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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署促指定部門規管易燃雪種

2015-05-29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王珈莉報道:2013年1月馬鞍山某酒樓內,一名技工在維修冷氣系統時,懷疑因處理易燃雪種不當,引起大火及爆炸。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發現,本港現時沒有特別規管雪種的部門和法例,惟現時雪種的規管至少涉及4個部門和4條條例。申訴專員劉燕卿指,部門間規管範圍存在分歧,擔心有人會利用灰色地帶,避過規管而危害公眾安全。公署建議政府加強部門之間協調,指定由一個部門負責統籌和主導雪種規管的工作。

  建議加強跨部門協調

  申訴署表示,根據機電署近期調查的初步資料顯示,除馬鞍山外,本港幾處有人在不適合的冷氣系統內,以易燃雪種替代不易燃雪種。雖然易燃雪種在本港未廣泛使用,但有漸趨普及的可能性;加上本港沒有管制易燃雪種和有關冷氣系統可以隨時進口。報告指出,政府部門在易燃雪種的安全規管方面,有6大不足之處,包括規管機制不足,易燃雪種有屬石油氣及非石油氣,受不同法例規管;早於2010年起機電署和消防處已就規管範圍存在分歧,令規管出現灰色地帶。

  公署又指出,政府沒有一個部門對雪種的發展和在港的使用掌握全面的資訊,加上部門間的溝通協調不足,使規管分散在環保署、機電署、消防處和勞工處及4條法例;部門的聯絡宣傳及技工訓練規管均不足。申訴專員劉燕卿認為,在未有引入易燃雪種前,香港的規管安排問題可能不大,若坊間漸多使用易燃雪種,安全規管不足的后果可能逐步浮現。她說,馬鞍山事件可說是敲響警鐘,各部門需檢討有關情況。

  公署建議政府加強跨部門間的協調;建立全面性及具前膽性的機制,監察雪種的使用情況;檢討石油氣雪種和非石油氣雪種采用不同規管機制是否適當以及加強冷氣技工訓練的規管等。

  樓宇門牌亂籠差估署捱轟

  另外,公署主動調查發現,差餉物業估價署未有盡力確保樓宇標示正確門牌號數,認為會對市民造成不便,甚或影響消防和警方等執行職務。公署指,差估署不重視偵測違規情況,并過分容忍違規出現,較少發出具法律效力的「標示命令」。公署敦促差估署,檢討執法策略,盡早發出「標示命令」,提升執法效率;增加地區性「展示運動」的頻次及地區;考慮向更多樓宇免費提供有正確號碼的門牌等。

 

[责任编辑: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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