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14

稀土出口“开闸”背后:“保护”不合时宜

2015-05-05
来源:时代周报
  不出業內人士猜測,在開閘稀土出口之后,中國果然選擇開征資源稅。
 
  4月28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時,決定實施稀土鎢、鉬資源稅改革,促進理順資源稅費關系。據新華社報道顯示,本次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從2015年5月1日起,將稀土、鎢、鉬資源稅由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并按照不增加企業稅負的原則合理確定稅率。
 
  財政部與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簽發的“財稅[2015] 52號通知”進一步闡述了資源稅的開征細節:輕稀土將按不同地區適用稅率不同的方法征收資源稅,其中,內蒙古為11.5%、四川為9.5%、山東為7.5%;而對于中重稀土則按照統一資源稅適用稅率為27%征收。同時,通知顯示,中國稀土資源稅的計征方式將棄用從量計征方式,選擇從價計征方式。
 
  中國有色金屬工業信息中心稀土專家陳家作告訴時代周報記者,“1月1日取消出口配額,5月取消關稅,是WTO裁決的內容,我們都做到了”。
 
  政策轉向產生多種效應
 
  多位有色金屬行業工作者對時代周報記者表示,“通知”實施后,稀土資源稅將完全受到開采量多少的影響,它將會隨著市場價值的變化而波動,單位價格賣得越貴應繳的資源稅將越多,反之,單位價格賣得越賤則應繳的資源稅越少。
 
  據介紹,稀土基本可分為鈰組稀土和釔組稀土,其中鈰組稀土又稱為輕稀土,主要包括鑭、鈰、鐠、釹、钷、釤、銪。而釔組稀土又稱為重稀土,主要包括釓、鋱、鏑、鈥、鉺、銩、鐿、镥、釔。
 
  此前,中國稀土礦原礦資源稅從量計征,計征稅額標準為:輕稀土包括氟碳鈰礦、獨居石礦,60元/噸;中重稀土包括磷釔礦、離子型稀土礦,30元/噸。這一征收標準,一度嚴重地加重了以輕稀土為主要產品的北方稀土的開采成本,被該公司多名高管譽為政府的“劫富濟貧”行為。
 
  而財政部與國家發展改革委隨后聯合署名簽發了《關于清理涉及稀土、鎢、鉬收費基金有關問題的通知》(即“財稅[2015]53號通知”)稱,自2015年5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統一將稀土、鎢、鉬礦產資源補償費費率降為零,停止征收稀土、鎢、鉬價格調節基金;取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越權出臺的收費基金項目。并明確,清理涉及稀土、鎢、鉬有關收費基金后,相關部門履行正常工作職責所需經費,由中央和地方財政通過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資金予以保障。
 
  包括中金公司在內的多家證券分析機構研報均指出,上述通知,將為稀土行業帶來三大改變,一是大大降低北方稀土的輕稀土成本;二是有利于稀土出口;三是可能因開采成本的增加對下游產業造成不利。
 
  中國稀土政策轉向并非“突然發生”。
 
  4月23日,財政部官網發布《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調整部分產品出口關稅的通知》(即“稅委會[2015]3號通知”),宣布取消對稀土等有色金屬征收出口關稅。此前中國稀土出口的關稅適用稅率為15%,稀土自此退出關稅貢獻大戶的行列。華爾街日報、金融時報乃至中國日報等中外媒體均判斷,此舉系因中國在WTO貿易仲裁中敗訴所致。
 
  這是自去年12月31日中國商務部宣布取消稀土出口配額后為稀土出口打開的第二道“閘門”。時代周報記者在調閱了政府文件后發現,在“稅委會[2015]3號通知”宣布取消對稀土等有色金屬征收出口關稅之前,中國商務部早已于2014年12月31日發布《商務部海關總署公告2014年第94號公布2015年出口許可證管理貨物目錄》,宣布從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了稀土出口配額,稀土“憑出口合同申領出口許可證,無需提供批準文件”。
 
  “保護”變得不合時宜
 
  在2010年前后,中國稀土行業人士曾因擔心中國以不到世界總儲量20%的稀土儲量,供應全世界90%的稀土需求,會致使這種不可再生的“工業維生素”保有量減少,最終無法滿足本國未來的高科技與軍工產業需求。因此,中國主動發起了一場稀土保衛戰,中國政府在2010年大幅調整了稀土的出口政策,包括緊縮稀土出口配額和大幅提高出口關稅等。
 
  中國的保衛稀土之舉隨后遭到了反彈,美國、日本、歐盟于2012年3月13日向WTO提出對華的貿易訴訟。
 
  訴訟期間,由于全球經濟不景氣,中國稀土市場陷入低靡狀態,全球稀土賣不上價的行市現狀。同時中國的稀土股票也因熱錢的抽離而大幅下跌,著名的稀土股黑馬包鋼稀土(現已更名為“北方稀土”,600111.SH)更是從140元/股跌至每股十幾塊錢。
 
  “那段時間可以說是賣不出產品,又不能在股市上融到錢的稀土企業遭遇的寒冬。”一位資深中國有色金屬行業工作者如是向時代周報記者介紹。
 
  在這段時間里,一貫禁止外資投資介入的中國北方最大的稀土企業—包鋼稀土,甚至還迎來了它的外籍股東—嘉鑫有限公司(香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企業法》中的定義,包括香港在內的港澳臺企業均屬外商企業范疇。
 
  取消稀土出口配額審批后,據內蒙古包頭海關4月24日發布的統計數字顯示,2015年1季度稀土之鄉包頭累計出口稀土制品近300噸,比去年同期(下同)增加近110%;價值5697萬元人民幣,增長43.3%。據海關統計,該出口量約占我國一季度稀土出口總量的90%。
 

  陳家作向時代周報記者表示,調整開征資源稅,這完全可以被視為一種通過稅收對市場的調節。這一調節,既能對某些稀缺的稀土資源進行有效的保護,又能讓過剩的稀土資源充分地投入市場。而多位有色金屬行業內人士認為,這一政策面的調整,遵循市場規律,會令行業向著更健康的方向發展。 

[责任编辑:邓煜闽]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