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85

個稅改革方案“年內出台”?必須的!

2015-06-01
来源:華商報

  據報道,經過多方的討論,個稅改革方案今年內有望出台,目前財政部已經組織了多名專家進行討論,並成立了個稅改革專家組,人員包括經濟、法律、征管、稅制等方面的人士,主要內容是對個人所得稅的稅基、稅率,以及綜合征收范圍、征管技術等方面的內容進行研究,為年內出台方案做准備。《中國經營報》記者獲悉,個稅改革的最終方向是逐步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根本原則是把個人所有收入綜合計算,然後根據相應的稅率,考慮抵扣額,但做到這些的前提就是要個人把全部收入都上報稅務機關。

  這是個好消息!且已等了好些年。其實,個稅制度從上世紀80年代建立,最初只是針對“富人”群體,但隨著逐漸成為財政收入的一項重要來源,這一稅種就從“小眾”走向了“大眾”,可能為公眾感觸最深的,莫過於個稅免征額起點的調整,每調整一次,都能激起民眾對於個稅征稅現實的種種詬病和質疑。

  這裏需要囉嗦幾句,現行的分類稅制,是將個人收入分為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利息、股息、分紅所得等11大類,每個項目采取不同的計征辦法、適用不同的稅率。某種程度上,正是這種稅制本身的特點,造就了“工薪階層稅”的事實!因為工資薪金所得稅由單位代扣代繳,難以避稅,而其它十大類則不然。

  確實,個稅,無論是公眾多年的切身體驗,還是稅收數據的直觀反映,這一稅種實打實地成了“工薪階層稅”。因而,負擔不公平,成為個稅最大的汙點,從而不得不改革。過去數年間,數次提高免征額,但在貧富差距日益拉大,而富人收入多元,面對一個個“隱形富豪”,單純提高免征額起點,明顯力不從心。

  換句話說,個稅改革非要突破分類稅制的框架不可。確實,“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稅制”早就擺上了桌面,這些年把個稅都掰開來揉碎了,當這邊剛呼籲要改革,那邊就開始說不,證明推行有堆困難和障礙,但總體而言,沒有人否認改革的方向,但對於改革的時機和條件存有分歧。就正如媒體此次提及的,個稅改革的前提“就是要個人把全部收入都上報稅務機關”。某種意義上,個稅改革這些年就卡在了征稅機關對納稅人以及自己的征稅能力和水平都很不自信上!

  可以這么說,個稅改革方案有望年內出台,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乃是建立在一大堆困難和阻礙的基礎之上,所以,一方面,我們樂見個稅改革不再嘴上空喊,但另一方面,也不可期待個稅改革會一步到位,當然,最迫切、最基礎的,首先還是改革方案年內必須出台。改革不會從天上掉下來,只有下了河,才有希望達到彼岸。 (作者:楊鵬)

[责任编辑:郑婵娟]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