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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因何續任召集人?

2015-05-28
来源:香港商報

  作者:李幼岐

  在去年長達79天的非法「佔中」期間,「學民思潮」的黃之鋒堪稱是「大出風頭」,撈了一筆大大的「政治油水」。觀察其言行,令人疑惑,他究竟像學生多些,還是像政治流氓多些?因為他是公眾人物,成了「名人」,網上就有他的漫畫,將他形容為「黃之瘋」,其形象像則繪成是近乎一只猴子,足以博讀者和市民一笑。

  激進瘋癲厚臉皮

  如此情形,因為香港是自由社會、民主社會,又因為黃之鋒自己選擇走上政治人物之路,而且走的又是十分激進,不斷搗亂,表現為「瘋瘋癲癲」的抗爭之路,相信他早已有給漫畫家醜化其形象的心理准備。政治上有一類人叫「政棍」或「政治流氓」,包括激進分子,甚至是暴力分子。這是否是黃之鋒的人生目標?黃之鋒不妨捫心自問。既然他已是「公眾人物」,市民或任何旁人有時難免會對這個「黃之瘋」指指點點。從另一角度說,作為政治人物,作為政棍或政治流氓,這樣的指指點點,倒是有助於鍛煉臉皮。

  如此這般,不亦悅乎?

  人人皆知,黃之鋒參與並擔任召集人的「學民思潮」,是一個根基較淺、缺乏理論,但卻是一個不折不扣的激進組織。黃之鋒近日在網上撰文,透露「學民思潮」有意改選新的召集人,然而,竟然沒有人感到興趣。不得已,黃之鋒只好厚著臉皮繼續做他的召集人了。

  這件事,難免有些「奇哉怪也」。黃之鋒有意「讓賢」,是真心誠意,或是裝裝樣子?「學民思潮」之中,是沒有「賢人」,還是懾於黃之鋒的威勢,即或有「賢人」也不敢站出來「篡位奪權」?又或者,「學民思潮」中人,對往日的激進以至違法的行為或做法,意興闌珊,又或者是沒有人願意像黃之鋒那樣,成為非法、違法行為的带頭人?說到底,還是由你黃之鋒大哥做召集人吧。再說,你老哥已撈了不少政治油水(據說還有山姆大叔給的不少經濟油水),不如還是由你老哥繼續大撈特撈各種油水吧!當然,「學民思潮」仍由黃之鋒擔任召集人,內幕或真相究竟如何?相信日後總會有人「爆料」,到時大家就明白了。

  一個不受歡迎人物

  黃之鋒近日另有一宗新聞:他乘搭飛機去馬來西亞,目的是要去分享「雨傘運動」的「經驗」。這與某些馬來西亞人有什麽關系?這已經令人莫名其妙。黃之鋒山長水遠專程跑去馬來西亞參加,那就更加莫名其妙。香港不是也有與此相關的遊行嗎?黃之鋒參加不參加?如果參加,會不會又有什麽「驚天動地」的行為?說回黃之鋒去馬來西亞。結果如何?答案是:去不成。很簡單,馬來西亞當局不准其入境。原因何在?或,理由何在?馬來西亞當局沒有明說,他們也有權這樣做。馬來西亞當局將黃之鋒原機遣返。不過,相信人人都可猜出原因或理由:黃之鋒是不受歡迎之人也。在人類社會,不論東方西方,政治上的搗蛋鬼或政治流氓,不論到何處都不受別人歡迎。假如花旗國歡迎黃之鋒這樣的人物,相信香港政府和香港市民恭送唯恐不及也。有消息說,馬來西亞透露,因涉及危害大馬安全而拒絕黃之鋒入境。由此可見,黃之鋒在別人眼中是一個怎樣的角色了。

  「學民思潮」仍由黃之鋒任召集人,則其立場和抗爭方式就不會改變。至少是不會大變。一言蔽之,仍然是「激進」二字,可能仍然走非法、違法的路線。這是一條充滿危險因素的路線。一旦執法當局采取較為強硬而非忍讓的態度和合法手段,激進甚至采用暴力方式表達訴求的「學民思潮」成員,大有可能與警方发生更嚴重的沖突。可以說一句:這對雙方都不是什麽好事。有一點是肯定的,維護法治,維護社會和諧安寧的正能量,包括合法、合理、合適的武力,必然大於強於非法違法的負能量。這方面的對比,絕對值得「學民思潮」的成員再思三思。假如「學民思潮」從無人願意出任新召集人,发展到眾叛親離,黃之鋒成了「光杆司令」,世界就會太平得多了。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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