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星島新聞集團日前入稟高院,控告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長毛)、人民力量成員譚香文及「快必」譚得志破壞該集團舉辦的辯論賽,索償最少15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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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合謀破壞辯論賽
星島集團上月15日舉辦第30屆全港校際辯論比賽總決賽,邀請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擔任嘉賓,其間上述3名被告到場示威。星島控告3人合謀破壞該項活動,向他們索償最少157萬元,并要求法庭頒令禁止他們踏足星島舉辦的活動。
原訴分別為星島日報出版有限公司及英文虎報出版有限公司。入稟狀指出,梁國雄當日以揚聲器高呼口號,獲在場不知名人士和應。譚香文則舉起黃傘,并向林鄭月娥遞請願信及叫口號。譚得志除了用揚聲器叫口號,更以紙球擲向工作人員。他們的行為妨礙活動進行,令林鄭未致辭便要離開,觀眾亦未能聽到評判的評語。原訴一方稱,眾被告違反入場券的「隱含條款」,即不應作出任何擾亂活動及騷擾觀眾欣賞節目的行為,并引起不合法的騷亂,損害原訴利益。
入稟狀指,原訴為籌辦有關活動已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僅人力開支便已逾150萬元,另加逾7.5萬元宣傳開支,遂興訟向眾被告追討有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