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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涉造假致錯案 訪民緊盯官員私生活鳴冤

2015-06-16
来源:南方都市报

由鹿邑警方出具的虛假傷情鑒定開始,肖建鵬、曹露夫婦先后遭遇了被網上追逃、注銷戶口、清晨遇襲、辦公室庭審等非常事件。

警方的調查報告警方的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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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常鑒定 非常錯案

  河南鹿邑警方多份傷情鑒定涉嫌造假,因此造成的一些錯判案件已被糾錯,但事情遠未完結……

  銷戶事件牽出多起傷情鑒定涉嫌造假。去年4月,一則“居民多次舉報派出所長戶口被銷”的新聞引發強烈關注,事件最終以3名涉事警員受到處分,鹿邑縣公安局副局長被誡勉談話收場。而引發舉報的前因,則是傷情鑒定作假。

  2004年至今,河南鹿邑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室出具的多份傷情鑒定被發現問題,當地紀委監察局調查證明其中一份系用舊傷作假炮制。小企業主肖建鵬、鄉村醫生吳浩、農民張小艷、小職員田濤、農民徐偉等人質疑,鹿邑警方涉嫌利用造假病歷作出錯誤的傷情鑒定,導致沖突事件中的受害者一方,變成了犯罪嫌疑人。

  涉嫌造假的傷情鑒定出爐之后,當事人緊隨而來的“待遇”是被網上追逃、注銷戶口、判刑坐監……有些錯案甚至一錯再錯。

  由于不滿當地司法糾錯遲緩或不夠徹底,這些四處申訴的訪民們轉而利用各種電子設備,緊緊盯住公、檢、法官員的私生活,期待以此推動冤案昭雪。

  虛假傷情

  2010年,原籍江西的肖建鵬,與河南鹿邑當地人劉海強等人合伙在鹿邑縣城西關常湖洞村,開設了一家名為“展鵬汽車”的公司。該區域的轄區派出所,為鹿邑縣城郊派出所。

  肖建鵬與劉海強等人的合作逐漸不暢。鹿邑縣公安局的調查情況顯示,2012年9月10日,股東劉海強之弟劉海濤,將汽修廠的大門鎖上。2012年9月13日上午,肖建鵬將鎖砸開。

  當日下午,劉海濤率一幫人,進入“展鵬汽車”公司與肖建鵬產生爭執和沖突。警方調查情況顯示,劉海濤方和肖建鵬方均有受傷。肖建鵬敘述,由于對方人多,妻子曹露和岳母羅秀榮受傷,對方無傷。

  沖突中,肖建鵬方撥打“110”。不久,鹿邑縣城郊派出所民警侯程濤接警趕到,他用D V拍了在場所有人,當時的劉海濤并無明顯傷情。

  次日,肖妻曹露到城郊派出所做筆錄時被民警侯程濤告知,肖建鵬一只腳已經踏入牢房,要做好巨額賠償劉海濤的心理準備。原因是,派出所已經委托鹿邑縣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室為雙方做傷情鑒定,劉海濤自稱鼻骨骨折。

  2012年10月17日,城郊派出所收到鹿邑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室下達的傷情鑒定,劉海濤鼻骨骨折為輕傷,當日立案。11月16日,鹿邑警方對肖建鵬辦理刑拘手續并網上追逃。

  “明明我們被他打了,怎么變成了我打他”?肖建鵬感到驚詫,他邊逃亡邊向各級紀委和警方寫信反映。

  肖的上告,獲鹿邑縣紀委監察局介入調查。監察局干部張祥林隨后前往鹿邑縣真源醫院調出CT片子,查明劉海濤的鼻骨傷,實際是2011年與另外一人打架造成,鹿邑警方法醫趙杰作出的傷情鑒定,系用舊傷作假,炮制出輕傷鑒定,錯誤明顯。

  鹿邑紀委監察局糾錯之后,2012年11月19日,鹿邑警方撤銷對劉海濤的傷情鑒定報告,同時撤案并撤回對肖建鵬的刑拘手續。

  12月19日,鹿邑縣監察局向鹿邑縣公安局建議,處分民警侯程濤和法醫趙杰等人。鹿邑縣監察局干部張祥林稱,鹿邑縣公安局未予理會。

  賣房糾紛

  肖妻曹露稱,他們一家人的不斷上告,引起警方反彈。2013年1月,城郊派出所所長王楓曾到他家小區門口,“說要銷掉我丈夫的戶口,看你戶口被注銷了怎么告。”

  監察局的介入并未約束住警員,城郊派出所的部分警員隨后深度介入肖建鵬與劉海強的經濟糾紛,要求肖建鵬將土地、廠房和生產設備轉讓給劉海強。

  一份由王楓簽名見證的合同文本顯示,2013年6月,在肖建鵬和劉海強的房屋買賣合同上,城郊派出所所長王楓等4名民警,主動為肖和劉的房屋轉讓合同進行見證,王楓甚至直接手寫修改合同上的條款。

  肖建鵬認為,這份由王楓主導簽訂的合同,導致他的房屋低于市場價上百萬元。他一度懷疑所長王楓“想要我的房子”。

  肖建鵬稱,由于心中陰影未消,他只好同意派出所警員的賣房建議。

  但合同簽下后,肖建鵬越想越窩火:憑什么劉海強的弟弟毆打他人、制造假傷之后什么事也沒有,而自己被打之后還被警方通緝,到了房屋買賣階段,警方還要為對方站臺。

  肖建鵬和妻子曹露繼續向多部門反映,要求上級部門嚴懲民警王楓、侯程濤、法醫趙杰等人。肖建鵬和曹露認為:“他們一定拿了劉海強的錢”。

  與此同時,劉家和肖家的矛盾進一步升級,2013年10月3日上午,劉海濤指揮人員將汽修廠內的配件進行變賣。當日上午9點54分,肖建鵬開始撥打110報警,但直到劉海濤指揮人將所有配件運走完畢,城郊派出所對肖建鵬30分鐘內的4次報警均無動于衷。

  肖建鵬夫婦隨后怒告鹿邑縣公安局有警不出嚴重瀆職,鹿邑縣監察局干部張祥林再次介入調查。

  令張祥林感到錯愕的是,當班民警侯程濤向監察局出示的出警記錄南轅北轍,肖建鵬3日上午報警,侯程濤于10月2日0時0分出警,肖建鵬報警地點是鹿邑縣城西關,而侯程濤的出警地點卻是鹿邑縣北關。

  對警方的不信任,使肖建鵬和曹露轉向網絡求助。

  2013年下半年,微博認證為“專欄作家、媒體人”的冒安林趕赴鹿邑取證。

  2013年9月,冒安林向河南省公安廳實名舉報王楓等民警,隨后河南省公安廳成立調查小組,鹿邑縣公安局黨委對城郊派出所民警王楓、侯程濤、郭金彪、法醫趙杰4人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銷戶事件

  烏龍遠未結束,2014年初,曹露返回老家所在地的試量鎮派出所,準備為兒子改名。當她看到一家人的戶籍信息后,大吃一驚,戶主肖建鵬竟然生生從系統里消失了。

  鹿邑縣試量派出所開具的注銷證明顯示,肖建鵬的戶口2013年1月25日被注銷,變動原因為“其他”。就這樣,在鹿邑生活了近二十年的肖建鵬,失去了所有戶籍,成了這個世界上不存在的人。

  巧合的是,戶口被注銷的時間,正是肖建鵬一家人第二次去周口紀委狀告城郊派出所和鹿邑公安局的日子。他和妻子此前對王楓的話沒有放在心上,“我覺得他膽子不會那么大,直到我看到(戶口注銷證明)。”

  曹露稱,面對質疑,試量派出所民警的回復是“劉政副局長安排的”。

  2014年4月底,經南都曝光,河南省警方與江西警方協調,在肖建鵬的原籍地江西為其重新登記入戶。

  銷戶事件,以鹿邑縣紀委對涉事警員進行處分收場。其中試量派出所戶籍民警李高立調查不細致,工作不負責,被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試量派出所時任戶籍民警陳景華在注銷“肖建鵬”戶口后沒有及時告知當事人,被給予行政記過處分;試量派出所所長姜璽龍、鹿邑縣公安局主管治安工作的副局長劉政存在審核把關不嚴的問題,姜璽龍被行政警告處分,鹿邑縣公安局副局長劉政被誡勉談話。警方同時認為,鹿邑縣公安局城郊派出 所 王 楓 從未在試量派出所工作過,其與“肖建鵬”戶口被注銷無直接關系。

  清晨遭襲

  2014年12月31日清晨5點多鐘,曹露將讀初三的女兒送到學校后返家。當她走到所住小區的紅綠燈路口附近時,一輛停在路邊的無牌汽車上突然沖下4名男子,有人持刀有人拿棍,很快將其毆倒在地,有人邊打邊喊“讓你還告派出所”。

  看見主人被打,曹露所養的小狗繞著她狂吠,行兇歹徒迅速返回沒有熄火的車內,沒有下車的司機快速加油逃離。

  這次遇襲,造成曹露右手手臂粉碎性骨折,右腳斷裂,目前該案仍未告破。警方接警后稱,當天早晨事發路段的視頻監控壞了。

  辦公室庭審

  2013年10月,劉海強向法院起訴肖建鵬,要求取消與肖的房屋轉讓合同,并索要雙倍違約補償。

  2015年4月17日,周口中院對劉海強起訴肖建鵬案進行庭審。肖建鵬回憶,4月17日上午,他與原告劉海強等人,在周口市中院第十三審判庭等待庭審。沒多久,審判員張海濤在原告、被告均到場的情況下,空著閑置的審判庭不用,叫雙方當事人和代理律師進入他自己的辦公室,進行了一場沒有書記員、沒有審判長的庭審。

  本案原、被告的代理律師,均為河南省大象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但在(2015)周民終字第375號判決書中,原告劉海強代理律師丁廣垠卻不見了蹤影,僅顯示在庭審中并無發言權的自然人白玉杰。庭審筆錄中,到場的肖建鵬卻被記錄成了“未到庭”。

  有審判庭卻不用、原告律師在判決書上消失、被告人到庭被寫成不到庭……一系列程序上的謬誤,令肖建鵬對法院的判決公正性產生了質疑。

  5月25日,周口中院法官張海濤親口向南都記者承認,整個庭審確實出現了一些錯誤,會進行糾正。當天他還告訴肖建鵬和曹露,他將去和鹿邑縣公安局溝通,對該案進行改判或者調解。

  一錯再錯

  肖建鵬曹露夫婦的遭遇,在鹿邑縣不是偶發現象。從2004年至今,鹿邑縣出現了多份有問題的傷情鑒定,這些鑒定的出爐手法幾乎完全一致:沖突雙方中傷情較輕甚至無傷的一方,拿到部分醫院的不實病歷后,由鹿邑縣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室的法醫,根據不實病歷,作出輕傷以上的傷情鑒定。

  這些錯漏頻出的傷情鑒定,對眾多當事人的傷害無可置喙。歷經11年抗爭的鹿邑鄉村醫生吳浩一家,從2004年開始,偏離了生活常態。

  2004年11月13日傍晚,因診所遭竊,鄉村醫生吳浩站在趙村鄉的自家門口叫罵。11月14日中午12時左右,同村人吳守領認為遭到吳浩污蔑,和親友跑到吳浩家中爭執,沖突中雙方均有受傷,其中吳浩的妻子張小艷右眼遭到重擊。次日,吳守領再次帶人上門與吳浩家繼續沖突,吳浩家的家具部分損毀。

  吳浩稱,在沖突中,他為了保護家庭,在進行反擊的同時,也迅速報了警。但接處警的趙村派出所,未進行認真調查和出具傷情鑒定委托,一直要求矛盾不可調和的雙方進行調解。

  2005年4月,鹿邑縣公安局法醫蘇萬力、馬海燕、趙杰出具了一份吳守領的傷情鑒定,該鑒定稱吳守領身上的傷構成輕傷。吳浩稱,這份鑒定最初竟然以吳守領小時候進行闌尾炎手術的刀口為鑒定依據,且沒有任何病歷。

  記者獲取的鑒定版本,損傷檢驗的時間為2004年11月18日。但在警方對吳守領的一份詢問筆錄中,吳守領進行傷情鑒定的時間卻是2004年11月19日。

  2005年8月,右眼受到重創的張小艷也被鑒定為輕傷。吳浩一家對吳守領和張小艷的傷情鑒定均不認可。吳浩和張小艷開始了持續至今的上訪。

  2008年8月,張小艷失明的右眼,被新的司法鑒定機構鑒定為重傷。

  2009年10月2日,張小艷被鹿邑警方以涉嫌敲詐勒索逮捕。

  判決書顯示,檢方對張小艷的指控,起初是稱其敲詐勒索趙村派出所所長楊鹿鳴,但庭審期間因楊鹿鳴涉黑涉毒被抓,最后改由鹿邑縣公安局副局長劉政指控張小艷敲詐勒索5000元。該案最后由鹿邑縣、周口市兩級法院判處張小艷有期徒刑三年。

  妻子被判刑后,忙于上訪的吳浩疏于對4個子女的看護。2010年二三月份,吳浩12歲的大女兒在上學途中被車撞斷腿。

  2010年8月9日,因不斷上訪,吳浩被周口市勞動教養委員會決定勞動教養一年。

  吳浩被勞動教養之后,其無人看護的6歲小女兒被警方送往周口市兒童福利機構,至今未歸。

  20 12年4月,鹿邑縣公、檢、法對張小艷敲詐勒索案進行糾錯,4月30日張小艷被無罪釋放。2015年3月,經過鹿邑縣、周口市、河南省各級法院賠償委員會的裁定,張小艷共計獲得20多萬元的國家賠償,司法機關對錯誤判決進行了道歉。

  雖然錯案獲得了糾正,但起初無中生有指控張小艷敲詐勒索的趙村派出所所長楊鹿鳴、鹿邑縣公安局副局長劉政,卻未受任何處罰。

  2013年7月4日,對吳浩的非法勞動教養也得到糾正,鹿邑縣公安局同意撤銷吳浩的勞動教養決定。

  吳浩認為,雖然針對他和張小艷本身的錯誤判決得到了糾正,但造成張小艷右眼重傷以致失明的吳守領迄今仍未歸案,加上公檢法系統尚無人為他們夫妻被錯判及非法勞教承擔責任,所以他目前的生活重心依然是“還要告下去”。

  撤案之前

  2013年9月30日下午,鹿邑居民田濤與鄰居王記法發生爭執,田濤揮拳打了王記法頭部。

  田濤妻子賈玉梅稱,報警后,她與家人將王繼法送往鹿邑縣真源醫院檢查,按照他的要求對鼻梁骨等進行了檢查。第一天并沒有查出異常。次日下午,法醫趙杰帶王記法直接到真源醫院C T室進行拍片,顯示鼻梁骨骨折。半個多月后,王記法在周口市另外一家醫院的CT片子顯示,他的鼻梁骨粉碎性骨折。

  2013年10月中旬,賈玉梅被叫到城郊鄉派出所做筆錄,被警方告知王記法傷情鑒定為輕傷,他向田濤索要50萬元賠償。2013年11月,鹿邑警方對田濤進行網上追逃。

  賈玉梅見事態嚴重,找到法醫趙杰質問,趙杰回復稱鑒定都是根據醫院的C T片子。賈玉梅找到真源醫院,詢問為什么第一天的CT沒有鼻梁骨折,第二天的C T就拍出了骨折,真源醫院則無法解釋第一天和第二天的CT片子前后矛盾。

  遭到網上追逃后,原本在鄉鎮政府上班的田濤,逃往深圳躲在一建筑工地里長達一年多。在賈玉梅的持續上告中,2015年1月5日,鹿邑警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之規定”,對“王記法被傷害案”作出撤案處理。

  非常手段

  因不服警方的傷情鑒定及后續的錯判,小企業主肖建鵬、鄉村醫生吳浩、農民張小艷、小職員田濤等人,先后走上了四處申訴的道路。迄今為止,鹿邑警方的部分假傷情鑒定得到糾正,但仍有部分傷情鑒定無法令當事人信服。

  申訴無力之后,有人大量轉發論壇上的某民警“涉嫌聚眾3p”圖文;有人在局長辦公室,錄下“再告抓你”的錄音;在市井司法掮客面前,有人錄下“拿錢給××法官”;在檢察長辦公室,有人拍下企業和個人送給領導的鼎和花瓶;在司法機關大門口,有人拿著手機等候抓拍領導開無牌車……

  他們試圖通過這些非正常手段為自己增加鳴冤的砝碼。如果官員不從,就“把他們撂倒”。

  南都記者 羅煜明 實習生 黃妙妙

 

[责任编辑: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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