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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妈嫌2岁儿吵将其捂死 被判11年

2015-06-01
来源:法制晚报

  26岁女子贾某睡觉时被儿子吵醒惹怒,她先摔后掐最终捂死孩子,并安慰丈夫“以后再生一个”,其夫帮助埋尸灭迹。上午,北京二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贾某有期徒刑11年;以帮助毁灭证据罪、包庇罪判处其夫有期徒刑1年3个月。(记者 洪雪)#亲妈捂死儿#【贾某母亲:判太重 没钱上诉】 宣判后,贾某母亲表示判得太重,“如果没有女婿的家暴,我女儿也不会做出这样的事。”至于是否上诉,贾母称,她借钱请的律师,欠外债了,如果上诉还要借钱,“我不能为女儿一个人让家毁了,我还要养大孙女呢。”(记者 洪雪)#亲妈捂死儿# 【贾某公公:儿媳应该判无期】贾某的公公觉得儿子判重了,表示要上诉,“出事后,我老伴已经抑郁了,精神不正常了,都怨儿子,他俩老打架。”对于儿媳,他认为判的不重,“我认为她应该判无期,现在判轻了。但是为了大孙女,我也愿意帮她上诉。”(记者 洪雪)事实+

  儿童期施暴者多为父母

  2005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与全国妇联等机构在我国北京等六省市开展的首次大中专学生儿童期暴力伤害经历回顾性研究,提供了有关中国儿童暴力问题的较为全面的数据。调查发现,对儿童实施躯体暴力的主要是父母,其次才是老师和同学。

  根据青少年维权网对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案件进行调研后发现,父母是对未成年人施暴的主要主体的案件占所有案件的86.33%,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其他家庭成员占11.67%。在家庭方面,非婚生、单亲、继亲家庭和流动、留守儿童更容易成为家庭暴力受害者。

  在施暴的原因中,因孩子不听话、撒谎、偷拿家里钱和督促学习成绩而暴力管教的占9.66%;因为家庭关系不和谐或家庭矛盾拿孩子发泄或报复的占27.67%。在这些案件中,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出现死亡或特别严重的后果,案件才得到司法机关的处理。

  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涉及的法律责任有三种:一是刑事责任,刑法中与家庭暴力有关的罪名有虐待、遗弃、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过失致人重伤、过失致人死亡、强奸等;二是行政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了虐待、遗弃的处罚;三是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事责任,《民法通则》、《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法院可撤销监护人的资格。然而,由于未成年人不具备独立的诉讼主体资格,若要起诉只能由监护人代理,而作为施暴者的监护人,往往是不会自己起诉自己的,这就使得未成年人难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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