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被指串同東方明珠主席黃坤在09年收購美國猶他州天然氣油田時,串謀詐騙聯交所及東方明珠股東投資者的女商人翼小紅,及前財務總監葉瑞娟,昨午在高院分別被判入獄7年及5年。主審法官彭寶琴并應控方要求,下令撤銷兩被告擔任公司董事資格10年。
案中被指為主腦的東方明珠主席黃坤,將於下周二(26日)就面對的控罪在高院提訊。
發假聲明違反上市公司規則
彭官昨在判案時稱,兩人參與串謀詐騙的勾當,利用多家BVI公司以圖隱瞞黃坤實是油田的擁有人,并在上市公司的公告中作出3項虛假聲明,不但違反上市公司規則,詐騙聯交所及東方明珠股東和潛在投資者。
彭官指,雖然有專家報告證明涉案的油田市值高達4.2億美元,而油田售給東方明珠為2.25億美元,實低於市值。翼小紅在事件中負責安排把收得的款項以及股票,再轉給黃坤,而葉瑞娟則協助黃坤成立BVI公司及墊支註冊公司費用。
法官強調,串謀詐騙最高刑罰為入獄14年,香港是國際金融城市,經過長時間建立良好的聲譽,被告等人的行為不但損害港交所的聲譽,更令潛在的公眾投資者蒙受損失。辯方強調今次的串謀詐騙并沒有令任何人蒙受經濟損失,但考慮各人的參與角色的程度,乃分判二人入獄7年及5年。
被告翼小紅(46歲)兩項串謀詐騙及3項洗黑錢罪成;葉瑞娟(45歲)則一項串謀詐騙及一項洗黑錢罪成。至於曾亦是被告之一的劉夢熊在本周三獲陪審員一致裁定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