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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钟」水樽掟警员示威汉囚4周

2015-06-17
来源:香港商報

2014年一名“占钟”者与警员对峙。资料照

  【香港商报讯】一名报称音乐唱作人,涉於去年10月占领期间,警方在添马公园驱赶示威者时,用水樽掷向一警员背部,被告早前否认一项袭警罪,裁判官昨指其证供不可信,裁定罪成,判监4星期。被告获准保释外出等候上诉。  

  裁判官苏惠德昨於九龙城法院裁决时指,去年10月18日凌晨,大批示威者在金钟添马公园聚集,有人尝试冲出警方防线,警方驱赶期间,警长方伟基感到背部被硬物掷中,另一警员许兴成则看到被告李×熙(22岁)掷水樽,上前拘捕他。期间李情绪激动,用脚踢中警员,后有警员将他制服。

  辩方早前质疑警方为发泄情绪诬告李,但苏官指,两位警员的证供不可能即时配合到;又指李称被警方制服时伤及右肩、胸口、右臂和右膝,但质疑其伤势与医疗报告不符。

  苏官又指,李被制服时问警员自己是否被捕,其反应不合常理,若无犯事不会想到自己被拘捕,认为被告非诚实可靠,不接纳其证供。

  辩方求情指,被告属初犯,背景优良,平时会定期到教会和监狱义教音乐,望裁判官考虑李出於政治热情,非暴力人士。苏官指李经审讯后定罪,反映他没有悔意,惟水樽非大杀伤力武器,判监禁4星期。被告准以现金500元保释,等候上诉。

  鸠呜青年胶樽掟警罪成

  另外,年轻地盘工被指今年1月3日晚,在旺角参与「鸠呜团」,叫嚣煽动其他人推撞,又涉向「撑政府」团体掟胶樽,他昨日否认扰乱公众秩序受审。控方指被告掟樽后对峙激增;辩方则质疑证人对占中人士抱偏见。

  目击事件的警署警长陈连生供称,当晚有各约100名「支持政府」和「反对政改」的团体在旺角荷里活中心外聚集,并互相对骂。他突然听到被告胡×俊(24岁)大叫「推距!推距老母!」,右手执起胶樽掟向反占中一方。陈见状上前拉扯胡的衣服,将他制服。

  辩方质疑,陈在口供纸上标签「反对政改」的人为「占中人士」,是存有偏见,陈解释这只是「代称」,方便「叫住先」。辩方指出胡当日无掟樽,亦无煽动,只是陈认错人。陈不同意,称视线无离开被告,案件将於下周二裁决。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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