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一名內地商人來港旅游期間「上訪鳳樓」召妓,期間偷拍「鳳姐」兩張裸照,被控「目的在於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罪。被告自辯是「一時好奇、貪得意」而犯案,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認罪,判罰款6000元。
31歲的被告黃×園,報稱貿易公司東主,本月5日由福建來港觀光。案情指,被告當晚約11時到尖沙咀「鳳樓密集」的香檳大廈召妓,趁女事主X洗澡后赤裸行出來時,用手機偷拍X兩張裸照。
被告辯稱一時好奇貪得意
X見被告動作可疑質問對方,但被告否認偷拍,X不滿遂搶去被告的手機,查看下發現被拍下兩張裸照并報警,警方到場后拘捕被告,期間他一直保持緘默。
被告當庭認罪。辯方律師求情指,被告已婚,育有一名1歲的女兒,事發后感到后悔,認為自己的行為愚蠢,不懂得尊重他人,承諾不會再犯。裁判官問辯方為何被告要拍下照片,辯方指被告一時好奇和貪得意,且首次來港,不諳香港法律,不知道拍下他人裸照乃犯法行為。裁判官最后判被告罰款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