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83

反對派為何得寸進尺?

2015-05-28
来源:香港商報

   作者:周八駿

  民主党羅致光、黃成智、狄志遠、徐漢光等構成民主党(也是反對派)的「非主流派」,向民主党和反對派的主流派发起挑戰,針對後者堅決要求全國人大常委會撤回2014年8月31日決定和堅決否決特區政府關於普選行政長官方案,前者主張有條件地接受,即:如果中央同意將提名委員會產生辦法由「公司票」改為「個人票」,並且允許「白票守尾門」,那麽,「泛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就應投票支持政改方案通過。

  反對派得寸進尺

  「公司票轉個人票」和「白票守尾門」是否違反全國人大常委會8.31決定?對此,5月16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北京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饒戈平的回答是,提名委員會委員的選民由「公司票」轉為「個人票」的建議,有討論空間,做法符合人大8.31決定;香港本地選舉法可按實際需要作適當調整,也合乎憲制決定。但是,「白票」是被普遍地當「廢票」處理。

  饒戈平的言論相當溫和,但是,反對派予以負面反應。據5月17日《明報》「港聞」版記載——民主党主席、立法會議員劉慧卿稱,「公司票轉個人票」是「正確方向,但不足夠」,民主党希望提名委員會組成有真的廣泛代表性,即廣泛市民、選民都有權投票選出提名委員會,而不是「把票聚在一小撮工商專業界,或所謂政治精英手上」。公專聯立法會議員莫乃光批評「魔鬼在細節」,認為時日無多,中央如果有想法應當講清楚,「若只是公司票轉董事票,有何用?」民協立法會議員馮檢基表示,政改方案提名程序有3點不合理限制,包括公司票、界別不少團體票來自左派背景,以及提名委員會過半數「出閘」門檻。他認為,在人大8.31框架下,唯一能令提名程序無不合理限制的出路是,除「公司票轉個人票」,把38個界別分組改革成更多界別分組,最理想則是令全香港300多萬選民投票選出提名委員會,即各由90萬選民選出提名委員會四大界別。

  這就叫反對派「得寸進尺」!

  佔中受挫怕失陣地

  反對派「得寸進尺」非今日始。2003年下半年,第二屆特區政府被迫推遲關於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本地立法並對有關議案做54項修訂,包括將最初諮詢文件所列「隱匿叛國罪」剔除和7月5日為爭取如期完成立法而做的3項重要修訂,但反對派「得寸進尺」。公民党前身即當時二十三條關注組的領袖人物立法會議員余若薇就在2003年8月12日《明報》A24「觀察入薇」專欄撰文,批評已被修訂成「無牙老虎」的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仍不符合「最低限度立法原則」,必須進一步修訂。

  若幹年後聽聞,反對派中不乏對那時過於苛刻的要求後悔,倘若按特區政府的54項修訂完成立法,如今香港一些人就不必風聞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就如臨大敵或者感覺大難臨頭。

  重提這段應當記憶猶新的政治故事,是提醒反對派:在香港政治中又打滾了12年,難道政治智慧和謀略毫無長進?

  美國和英國官方人士頻頻勸說你們接受政改方案,固然以他們國家同中國關系的大局為重,卻也是精明政治人物熟諳政治計算的表現。雖然他們曾經期望在香港政改中得到更多,但是,一旦他們明白不可能得逞,就降低要價。

  在香港,反對派中倡導接受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方案者,是心領神會其後台老板意圖的。但是,反對派主流派做不到,因為處境不同。

  今天,反對派的「非主流派」,不是立法會議員,不在反對派政治團體領袖位置。他們沒有領導所在政治團體爭取今年11月區議會和明年9月立法會競選的責任,也沒有個人參與有關競選的壓力。其中有些還不同程度地與建制建立了關系。他們反對或不參與「佔中」非法行動,沒有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包袱。

  反對派立法會議員大多數不是積極推動就是主動投入「佔中」,其中不少人已履行「應約被捕」手續。12年前反對派是被「勝利」沖昏頭腦而得隴望蜀。而今,反對派主流派是因「佔中」遭受嚴重挫敗、害怕陣地盡失而抗拒妥協。

[责任编辑:郑婵娟]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