但在國內,早在2001年程慕陽就已經被通緝。

  公開資料顯示,2001年4月2日,石家莊市公安局橋四分局以涉嫌轉移、窩藏贓物等犯罪簽發對程慕陽的逮捕令。當年9月6日,公安部發出A級通緝令。

  難民身份被拒纏訟多年

  程慕陽的律師聲明中也強調:“與某些誹謗中傷的說法相反,加拿大公民及移民部上周并未發表聲明指控程先生犯有任何罪行。”

  新京報記者上周就此事采訪了加拿大公民及移民部。

  在回答本報記者關于“Michael Ching與程慕陽是否是同一人”的問題時,該部媒體關系負責人雷米·拉維(Remi Lariviere)回答:“加拿大人是慷慨好客的民族,但是我們不容許罪犯和詐騙犯濫用我們的慷慨。”

  拉維在回復中寫道,希望這些人“尊重我國的移民法例、自行離開加拿大,或由當局遣出國境。”

  當地媒體透露,程慕陽1996年成為加拿大永久居民,可以在加拿大無限期停留、生活和工作,但卻不是公民。程慕陽曾于2001年和2004年兩次提出申請加入加拿大國籍,都沒有成功。

  為躲避中國追捕,2012年,他還曾申請難民身份,也遭到加拿大移民局拒絕,理由是程慕陽“不是聯合國大會的難民,因此不需要保護”。于是程慕陽提起了司法復核。

  拉維給新京報記者的回復中還附上了加拿大聯邦法院數據庫的鏈接,關于程慕陽的司法復核案件的進展過程。

  從2013年到2015年多達42項的記錄,顯示程與加聯邦法院之間展開了一場拉鋸戰,該案歷經多倫多、渥太華、溫哥華、溫尼伯四地法院,迄今已經纏訟兩年多。

  根據加聯邦法院的資料,早在2013年1月22日,程慕陽就加國移民及難民局上訴部門的決定提請司法復核,但2013年5月28日被渥太華法院法官米歇爾·紹爾駁回;2014年11月,程慕陽再次提出申請許可和司法復核,2015年3月26日,渥太華法院法官羅素裁定,將于6月23日在溫尼伯法院舉行聽證會。

  和當地政界往來甚密

  據當地媒體披露,在溫哥華經營多年,程慕陽已成為當地一家有相當規模的房地產公司的主席。程慕陽的律師在聲明中形容程為“加拿大社區正直的典范”,“投入很多時間和精力,默默為社區福利公益作出貢獻,為溫哥華兒童醫院和列治文綜合醫院慷慨捐贈或者募集資金。”

  在早先的報道中,程慕陽也被爆和當地政界往來甚密,這一點也在聲明中間接得到了確認。“為了表彰他對加拿大的貢獻,2013年他被授予了女王鉆禧獎章。”聲明寫道,“他支持多個政黨在加拿大各級政府的運作,包括市政府、省政府及聯邦政府,也向保守黨及自由黨提供支援。程先生堅信加拿大的民主價值觀,對其法治體系也極有信心。”

  女王鉆禧獎章,是為了紀念伊麗莎白二世女王登基60周年而設立,多個以女王為元首的國家都會頒授鉆禧獎章。在加拿大,共有6萬人獲得女王登基60年鉆禧獎章。

  除了對難民申請提起司法復核的案件,程慕陽還面臨另一宗案件:他此前申請公民身份沒有被處理,于是對加移民部提起訴訟,要求賠償175萬美元。

  加拿大媒體報道稱,加拿大聯邦政府在辯護聲明中指出,政府各部門沒有合謀對付程,在處理該案時也沒有心存惡意或是不合理,并且認為程慕陽所索取的賠償“夸張、超過尺度”。此案將于2016年開庭。

  當時程在這份指控中所填寫的個人信息里,其生日(1969年11月14日)與紅色通緝令中程慕陽的個人信息吻合。

  延展

  還有哪些疑犯隱匿加拿大?

  北師大國際刑法研究所所長黃風向新京報記者表示,中國經濟犯罪嫌疑人外逃的目的地主要是澳大利亞、加拿大和美國。

  程慕陽并不是唯一隱匿在加拿大的外逃人員。4月,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公布的紅色通緝令上,百名外逃人員中,逃往加拿大的有26人之多,位列所有國家中第二。

  除程慕陽外,外逃加拿大的還包括四川移動公司數據部原總經理的李向東、中石化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財務部原高級主管方翠英、昆明市盤龍區國稅局原工會主席李文革、中國農業銀行金融市場部原投資處處長白靜、山東省臨沂市經濟貿易委員會原主任崔學文、廣州市花都區原政協主席王雁威、葫蘆島希瑞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楊希利等。

  有消息稱,李向東2010年外逃時,帶走現金大概有四五億元;方翠英2012年出逃,之前分6筆盜走單位集資建房款項2600余萬元;李文革前年8月外逃,涉嫌合同詐騙,據報道他曾在列治文先后購入兩套物業,還曾在當地華人超市上班。

  楊希利被指涉嫌騙貸4.7億元,2012年潛逃,目前疑住在多倫多。當地有報道稱之前楊每天都到該市商場超市買菜,每次都是西裝革履、衣著整齊,但4月23日媒體刊登紅色通緝令上他的照片之后,就再也不見他現身了。

  雖然中加之間沒有引渡條約,但兩國已有過引渡先例。2008年8月,詐騙兩單位養老保險金2425萬元的鄧心志被遣返,成為加拿大遣返的首個中國外逃經濟犯罪嫌犯。2011年7月,賴昌星被加拿大遣返回國。

  事實+

  把程慕陽抓回國分幾步走?

  根據中紀委網站,針對外逃涉案人員一般有四種追逃方式,分別是引渡、非法移民遣返、異地追訴和勸返。引渡,指的是一國將處于本國境內的被外國指控為罪犯或已經判刑的人,應該外國的請求,送交該外國審判或處罰。非法移民遣返,指的是請求國向逃犯所在地國家,提供其違法犯罪線索,被請求國將不具有合法居留身份的外國人強制遣返。異地追訴,則指請求國向被請求國提供自己掌握的證據材料,協助被請求國依據本國法律對逃犯提起訴訟。勸返,則是通過對外逃人員開展說服教育,使其主動回國接受處理。

  翻閱以往的案例,引渡、遣返和勸返的實例相對較多,方式也較為直接。其中,勸返較具有中國特色,也更加高效,可以避免在引渡、遣返等過程中的一些麻煩。然而,程慕陽已經公開否認自己在中國有犯罪活動,看來勸返這條路比較難走。

  那么,引渡和遣返又會如何呢?這其實取決于外逃者在被请求国的身份以及请求国与被请求国间有没有引渡条约。比如,赖昌星2011年就是经由遣返的方式返回中国。遣返与引渡相比,程序相对简单,更适用于没有签署引渡条约的两国之间,只要证明犯罪嫌疑人不具备合法居留身份及说明其从所属国非法出境即可,并不要求证明犯罪嫌疑人出逃前在本国所犯的犯罪事实。赖昌星在加拿大的居留身份一直有问题,他持香港护照居留加拿大,但是随后香港护照被吊销。虽然赖昌星及其律师各种花招出尽,中加双方最后还是达成一致,将他遣返回中国,接受法律的审判。(腾讯新闻综合新华社、北京日报报道)

[责任编辑:郭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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